关于“外国经济学说史”课程论文要求的若干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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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经济学说史”课程论文要求的若干具体说明

胡景北

2007127

 

 

在今年1025号的课上,我已经讲解了对课程论文的要求并将此要求发布到网络上。虽然那份要求涉及的主要是形式上的规范,但它同时对内容提出了一般准则。这里,我把对课程论文的内容要求再做若干具体说明如下:

1.“导论”节必须明确指出所研读的文献讨论的问题是如何产生的,也就是1025的“论文要求”所说的“问题的提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问题的提出”不能用大而化之的历史形势(如凯恩斯提出问题是因为当时的经济危机)或者理论发展阶段,而必须在理解原著作如何提出问题和提出什么问题的基础上写出导论,而且必须从学术争论、前人学术缺陷或者不足的角度提出问题。

       2. 在阐述原著作时,要找出原著作的逻辑,有条理地厘清原著作的思路或原著作对某一问题的思路。重要的地方要做出论证。

这里切记不能像普通教科书或者学说史书那样,仅仅流于一般地或肤浅地介绍。如果是原著作是大部头书籍,应当选其中的某一个观点加以阐述。

问题要小,阐述要集中,文章才能够深刻。

3. 课程论文要让读者信服作者读过并且理解了原著作。经济学说史的课程离不开原著阅读。一篇依靠二手材料的课程论文,是不合格的。

读者能否信服,关键在于课程论文的作者能够比教科书更深入地阐述原著作的观点和其论证过程。

4. 课程论文可以不写结论一节或者评论。如果要写评论的话,则必须注意以下原则:

(1)    不联系中国

(2)    不用原作者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以“本质上错误”)或“外国经济学家”(所以在有关中国问题上“动机不纯”)的理由

(3)    不用政治宣传评论

(4)    不评论课程论文本身没有集中阐述的原作者的其他观点

(5)    不用别人的评论(可引用别人评论,但本质上应当是自己的评论)

5. 请遵守1025发布的“课程要求”的形式规范,尤其是文献规范,否则以不合格论。

 

胡景北

2007127

 

胡景北:外国经济学说史课程论文要求

指导教师:胡景北                                                                      20071021

课程名称:外国经济学说史                                授课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撰写课程论文的若干要求

 

 

注意:不符合本要求的论文不能作为终稿上交

 

1 论文长度不少于4整页不多于7整页。该长度包括除封面页以外的所有内容。

 

2 封面页按照本要求后面的统一格式。

封面页包括了题目、作者与目录。

 

3.论文在结构上和内容上,清楚地分为导论、文献综述、主体和结论四个部分

导论内容:问题的提出

主体内容:研究该问题的切入点、前提、逻辑推导过程、论述展开过程、数据来源说明、验证、基本结果,

结论:论文的基本结论、它们的局限性和未来继续研究的方向

       注意:

如果提出自己的崭新观点,可直接提出观点,全文布局以建立观点为要

       结论部分可以不写,尤其不要平铺直叙地总结。

 

4.结构上,清楚地列出题目、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

 

5.形式上,是一篇用自己的语言写成的科学论文或准科学论文,而不是草稿、感想、议论、抄录或小品文,也不是没有论证过程、没有理解的摘录,更不是工作报告(对此可参见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

       科学论文的关键是分析,即把某个问题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某一个或者某几个侧面加以深入的推敲,并用资料、文献佐证之,以得到既有逻辑一贯性又有证伪可能性的结论。

       要了解自己的论文是否可算科学论文,可以简单地看:

1.所要研究的问题是否得到限定(比如所要研究的问题是不是清晰,相关的方面是不是已经排除等)

2.内容是否集中在所要探讨的侧面上(是否紧扣主题,论证和材料是不是和主题直接相关,展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不是被排除或者被继续探讨下去等)

3.逻辑是否清楚和一贯(是否能够用三句话把逻辑关系展示出来,论述过程中出现转换时是否对前后逻辑、思路有照应等)

      

6.论文中引用别人的思想、观点、材料、数据应当明确说明。

如果整节引用某一份文献,应当在节的题目或章的题目上加脚注,说明本节或本章的内容主要参考了某个文献。

 

7.正文后列出的参考文献必须是正文中引用过的。正文中引用的所有文献必须在正文后的参考文献部分列出。

 

8.正文中需要特别说明时,请用脚注。

       脚注在全文内或者每章内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脚注放在每页的下方。

 

9.所列出的表和图分别在全文或者每章内连续编号并列出题目。图、表若用数据或者直接转引自文献的话,请在下方标记完整的资料来源。

自己计算的数据请标明,并说明原始数据来源和自己的计算方法

 

10.编辑方法:

       A4纸,小四字号,每行34个汉字,每页44行。

正文和文献部分连续加页码,页码加在每页的右下方。

版面朴素、大方。不加页眉和页脚。页面上除了正文、脚注、页码外不得有其他装饰性文、图、线等。

 

11.正文分节编号方式如下:

      3

              31

311

              312

32

33   

 

12.文献引用方式:

在正文内::

[  ]  注明出处,如[斯密,197233][Pasinetti $ 1960 $ 80-5]

       论文:作者姓名,出版或发表年份,页码(外文仅列出作者姓)

著作:作者姓名,出版或发表年份,页码(外文仅列出作者姓)

在课程论文中,不同外文作者有同姓的,再加上其名的第一个字母

如本文献的出处和上一出处完全相同(除页码外),则用:[同上注,页码]

文献标识所用的文献年份以所参考的文献的版本为准。

在参考文献部分:

       论文:作者姓名,出版或发表年份,文献名,载于“某杂志”,卷数、期数(全卷编页的杂志可不写期数),全文的开始和结束页码

       如:Pasinetti $ L. $ 1960 $ A mathematical formulation of the Ricardian system $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 vol. 27 $ 78-98.

       载于书籍中的论文:作者姓名,出版或发表年份,文献名,载: 主编者姓名,主编,书名,全文的开始和结束页码,出版社所在城市:出版社。

如:马克思,1995 $ 共产党宣言,载: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页,北京:人民出版社。

Durlauf $ S./Quah $ D. $ 1999 $ The new empirics of economic growth $ in: Taylor $ J./Woodford $ M. $ ed. $ Handbook of Macroeconomics $ vol. 1 $ pp. 235-308 $ Amsterdam $ etc.: Elsevier.

 

著作:作者姓名,出版或发表年份,文献名,出版社所在城市:出版社。

 

如果作者姓名是拉丁文字,则列出作者姓、名字的第一个字母或两个名字的第一个字母,如 Friedman $ M. 或者 Keynes $ J.M.

如果同一作品的作者不超过三位,则全部列出作者,各作者间用 “/”<

胡景北:外国经济学说史课程考试方式和课程论文选题建议

胡景北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                                                      授课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外国经济学说史

 

考试方式和选题建议

      

需要分数或选课证明的同学就与教师商定的题目一篇课程论文。该论文将公布在为本课程设立的网页上(www.hujingbei.net/list.aspx?cid=58)。论文要求另外通知(参见“撰写课程论文的若干要求”,上述网址)

       课程论文交稿的时间限制

20071210:交初稿

200813    交终稿

交稿以发到下面电子信箱为准,过时做自动放弃计。

联系方式:

www.hujingbei.net

[email protected]

 

 

建议的论文题目:

       1.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的“看不见的手”

       2.萨伊对“萨伊定律”的论证

       3.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

       4.李嘉图理论的数学模型:Ok or not

       5.穆勒为什么认为价值理论已经发展成熟

       6.杰文斯的效用理论与其对劳动价值论的批评

       7.门格尔的效用价值论

       8.边际效用理论为什么能够成为经济学主流

       9.庞巴维克的利息理论

10.马歇尔的供求价格理论

       11.马歇尔论经济学的性质

       12.克拉克的工资理论

       13.李嘉图和克拉克的分配理论比较

       14.古诺的垄断理论

       15.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

       16.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

       17.埃杰沃斯的契约曲线和无差异曲线

18.帕累托论经济均衡与社会最优

       19.庇古的收入再分配理论

       20.希克斯的价值理论

       21.萨缪尔逊对微观经济学公理化的贡献

22.迪布鲁的价值理论

23.哈耶克的经济周期理论

       24.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

       25.凯恩斯革命的主要特点

       26.希克斯的IS-LM模型

27.弗里德曼的货币数量论

       28.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重要性争论

       29.诺伊曼与摩根斯顿关于效用的公理化理论

       30.纳什均衡和博弈论的发展

       31.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

       32.新剑桥增长模型

       33.索罗增长模型和增长核算

       34.刘易斯经济发展理论

       35.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

       36.早期人力资本理论

       37.早期的社会福利函数理论

       38.阿罗的社会选择理论

       39.熊彼特的创造性毁灭理论

       40.弗里德曼的经济学方法论

 

 

美国《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关于胡景北教授的报道(中文翻译)

注:按照美国新闻界惯例,此类报道无须事前经被报道者过目,也无须代表被报道者的观点。

 

一位中国学者反思自己的过去

 

记者:Sarah Carr

原文载于美国出版的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53卷第27期, 200739

 

 

1971127日:“我们的一生都交给党和人民来安排,一切都献于共产主义事业,我们的前程必将是光辉灿烂的。想到这些,还有什么可难过的呢?”

 

这是胡景北先生当年的日记,多年后的今天他不忍卒读。他意识到,“社会主义革命”导致无数学者被迫害,大批学校被关闭。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跟任何关心这段历史的人分享他的日记。现在,身为同济大学的经济学教授,他希望向人们展示,在35年多前的那场“文化大革命”中,共产主义政府是如何控制他的思想的。

 

“如果我们不反思这个问题,不弄清楚这种洗脑式的宣传教育是如何发生的,那么,我们以后可能还会再次面临‘文化大革命’这样的运动。”在同济大学的一个学生餐厅里吃饭时,胡先生这样说道。他是一个清瘦的人,但胃口很好,在吃完一大份比萨饼后,还吃掉了另一个盘子里剩余的比萨饼。

 

今年12月,利用一个基金的资助,胡先生在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做研究。他打算写一本中文书,考察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对中国青少年的影响。他希望,他的研究工作能够帮助中国社会走向宽容和自由。

 

同时,胡先生把他十几岁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写的日记上传到了网络上——他把这些日记比喻成当年纳粹德国希特勒青年团员的日记。他在想,当时只有18岁的他,是如何完全地把毛泽东当成值得他顶礼膜拜的英雄人物。

 

1971128日:“伟大领袖毛主席,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是无产阶级最伟大的导师,是世界人民最伟大的领袖,是工农大军最伟大的统帅,是革命航船最伟大的舵手,是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毛发动中国青年组成“红卫兵”,呼吁他们向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的东西”进攻。

 

在毛统治后期,中国教育系统陷入混乱之中。1968年,和当时数以百万计的青年一样,胡先生被下放到位于华中『应为华东——译者注』的江苏省的一个农村公社,作为一个农民在那里劳作和生活。那时他才15岁,刚念了半年的中学。在农村,他挑粪、施肥,在日记中写体力劳动对他个人和国家的好处,他就这样过着日子。

 

197122日:“我们全家六人,分成五处,我和哥哥、姐姐响应毛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伟大号召,于六八年分别到了牧区、农场、农村。接着,父亲又在七零年下放到江浦农村。我们是为革命而离开的。虽然彼此想念得很,尤其是父母,更是十分想念我们三个孩子……我觉得我们应做的,一方面是从政治上开导他们——事实上,也是这样做的——用革命大义使他们放开眼光,振奋精神,让自己的个人利益服从于革命的利益,……

 

胡先生在农村生活了将近10年,是写日记让他保持着头脑上的活力。有时他的日记像一篇分析事物的短文。他靠抄写旧的教科书自学了数学、物理、化学等课程。

 

米勒·哥德曼指出,许多中国青少年在“文化大革命”中有着类似学习经历。哥德曼是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的助理。“许多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在文化上靠的是自学,”她说,“这与儒家的艰苦劳动与教育的价值观有很大关系。”

 

1978年,胡先生25岁。此时毛已去世,“文化大革命”也已结束,胡先生才有机会参加大学的入学考试。尽管离开教室已经超过10年,但他还是很轻松地考上了。

 

他进了南京大学,学习经济学。他旅行很多,后来又到德国去了几年。在那里,他发现人们讨论“纳粹时代”要比在中国讨论“文化大革命”开放得多。胡先生逐渐成为一个知识分子,与先前那个在农村辛勤劳作并在日记中赞美“革命”的男孩已大不相同。他从没理会过先前的自己和那些日记——因为他长大了,朝前走了。

 

去年夏天,在湖南省山区,在一间被烟火熏黑了的农家房子里,一个小女孩告诉胡先生,她用吃饭的桌子看书、写作业。

 

这一下子唤起了他对自己农村生活的回忆,他的日记也是在那样的小饭桌上写出来的。他重读了自己的日记,并试图出版,但由于中国限制出版与“文化大革命”有关的作品,他未能如愿。于是,他把部分日记上传到了网上,并打算把其余部分也尽快上传。

 

在斯坦福大学,胡先生读了一些有关“文化大革命”的书和材料,这些资料在中国是找不到的。他打算为中国的青年人写书。这些青年人如果学会提问题,他们就有时间改变。他说:“在中国的学校里,习惯的思维方式是学生不要提问题,听就行了。这样,许许多多的学生就没有学会自己思考。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197127日:“《红旗》杂志发表短评《认真读书,努力改造世界观》……这篇文章对我启发很大,澄清了头脑里一些糊涂思想。今后,我应加强学习,尤其要注意学习毛主席的五篇哲学著作,努力改造世界观。”

 

这个冬天在斯坦福大学,胡先生把他的大部分时间花在了阅读和思考上。他列举了共产主义政府在教导青少年方面的一些方式——从他自己的少年起,经过“文化大革命”时期直到今天:第一,宣传;第二,媒体;第三,教育。

 

“从进学校的第一天起,”他说,“我们就被教导,我们应当是共产党的学生。”

 

中国今天的青少年比他那时候有更多的机会,胡先生说。学校是开放的,迅速发展的经济给大学毕业生提供了更多职业的可能性。上海的摩天大楼、海外的来访者、高档的饭店和商店,和他青年时候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但是,与建筑物的不断扩大相反,讨论政治敏感话题的空间即使有,也是很小的。

 

“公开讨论‘文化大革命’是非常困难,”波士顿的哥德曼女士说,“只有他们得到一个勇于面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人时,情况才会改变。目前的领导人不愿意去面对这些。”

 

中国普通群众也缺乏分析自己历史的兴趣,她说,“中国人那么多年被剥夺了经济福祉,……政治问题目前只能是第二位的了。”

 

但是,胡先生说,他在某种程度上不再担心中国如何变富,他现在关注的是中国如何变正的问题。正如他35年前做的那样,他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日记,希望能够找到答案——但是,现在的视角已大不相同了。

 

1971129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毛一篇文章的标题)

 

胡先生说,许多中国人错误地认为他们能把自己同过去割裂开来。因此,他把自己的过去摆出来,希望有一天,通过他的日记,能够引起集体性的内疚、质问,直到最后的清算。

 

Sarah Carr发自中国的报导。通过一个国际报导项目的资助,她于2006年秋天访问了中国5周。

胡景北为本文的翻译负责。

 

译者注:

1.原文引用的所有日记都是1971年的,但原文有三处错写成1972年。

2.译文所用的日记文本直接引自于该日记的中文原文。原报道中的英文翻译有错误之处。

3.胡景北1971117日至515日的日记原文可见

 

      http://www.hujingbei.net/upload/2007_07/07070612587135.doc

 

美国《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关于胡景北教授的报道

Hu Jingbeis NoteMake reference, pls., to the original one in 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Vol. LIII, No.27, March 9, 2007, http://chronicle.com/weekly/v53/i27/27a04301.htm, if cited.

 

A Chinese Scholar Reckons With His Past

January 27, 1971: “If we dedicate all our lives to the socialist revolution, letting the Communist Party and the People decide how we can make the most of our time, our futures are sure to be affluent. Thinking of this, how can I possibly feel blue?”

Jingbei Hu winces now when he reads that, recognizing how that “socialist revolution” led to the murder of countless scholars and the shuttering of many schools. Still, he is determined to share the words he wrote in his diary with anyone willing to read them. Now an economics professor at Tongji University here, his goal is to show how the Communist government bent his will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more than 35 years ago.

“If we don’t work on this problem, on understanding how this brainwashing occurred, we will have another Cultural Revolution,” Mr. Hu says while eating dinner in a student restaurant at Tongji. He is a wiry man who finishes every scrap of the oversized portions then eats the leftover pizza on others’ plates.

Through a fellowship, Mr. Hu spent January and February at Stanford University‘s Hoover Institution doing research for a Chinese-language book that will examine the impact of Communist ideology on Chinese children. In the long term, he hopes, his research will help pave the way for greater tolerance and freedom in China.

But in the meantime, Mr. Hu has put online the diaries he kept as a teenager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 diaries that he now compares to those kept by Hitler Youth members in Nazi Germany. And he is on a personal mission to understand how, as a young man of 18, he was so absolutely convinced that Mao Zedong was a hero worth putting all his faith into.

January 28, 1971: “”Our great leader Chairman Mao is the greatest contemporary Marxist Leninist, the greatest mentor of the Proletariat, the greatest leader of people in the world, the greatest general of the Union Army of Peasants and Workers, the greatest captain of the revolutionary ship, the reddest sun in our hearts.””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which lasted from about 1966 to 1976, Mao organized the youth of the country into squads of Red Guards and urged them to attack intellectuals and “”bourgeois things.””

The Chinese education system fell into chaos during the latter years of Mao’s rule. In 1968, Mr. Hu, like millions of other young Chinese of the era, was sent to a commune in the countryside of Jiangsu, a province in central China, where he worked and lived as a peasant. He was 15 and had finished only half a year of middle school. Now he spent his time lugging manure, fertilizing cabbage, and writing in his diary about the benefits of such physical labor, both to himself and to the country.

February 2, 1972: “”My brother, my sister, and I were sent to the pasturing areas, farms and villages, separately in 1968 as part of the ‘Urban Youth Going to the Countryside’ movement. My father was sent down to a village in Pudong, Shanghai. We split for the Revolution. Even though we miss each other much, and our parents miss the three of us very much, … we need to guide them through this, making them realize that the welfare of the Revolution outweighs personal benefits … .””

Mr. Hu lived in the rural area for nearly 10 years. But writing in his diaries kept his intellect alive. Sometimes he would structure the entries like short, analytical essays. He sought out copies of old textbooks to teach himself math, physics, and chemistry.

Many Chinese teenagers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were similarly motivated, notes Merle Goldman, an associate of the John K. Fairbank Center for East Asian Research at Harvard University. “”A lot of people from that era were, literally, self-taught,”” she says. “”It has a lot to do with Confucian values of hard work and education.””

By 1978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had ended and Mao had died. Mr. Hu, 25, was given the chance to take university entrance exams. Despite not having been inside a classroom for more than a decade, he passed easily.

He went to Nanjing University and studied economics. He traveled, even living in Germany for several years. There he found the people to be much more open about discussing the Nazi era than the Chinese were about discuss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Gradually Mr. Hu became an intellectual who had little in common with the boy who had so earnestly labored and kept diaries extolling the benefits of the Revolution. He never repudiated that boy and his diaries — he simply grew up and moved on.

Last summer, though, Mr. Hu was traveling through a mountainous area of Hunan province when, in a dim room of a peasant household made darker by smoke, a small girl told him that she used the kitchen table to study and write.

Memories of his own years living in the countryside and writing at a table in a hovel rushed back to him. He reread his diaries and tried to get them published, but failed because of official restrictions on what can be published about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He has put part of the diaries online and hopes to post the remainder soon.

At Stanford he had access to books and materials about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that are not available in China. His plan is to write his book for the young people of China. They are the ones who have time to change if they learn to ask questions, he says: “”In Chinese schools, the conventional wisdom is that people shouldn’t ask, they should simply take. Many, many students can’t think for themselves. That’s a huge problem.””

February 7, 1972: “”The article ‘Study Hard, Try to Change Your Perspectives’ in the Red Flag magazine … inspired me a lot and helped me sort out some confusion. From now on, I will try to bring my studies to another level, and will pay extra attention to the fiv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Chairman Mao.””

At Stanford this winter, Mr. Hu spent most of his time reading and thinking. He is compiling lists of ways the Communist government has been able to inculcate its young people — from his own youth,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to the present day. No. 1: Propaganda. No. 2: Media. No. 3: Education.

“”From the first day of school,”” he says, “”we were taught that we should be students for the Communist Party.””

The children of China today have more opportunity than the young people of his own era, Mr. Hu says. The schools are open and a booming economy provides college graduates with more career possibilities. The Shanghai of skyscrapers, international visitors, and luxury restaurants and shops is like no place in the China he grew up in.

But while the buildings expand, the space for discussing politically sensitive topics is, if anything, contracting.

“”It’s very hard to get a public discussion going about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what happened,”” says Boston‘s Ms. Goldman. “”It will change when they get a leadership that will face up to what happened, but the present leadership has no desire to face up to that.””

Ordinary people, too, lack interest in analyzing their history, she says. “”The Chinese have been so deprived for so long of economic well-being. … Political issues are of secondary importance right now.””

Mr. Hu, though, says that at some point he stopped worrying about how the Chinese can become rich. Instead he has become preoccupied with how they can become good. As he did 35 years ago, he looks to his diaries for the answers — but now with a far different end in sight.

January 29, 1972: “”A single spark can start a prairie fire”” (the title of one of Mao’s essays).

Many Chinese people mistakenly believe that they can detach themselves from the past, Mr. Hu says. So he’s putting his own past front and center, hoping that someday, reading the words of his diary will elicit a collective wince, questioning, and, finally, a reckoning.

Sarah Carr reported from China for five weeks this fall through an International Reporting Project fellowship.

 

Hu Jingbeinotes:

1.       All diaries cited in the report are dated the year of 1971, not 1972.

2.       English translations of the diaries contain some mistakes.

3.       The original Chinese diaries dated from January 27 to May 15, 2007, are online:

    http://www.hujingbei.net/upload/2007_07/07070612587135.doc 

一位自由主义者眼中的中国自由主义

 

一位自由主义者眼中的中国自由主义

―― 对若干误解的澄清

 

 

一、前言

 

    最近,郎咸平先生针对中国国有企业在非国有化(即私有化)改制中重大弊病,提出了“新法治主义”,要求以法治手段规范国有企业改制(见《第一财经日报》20041213)。我赞同郎咸平这一观点。实际上,从我意识到国企非国有化改制的规模和弊病开始,我就提出了类似观点,要求国企出售的公开化。但是,我对郎咸平用“新自由主义”名称概括国企非国有化改制中的弊病,并把对这些弊病的批评理解成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却有不同看法。我同意郎咸平的这类批评,但我不同意他使用的名称,因为他所批评的根本不是自由主义或者新自由主义,而是有权有势者对权力的滥用。这类滥用,本来是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最为深恶痛绝的。所以,郎咸平用自由主义指代拒绝规则和法治的权力滥用,应当是一种误解。由于他的误解广泛流传,由于其他对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张冠李戴的各种误解和责难广泛流传,作为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我有必要说明自由主义对中国经济问题的基本立场,澄清对自由主义的误解;有必要指出,那种不讲法治,主张“无论什么方式,实现‘国退民进’就行”的观点和做法,其实和自由主义完全无关;倡导类似观点和支持类似做法的学者不属于自由主义者,而属于“机会主义者”甚至“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范围。

    在这篇文章里,我想解释的是

1.只有自由主义理念才能够指引中国的社会和经济变革

2.法治是自由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自由主义是实现法治的最有效形式

3.中国的自由主义针对当今中国经济问题的基本立场是市场化、私有化、法治化

4.中国的自由主义要求用法治规范中国经济的私有化过程,反对巧取豪夺式的无名、无法、无序的私有化。

5.法治主义或者新法治主义只有在自由主义理念统率下才能够促进中国的长治久安。

 

 

二、中国需要理念

 

    我们先来看郎咸平批判的新自由主义观点是什么。他在题为《批判主导中国产权改革的新自由主义学派》中对新自由主义作了如下的简单表述:

    “… 国有企业、政府全面退出经济舞台。…自由经济、民营经济,更可以向美国靠拢的经济体系,政府的角色应该是一个小政府角色,应该提倡个人主义。”(引自郎咸平:《批判主导中国产权改革的新自由主义学派》,载: 李健、王小卫编著,《出路》第60页)

    我们知道国际上对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新自由主义的简洁表述是“市场化、私有化、民主化”。如果把郎咸平说的民营经济理解成民营化,而中国的民营化含义即国际通行词汇私有化;小政府和个人主义则与民主化有密切联系,所以郎咸平对中国新自由主义的表述,和国际上公认的新自由主义概念基本一致,用他自己的话说,“还是比较客观的”。(出处同上)

    问题是,这样的新自由主义又有多少值得批判呢?市场化、私有化、民主化,特别是在一个过去没有市场、没有私有财产、没有民主的国度内,难道不是应当大力提倡、呼吁的吗?当然,我注意到,和其他误解与责难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人不同,郎咸平多次表示过,他对新自由主义学派是尊敬的。确实,这样的新自由主义值得我们所有人尊敬。但也正因为一个值得尊敬的主义或学派竟然受到了包括尊敬它的人的误解,这些误解便特别需要澄清。

    回顾过去的二十六年,中国在经济领域内走的大体上是自由主义或者新自由主义指引的道路。正是这条道路,给中国带来二十多年的经济增长,带来了几乎所有人绝对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没有市场化、没有私有化、没有一定程度的民主化,中国很难达到今天的经济水平,中国普通人对经济、社会问题的发言也不会象今天这么自由(尽管今天的自由程度还太低)。试想二十六年前,郎咸平能够在大陆自由发表言论吗?当他、当我们在享受二十多年来的变革成果时,我们不应当忘记,我们享受的正是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成果。

    郎咸平认为对当今中国来说,重要的不是理念,而是数据,希望大家用数据说话。数据自然是重要的,尤其是官方和企业应当但没有公开的数据对于我们认识中国问题、对于股东认识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数据不能够否定理念。同时,数据的局限性在于,如果我们不提醒自己,数据容易使我们落入就事论事的技术性讨论。所以,数据需要用理念来高屋建瓴地加以把握。就此而言,理念甚至更为重要。理念给我们方向和信心。理念使我们即使在数据不能显示明确结论的时候,甚至在数据显示了明确否定的结论时依然不迷失方向、不丧失信心。比如,尽管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经济数据非常出色,但理念让当时世界许多人明白计划经济不可行,也迫使当时的政府用一切方法封锁和诋毁它。如果数据能够决定理念的优劣,中国政府那时便没有必要严密地封锁自由主义理念。历史尤其二十世纪的历史清楚地表明了,如果没有理念,即使我们有数据,我们仍然没有方向和信心,我们只能在数据指示的范围内,走一步看一步,也就是采取投机的方式。而后者正是中国目前最严重的问题。

    我在其他文章中曾经说过,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无论邓小平执政还是江青、张春桥执政,无论采取市场经济指向的还是计划经济指向的政策,中国经济都会出现增长。当时的情形,稳定就会带来增长。无论谁在当时取得了政权,都会鼓励经济增长。邓小平的“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猫论”在当时当地之所以正确,是因为他恰好采取了市场经济指向的政策。假想邓小平采取的是计划经济指向的政策,他在当时也能够推动经济发展,甚至也可能有后来的二十年增长,创造出前苏联在上世纪二十和三十年代的经济奇迹。但从长期观点看,从理念的角度看,他那个计划经济的猫仍然是错误的,一时的鼠灾消除会带来更大的鼠灾。因此,判断一个长期经济政策,理念是必不可少的。

    中国的问题正在这里。邓小平采取了正确的改革政策,但他又从实用主义角度看待自己的政策,并把偶然成功的猫论视为一般原则,实际上把机会主义视为一般原则。这样的机会主义后来迅速蔓延到各级政府和公众。所谓的摸着石头过河,不但成了中国改革的原则,其实也成了中国改革的现实。至于河那边是什么,摸着石头可不可以过河、会不会到河中间没有石头可摸、摸着石头过河的代价等等问题,没有人思考、没有人敢于思考:这样的思考甚至是个禁区,更不用说公开讨论了。1978年开始改革至今,中国连一种改革的理念、改革的目标都没有明确过,这才是中国改革最深刻的悲剧所在,也是中国经济改革之所以反复陷入“改革成果更需要改革也更难改革”怪圈的最深刻原因。因此,当我们今天回顾中国二十六年的改革,观察当前的国有企业非国有化改革,展望未来的改革前景,我们不但要谈数据,而且要谈理念。

 

 

三、自由主义理念才能够指引中国

 

    如果谈理念,那么,什么理念才能够指导中国的改革,给中国方向、给中国人信心呢?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在当今世界流行的理念中,只有自由主义能给中国以方向、给中国人以信心。

    自由主义是什么?自由主义除了带上当代色彩的“市场化、私有化、民主化”之外,它的基本内容就是每个人天然地拥有和任何他人一样的免受压迫、免受恐惧的权利以及独立自主的行为和言论的权利;政府是人们建立起来保护而非压抑个人自由的公共机构;个人天然地享有免受政府和其他机构压迫、恐惧的权利,拥有在政府面前和任何他人(包括政府最高官员)一样的行为和言论权利;个人的这些权利或者自由仅仅受他们共同制定的法律约束;政府的首要职能就是依据法律保护个人自由不受他人损害,包括不受政府的损害。

    在现实生活中,损害个人自由的最大危险是政府。所以,个人需要用法律来约束政府、用新闻自由来监督政府、用私有财产保证自己独立于政府的生活能力、用市场经济、政治民主、社会自由来保证自己不受政府干涉的选择自由。

    自由主义当然还有其他内容,但我列举的这些内容无疑属于自由主义的核心内容。这些内容也许可以用一句话粗糙地概括“个人自由、法律约束”。自由主义可以舍弃比如“私有化”的内容(在比如当今的美国,私有化就并非必须的内容。在比如五十年前的世界上,私有化也不是自由主义的必备内容),从而不再冠以比如“新自由主义”的名称,但任何类型的自由主义都不能舍弃我所列举的个人自由的内容,否则它从根本上就不是自由主义。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我所列举的内容,早已经成为国际上社会主义、保守主义和其他主要思想流派的共识,成为包括反对“新自由主义”、反对比如全球化、私有化的各个团体的不言而喻的共识。之所以成为共识的原因,我们举一个就足够了:没有这些共识,那些社会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的各种流派;那些反对全球化的大小团体也许早就被取缔了。实际上,所谓的现代社会,就是以“个人自由、法律约束”为本质特征的社会。其他思想流派只是在这个或那个具体问题上,要求对部分人的自由加以更多的约束,可他们始终承认个人自由的基本前提。例如社会主义流派要求增加对富人的约束、要求在个人自由和平等的问题上更多地考虑穷人事实上的不自由和不平等,但社会主义流派并不要求剥夺或者严重限制富人的自由。我们在中国往往感到奇怪的是,号称“社会主义国家”的前苏联和东欧诸国放弃了“社会主义”旗号、所谓的“社会主义”运动失败后,为什么社会主义思潮和流派依然在欧洲流行。然而,如果我们了解,欧洲社会主义把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当作自身行动纲领的前提,我们就理解了为什么它不和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共进退的原因。在这篇文章中,我之所以还把现代社会各思想流派的这些基本共识称为“自由主义”,除了习惯之外,一是考虑到它们最初在世界上是以“自由主义”被宣传、被为之奋斗、被开始实施的历史,二是考虑到当今世界的“新自由主义”比起其他流派来说,更重视它们的外延和它们在具体问题上的应用。

    把这些以“自由主义”冠名的共识应用到中国,中国自由主义对中国经济问题的立场,可以归纳为市场化、私有化和法治化。市场化让个人和企业独立决定自己的需求、供给、消费、储蓄、资源配置、资产配置。私有化让个人在自主积累私产的同时,把原先过大的国有资产和公有制范畴下的集体资产转移为个人资产。法治化是用法律方式保障和约束个人、企业与政府独立自主的经济行为,保证他们中间每个个体在应用自己新获得的经济自由的同时,不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益。市场化给予个人经济决策的权利和责任,私有化大大有助于建立以私人财产所有权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法治化要求市场化、私有化以符合公众正当心理和常识的方式有序地开展,从而把个人、企业的经济自由纳入到现代自由、法治社会的范畴内。当然,中国自由主义对中国经济问题会有具体的观点,但其基本立场,至少包括了市场化、私有化、法治化三点。

    从世界大势看,中国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和十多年来的国有企业非国有化改制无疑受到世界性的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和刺激。其实,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就跟着世界潮流变化。二十世纪上半叶,社会主义思潮是推动全世界社会制度包括经济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力量。在经济领域内,所有国家都在扩大政府的作用,都规模不等地对私有企业实行了国有化。前苏联、中国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把这一思潮的实践结果推到极端。但前苏联、中国制度的基本性质依旧应当在这一世界潮流内得到理解。同样,二十世纪七十、八十年代,随着撒切尔夫人和里根在英美执政而成为舆论界和政治界主流的(新)自由主义思潮,扭转了全世界社会制度包括经济制度改革的方向:从更多的政府扭转为更多的市场。在经济领域内,所有国家都在扩大市场的作用,都规模不等地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而作为当年社会主义思潮极端结果的前苏联与中国的制度,更在这一世界大潮的冲击下解体,并接受了市场经济和其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此而言,新自由主义主张的“国退民进”是当今世界的大趋势,中国自由主义主张的市场化、私有化和法治化,也是当今中国的大趋势。

    可是,狭义的“国退民进”只发生在原先的市场经济国家内。在前苏联和中国以及其他许多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人们需要完成的是比“国退民进”更基本的任务:建立现代公民社会和现代国家,建立现代的公民和政府关系。显然,这样的任务在自由主义成为世界主流思潮时更容易完成,甚至只能够在自由主义思潮成为主流的时代完成。这是因为比如中国面临的建立现代社会、现代国家的任务,必须在自由主义框架内完成。其中的原因也很简单:和其他流派相比,自由主义更强调每个人同等的发言权和法律面前的同等地位,更强调对容易损害自由和法治的政府抱有强烈的警惕性。而没有个人自由和法律平等、没有个人对政府损害自身自由的警觉,现代社会、现代国家、现代公民政府关系都无从谈起。因此,只有中国承认了自由主义的基本内容,中国才有了让各种思想派别、各种经济政策、社会政策表演自己的平台;中国才有了法治主义(或新法治主义)、社会主义(或新社会主义)、保守主义(或新保守主义)、激进主义(或新激进主义)、新自由主义以及形形色色其他流派和它们的政策此消彼长、互比短长的竞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才能够历史地理解自由主义对当代中国的意义,理解中国国有企业非国有化改制的意义。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强调自由主义理念、澄清广泛流传的对自由主义的误解,对中国才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毫无疑问,就像在社会主义思潮流行的时代,我们必须防止其极端形式那样(这里的教训对我们中国人是太深刻了),在当前的自由主义思潮下,我们也必须防止其极端形式。自由主义的极端形式之一是政治上的无政府主义。无政府主义和专制主义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自由主义思潮下走入极端将出现的无政府主义,在社会主义思潮下就将走入专制主义。这是因为,无政府主义下必然滋生和蔓延的强盗型的权力滥用和与其共生的“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大众投机心理,常常需要超人的社会理想和暴力两者协同才能够制胜,而这两者的协同又正好导致专制主义。专制主义的实现预示着它赖以建立的精神基础――超人理想的破灭,因为超人理想本身便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据此建立的制度必须专制,才能够维持自己。但专制制度也不能够长久。它压抑的人性一旦爆发,在专制制度毁灭的同时,却又由于在专制下长成的人民不习惯自律而出现全民性的强盗和投机倾向。对此,我们只要想到下述事实就能够理解:对那些迫于高压而循规蹈矩的人来说,自律始终是个陌生的概念。如果进一步考虑到中国没有成形的宗教、没有成型的讲求自律的贵族阶层,那么,专制制度解体时出现的全民性强盗和投机倾向更加值得警惕。

    因此,为了既反对无政府主义又反对专制主义,为了让中国走出无政府主义和专制主义的循环,尤其是为了防止中国在未来社会主义思潮重新高涨时再次走上专制的极端,作为学者,我们在强调自身自律的同时,需要强调自由主义的法治内容。而这正是自由主义的主要内容。近三十年来的新自由主义在领导世界潮流的西方国家里更强调的是减少规章、简化法律、弱化政府。新自由主义这样强调的根据,是自由主义要求的自由和法治在西方国家已经基本实现。但是今天的中国既缺自由,又乏法治。所以,在中国的环境下,我们需要的正好是西方国家学者在五百年前强调的、后来被所有非极端的自由主义思潮和社会主义思潮接受的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内容:每个人在不损害他人同等自由前提下的自由;所有个人包括政府和各种社会机构在内的个体法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损害他人正当自由的行为尤其政治和经济的强盗行为必须受到足以遏制这些行为的公开惩处。如果说这就是理念的话,那么,中国的改革正需要这样的理念来指引。中国的改革,无论国有企业非国有化还是股票市场,无论政治民主化还是社区公民参与制度,都应当和自由主义或者现代社会的这一核心理念联系起来。

 

 

四、自由主义包括了法治

 

    我们在上一节理解的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应当不至于成为郎咸平和网络上许多朋友反对的对象。但他们又确实在反对自由主义。那么,他们反对的中国自由主义是什么呢?从郎咸平列举的现象看,他们最为反对的是中国股市和产权改革:“上市公司可以无所顾忌地圈钱而无严刑峻法的惩处,国企老总也可不顾全体员工多年辛苦,在MBO这种‘法律缺位下的合法条件’之下,侵吞国有财产”(见《第一财经日报》20041213)。

    郎咸平指出的现象是事实,郎咸平的反对呼声对反思和规范中国经济改革有着重大意义。对此,郎咸平功不可没。使我遗憾的只是,郎咸平用错了旗号:上市公司无所顾忌地圈钱和国企老总无所顾忌地侵吞国有财产,正是那些人滥用自己手中的经济权力或者政治权力的突出表现。这样的滥用、甚至是强盗型的严重滥用,恰恰是自由主义(或新自由主义)最不能容忍、最为反对的现象。理由很简单:上市公司的圈钱自由,正好损害了股东尤其中小股东保护自己财产的自由。在上市公司圈钱和中小股东保护自己财产的两种自由之间,显然中小股东保护自己财产的自由才是正当的,应当用法律保障的;而上市公司圈钱的自由,是一种强盗型的无理要求,其思想应当用法律抑制、其行为应当用法律惩处。国企老总的侵吞国有财产的自由,正好损害了财产所有者 ―― 中国公民保护自己财产的自由,因此前者同样需要用法律加以抑制和惩处,而后者需要用法律来保障。按照自由主义的原则,事情其实非常清楚:上市公司和国企老总实行的是弱肉强食的强盗逻辑。这样的逻辑和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毫无共通之处,怎么可能把它混淆成自由主义或者新自由主义呢?

    如果我们观察中国二十多年来的经济和社会改革,我们可以看到一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由主义的趋势和脉络,同时我们又可以看到有权有势者的强盗逻辑和投机行为盛行且不受惩处的严重现象。这样的矛盾现象很容易使普通人甚至部分学者把后者也归罪于自由主义。然而,后者实际上既是专制制度失败时给它先前统治下的人民留下的灾难和代价,也是现行政府既不愿把自由主义(包括自由主义的法治内容)作为执政原则、又无法(在经济上)实行专制管理的后果。

   为了解释这一点,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自由主义和法治的关系。就通常使用的政治学术语来说,自由主义其实包涵了法治主义。例如,弗格森(Adam Ferguson)是这样定义自由的:

    “自由(liberty or freedom)不能够从这个词的起源出发被理解成免除一切约束。相反,在自由社会内,自由是把每一条正当约束应用到社会所有成员(无论他们是官员还是平民)的最有效方式。”(引自Hayek:The fatal conceit: The errors of socialism,书首引言)

    霍布豪斯(Leonard Hubhouse)更明确地指出:

    “普遍自由的第一个条件是一定程度的普遍限制。没有这种限制,一些人可能自由,另一些人却不自由。一个人也许能够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而其余的人除了这个人认为可以容许的意愿外,却无任何意愿可言。换言之,自由统治的首要条件是:不是由统治者独断独行,而是由明文规定的法律实行统治,统治者本人也必须遵守法律。我们可以从中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自由和法律之间没有根本性的对立。相反,法律对于自由是必不可少的。当然,法律对个人施加限制,因此它在一个特定时候和一个特定方面与个人自由是对立的。但是,法律同样也限制他人随心所欲地处置个人。法律使个人解除了对恣意侵犯或压迫的恐惧,而这确实是整个社会能够获得自由的唯一方法和唯一意义。”(《自由主义》第9页)

    按照弗格森(以及所有自由主义者)的意思,自由不是免除约束,而是每一个人遵守大家公认的每一条正当约束。约束应当是正当的,而正当的前提是它符合由人类贤哲和宗教伦理总结的个人和社会道德,比如不偷窃、不抢劫、不欺诈。约束须每一个人遵守,因此除了宗教、信誉等形式外,约束还需要表现为法律,需要每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而自由就是使每个人遵守法律的最有效的方式。为什么它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因为在自由社会里,每个人在揭露和批评他人不遵守法律行为时都没有恐惧。显然,这样的自由方式,比起主要依靠政府机构和司法机关的方式来说,法治的有效性高得多。实际生活也表明了这一点。那些以自由为旗帜的国家,也是世人公认的法治最严的国家。在那里,法治之所以能够建立,重要前提便是每个公民在控诉政府、工作单位、他人的违法行为时,不必担心政府、单位、其他个人的报复。

    霍布豪斯则干脆认为法治国家是社会和个人能够获得自由的唯一方法。确实,没有法律,没有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包括政府、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平等,自由就是空话,因为个别人或少数人便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践踏普通人的自由,并且造成一种恐怖的空气,使受到他们践踏的人不敢反抗;由于缺乏法治、缺乏法律面前的平等,普通人甚至无处申诉、无法反抗(除了采取极端行动外)。中国最近采取的国企非国有化方式就是这样一种践踏普通人自由和权力的方式,甚至法院也公开表示不受理国企非国有化问题上的纠纷,从而完全排除了普通人申诉的可能性,并给少数政府官员和国企老总侵吞国有资产铺平了道路。这样的非国有化方式是朗咸平所反对的,也是中国自由主义者所反对的。

    弗格森和霍布豪斯关于自由主义的观点,属于古典自由主义范畴,但它同样隐含在上世纪七十、八十年代兴起的新自由主义中。我们可以说,缺少弗格森所说的“把每一条正当约束应用到社会所有成员”,缺少霍布豪斯所说的“普遍限制”,就谈不上任何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过去的老自由主义不能缺少这样的内容,当今的新自由主义也不能够缺少这样的内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自由主义亦不能够缺少这样的内容。

    因此,我们看到,在所有以自由主义为口号的国家内,尽管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政府作用减弱了,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继续得到保证,正当的约束继续通过法律得到执行。新自由主义要求的只是减弱他们认为的政府过大作用。在经济领域里,新自由主义要求政府更多地退出,以便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尽管在政府作用大些还是市场作用大些的问题上,新自由主义的立场是市场作用大些。但这丝毫不妨碍新自由主义对政府有序退出、对国有资产出售和国有企业私有化立法规范的要求。事实上,新自由主义对偷盗国有资产、私下买卖国有企业行为的谴责和绳之以法的呼吁,如果不比其他思想派别更强烈的话,也会和其他派别一样强烈。所以,在这些国家里,尽管出现了大量的“国退民进”现象,但没有发生郎咸平所揭露的类似中国的国有资产大规模流失。

    反之,“国退民进”过程中出现大规模国有资产流失、出现国有企业私下买卖、出现国有企业偷偷变成私有现象的国家,不是那些十几年前还反对自由主义的国家(比如前苏联),就是那些现在依旧反对自由主义的国家(比如中国、越南)。仅仅这一简单的事实就表明,不应当把中国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基本弊病推到自由主义身上。郎咸平所揭露的“自由主义”名称下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根本不是自由主义的主张或者实行其主张的结果:这些现象是滥用权力的结果,是强盗和投机行为。如果一定要用“主义”来概括的话,那就是强盗逻辑和市侩主义相结合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比如近年来国内有一种解释国企非国有化改制的口水理论:某人在餐桌上向菜里吐口水,这盘菜自然就归某人吃了;因此,国有企业非国有化改制时,某人把国企搞坏了,这个国企自然就归他。这不是强盗逻辑又是什么呢?这在任何意义上都无法和自由主义挂上钩。为了在餐桌上独吞一盘好菜而向菜里吐口水的人是流氓;同理,为了把国企变为自己私产而把国企搞坏的人也是流氓,只不过后者是有权有势的官员流氓。对这样的只要自己自由、完全无视他人自由的流氓只能够用法治来惩处,否则的话,自由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国企非国有化改制中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目前的国企非国有化改革是把过去被国家没收的财产退还给私人,所以谈不上“国有资产流失”。这种说法也是自由主义者不能接受的。自由主义者原则上承认被国家没收的私人财产应当退还给私人。在一些十几年来走上自由主义道路的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有企业在实行非国有化时,确实采取措施,把被国家不恰当地没收的企业退还给原先的财产所有者。不过,在计划经济早期被没收的私人企业的原主人,今天已经难以确定,所以那些国家的退还私产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宣示,一种尊重正当财产所有权的宣示。今天的中国即使有一小部分国企来自于早期不恰当地没收的私人企业,我们要做的,也是把这些企业退还给原先的所有者,而不是“退还”给现在的国企老总!把国企私有化视为“退还”给私人,再进一步视为“退还”给现在的国企老总,那不是强盗逻辑又是什么呢?那不是现在的国企老总做强盗从原先的私有者手上抢夺财产,又是什么呢?按照这样的逻辑,既然现在的国企老总能够抢劫原先资本家的财产,别人也就可以抢劫现在国企老总的财产。这样的抢劫来抢劫去,中国社会就没有“正当”可言,没有自由可言。因此,中国自由主义强烈反对任何为国企改制中有权有势者的强盗行为辩护的观点,强烈要求国企改制的法治化。

    郎咸平在上面我们所引用的文章提到了1553年的英国信托责任例子,那些出海的船员忠实于自己的信托责任。但这个例子的整个故事却有着如下的内容,即那些承担了信托责任的人明白,他们的富裕需要用上帝认可的方式去实现,而上帝不是白猫、黑猫都认可的。在宗教观念不强的中国,在人民的教养和自律需要更长时间才能提高的状况下,我们比讲求绅士风度的英国更需要法治来约束人们的致富行为,约束上市公司和国企老总、约束政府,把他们的个人主义的致富积极性引导到正当约束的途径上。就此而言,在专制制度解体的时候,强调法治以避免过度的强盗型的滥用权力和大众投机行为,在任何意义上都不为过。

    不过,我们所强调的法治或者法治主义,是自由主义框架内的法治,是遵循自由主义基本理念的法治。与自由主义理念不一致的“法治”是大大小小的专制。它的极端表现是皇帝和专制国家或专制单位领导人把自己的意志当做律法,把自己当成特权者。按照弗格森和霍布豪斯的自由主义观点,自由和特权水火不相容。特权者仅仅要求自己的自由,而不顾及他人的自由。他们实际上用践踏他人自由的方式强行贯彻自己不正当的要求。在非极端形式下,掌握公共权力的人用各种借口要求自己的特殊地位。一个国有企业经理要求国企出售时仅仅卖给他,就是这样的特权例子。同样,一个国有企业的职工在国企出售时要求更多的补偿,也是这样的特权例子。在中国还没有自由之前,这样的特权即使有所谓的“条例”支持,它们依旧是特权,是专制的弱化表现。专制的弱化往往更可怕。中央专制者的“法治”尚可以维持社会秩序,但削弱了中央专制的分散型特权“法治”则连秩序也维持不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多地强调秩序的法治主义或者新法治主义是及时的必要的。

   需要注意的是,今天在中国提出的法治主义,只应当是自由主义框架内的法治主义,是自由主义指向的法治主义,而不应当是反自由主义的“法治”。比如,自由主义者不讳言政府干预经济的必要性,但经济的基本作用必须让位于市场。比如,自由主义者不讳言国有企业的高效率,然而,自由主义者又认为,国有企业只有置身于私有企业的汪洋大海中,置身于其所有者通过民主方式的监督下,它们的高效率才是长期可靠的。因此,以“国退民进”为标志的中国私有经济的重建,是值得欢迎的事件。自由主义者在强调用法治防范和惩治国企非国有化过程中的强盗和投机行为的同时,不否定私有化本身。即使自由主义者在特定形势下要求政府暂停私有化,他们也是为了使私有化的实施方式接近于自由主义的基本要求。自由主义认识到私有财产的基本功能之一是让个人在政府面前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是,用强盗逻辑获得的个人财产不具备这一功能。相反,这样的财产完全可能成为政府扩大其权力的理由:强盗逻辑获得的财产将由政府没收为公产。用强盗逻辑建立的私有制也完全可能成为极端社会主义思潮重新建立公有制的理由。自由主义者反对强盗逻辑的私有化方式,强调用法治规范私有化的必要性,正是为了维护私有化的正当性和由此建立的私有制的稳定性。因此,今天中国的法治主义应当是自由主义的法治主义,而不是专制主义的“法治主义”。今天中国需要的法治,是一种把中国以较为有序的方式引导到自由、民主方向的法治,是把中国人民、中国政府约束到平等、自律方向的自由主义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