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典防治的公开化看国企出售的公开化——再论尽快制订《国有企业出售法》

(第9期)从非典防治的公开化看国企出售的公开化——再论尽快制订《国有企业出售法》

  郎咸平83日的文章之所以能够引起前所未有的强烈反响,就是他所揭露的国有企业在出售过程中的严重资产流失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共鸣。为什么公众反应这么强烈,就是因为绝大部分人感觉到了郎咸平指出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公众的感觉是不是正确呢?有些经济学家说这种感觉是错误的,国有企业出售过程中其实很少甚至没有资产流失。确实,绝大多数人只是感觉,或者只是看到了他周围的现象而不了解全局。然而,公众并不对其感觉的正确或错误负责,他们应当负责的只是表述自己的真实感觉。具体事实是什么,国有资产在出售过程中的流失规模到底有多大,这不能够要求公众来说明,不能够指责公众的感觉错误,而只能够要求政府公开做出负责任的说明。这就象在抗击非典型肺炎(SARS)时的情况那样。2003420号前,公众中广泛存在非典流行的感觉。凭借着这种感觉,公众抢购板蓝根和白醋。但具体事实如何,政府应当做出有责任的说明,而不是对公众感觉置之不理甚至责怪公众。果然,2003420日,国务院做出了负责任的公开说明和相关人事变动的决定,这之后,公众感觉中的不确实部分很快消失,大家开始信任政府公布的数字,防治非典自然也取得了成绩。

  非典的例子告诉我们,即使假设国有企业出售时真的没有资产流失,真的物有所值地出售了,政府也需要向公众公开说明,这几年中国出售了多少国有企业,主要的出售方式是什么,出售的企业资产中,多少用于补偿职工,多少用于奖励,多少用于直接的出售,出售的收入是多少,这些收入到那里去了。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够向公众说明存在或者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如果存在,流失的规模有多大。也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够向公众解释如果有流失的话,流失的原因是什么,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防止流失。只有这样,公众感觉中的不确实部分才能够消失,政府才能够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

  非典的例子也告诉我们,公众的感觉即使不正确,即使有偏差,有误解,也需要政府来澄清,需要政府在相关问题上公开信息。如果公众的感觉离开事实不远或者符合事实,政府就更需要出面。2003420日前,公众对非典的感觉离事实不远,但政府不作为,公众的感觉只能够越来越强烈,公众对政府只能够越来越不信任。2003420日国务院公开非典信息和采取坚决措施,一下子扭转了方向,公众感觉开始建立在政府信息之上了。国企出售的情况也是如此。政府不作为,不公布信息,不认真采取措施,公众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感觉无论对错,都无法和政府接近,公众对政府将越来越不信任。即使公众支持国有企业出售的改革方向,但仍然不会支持现在的国有企业出售运动。因为,就算政府和经济学家所说的目标很好,公众也不会认同政府采用他们感觉的腐败手段去实现目标。这样,国企出售就会失去社会心理基础,就可能功亏一篑。

  我们再来看防治非典时的政府工作。2003420号之前,政府就已经多少注意到了非典的流行,开始采取措施集中收治非典病人,对非典疫情做出对策,卫生和防疫部门应当也已经做了不少安排。因此,我们不应当完全否定政府在2003420号之前的工作。但是,毕竟和非典的危险性相比,和公众对非典的感觉相比,政府做得太少,不合格。2003420日后,政府不但坚决撤换了不称职的主管部长,而且国务院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迅速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很快颁布了操作性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政府防治非典工作的规范建立了,政府的权威也马上建立起来了,政府的工作合格了。由于中央政府带头做了合格的工作,各地方也立即动员,整个防治非典的形势马上改观。比如在上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随之于2003514日通过了《关于加强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决定》,上海市政府颁布了更细化的《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诊断参考标准(试行)》等。

  与此相比,我们不得不说,政府有关部门比如国资委对迄今为止的国有企业出售尽管做了许多工作,发了许多文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这些工作、这些措施,顶多只能和2003420日前的政府防治非典的不合格的工作相比。我们不必要否定政府的这些工作,但我们又必须指出,和国企出售的重要性相比,和公众对国企出售的感觉相比,政府做得又太少,不合格。国企出售对中国社会、中国经济甚至中国历史的影响显然比20022003年流行的非典更严重得多,但和2003420日以后的防治非典措施相比,国务院迄今对国企出售没有颁布任何条例和规则;国资委今年1月发表的《暂行办法》和9月发出的《通知》也远远不及卫生部措施的级别。因此,政府在国企出售工作上的规范没有建立,政府权威没有建立,政府的工作到现在仍然没有合格。中央政府不合格,地方政府无所适从,不知道全国性的基本工作规范应当如何定,国企出售的无名、无法、无序现象自然无法改变,公众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感觉也自然无法改变,甚至还会强化。

  但是,和抗击非典情况不同的是,政府为了重建权威,树立国企出售的规范,除了采取若干紧急的政府措施外,需要立即准备《国有企业出售法》(或类似名称)的立法草案,以便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立法。这是因为,政府措施包括国务院的措施(更不用说国资委的措施了)必须以有关法律为基础。而我们恰恰缺少有关国有企业出售的法律。不论中国今后如何变化,中国总会存在国有企业,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总会存在国有企业出售的问题以及对它的法律规范。因此,《国有企业出售法》的立法本身和国有企业、国有经济以及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没有直接关系,在后面那些问题没有搞清之前,《国有企业出售法》完全能够立法。现在,全国各地正在出售国有企业,公众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感觉将会越来越严重,政府现在应当做的是迅速向社会公开表态,说明国企出售的状况,尽快制订《国有企业出售法》,保证国有企业出售的规范性。刚刚闭幕的中共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执政能力的口号。政府如果能够吸取抗击非典的经验教训,迅速推动国企出售的公开化和规范化,政府的执政能力就会得到肯定,中国的国企改革也才能够顺利进行。

  2004920

用立法强制国企公开竞价出售是制止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有效途径——三论尽快制订《国有企业出售法》

(第10期)用立法强制国企公开竞价出售是制止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有效途径——三论尽快制订《国有企业出售法》

  中国国有企业出售过程中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是国企出售中最为人诟病之处,也是公众最为愤慨之处。看一看中国国企出售的过程,我们便可以知道在哪个环节国有资产流失最为严重。据我的了解,如果一个中国国有企业要出售,它的过程通常是:
  1.从账面总资产中减去总负债,再减去比如资产的呆账坏账,得到净资产;
  2.从净资产中减去剥离比如学校等工厂办社会事业所需要的费用;
  3.再减去为补偿职工工龄、下岗、保险、转变身份等的费用;
  4.再减去为别的企业的担保等可能负债;
  5.再减去给企业经理、法人代表的奖励,得到可出售的账面净资产;
  6.如果这一净资产小于或者等于零,那么该企业就以零价格卖给原先的经理或法人代表;
    7
.如果这一净资产大于零,该企业就以这个大于零的价格卖给原先的经理或法人代表。

  当然,如果一个国有企业在第5个环节后准备上市,情况有所不同,我们在下一篇三好坞评论中将解释在那种情况下国有资产是如何流失的。这里,我们就看一个直接出售的国企的资产流失途径。显然,上述每一个环节上都可能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比如在第3个环节上,由于没有规则,某个国企的职工反抗强烈一些,他们得到的补偿就多一些;反抗软弱一些,得到的补偿就少一些。这本身就不公平,同时也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因为某个国有企业毕竟不是该企业职工的企业,补偿较多,尤其是一些职工持股计划,就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但是,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大漏洞在于第6和第7个环节。每个多少有一些市场知识的人都知道,一个企业的出售价值不在于它的账面资产,而在于它未来的盈利能力。每个企业都有大量的负债。居民的储蓄就是借给企业用的。如果按账面净资产买卖,很少的钱就能够买下一个国家的所有企业,更不用说某一个企业了。我们经常读到国内外企业在股市上收购其他上市企业,那是要把目标企业的股票或者企业的总资产全都按市价甚至溢价买下来,并不减企业负债的。因此,在国企出售时以账面净资产计价,本身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而它仅仅能够卖给原厂长或经理(法人代表),那就是国有资产的实际流失。中国国有企业出售最为人诟病之处、公众最为愤慨之处,也就在这里,在国有企业以净资产价格卖给原来的厂长或经理。

  一个不上市的国企在扣除了对职工的补偿和其它各种负债后,如果不能够以账面净资产计价,那应当如何计价呢?这里没有任何先验的价格,因为对一个企业在未来的盈利能力,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每一个人的估计都是主观的。同时,任何在购买企业时对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估计,都和购买者对自己(或者自己的委托人)未来经营企业时的计划相联系;此外,未来盈利能力是否能够在未来实现,还依赖于购买者买下企业后对自己经营计划的贯彻状况。因此,由于对未来市场估计的不同、经营计划的不同,每一个希望购买该国有企业的人的出价显然也不同。国有企业应当卖给哪个出价人呢?显然,它应当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因为出价越高的人,他对该国企由自己经营后的盈利越有信心,该国企出售后的经营状况可能就越好,留在企业内的职工的就业、收入就越可能得到保证。因此,如果有人对该国企的未来盈利和他自己的经营计划有信心,他就会出相应的高价购买国企可出售的账面净资产(即使该资产的金额很低);相反,如果所有可能的购买者都对该国企未来的盈利能力不抱希望,那么无论该企业的可出售净资产有多高,它也只能够以非常低的价格甚至零价格卖出去(有时甚至零价格都卖不出去,只能够破产)。所以,在企业出售时,企业的净资产金额对出售价格的影响并不大。

  无论企业可出售的净资产高低、无论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如何,它的出售价格都应当是出价最高的人提出的价格。这个道理很明显。问题是如何找出出价最高的购买者呢?这里只有靠公开化:公开出售,公开竞价。拿上面的出售程序来说,第6个和第7个环节就应当改为:

  可出售净资产或者企业以公开竞价方式出售,最高出价人买下企业

  公开出售和公开竞价其实都有成熟的程序。我们以后再来研究其细节。这里我们要指出的是,只要出售和竞价是公开的,竞价人之间是平等的,那么,无论最高出价是多少,这里都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一个具有很高账面净资产的企业,即使公开出售,可能也因为它没有经营价值而乏人问津,包括原来的经理、厂长都不愿意买。此时,即使它以很低的价格(甚至零价格)卖出去,也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相反,如果一个国企只能够卖给指定的某个人或者某些人,人们就有权力有理由认为价格卖得过低,有权力有理由认为国有资产流失了,即使该国企的出售价格并不低。

  因此,为了消除公众强烈感觉到的国有资产流失,为了顺利实现国企的出售,现行国企出售程序的第6个和第7个环节必须改变,改为我们建议的方式。然而,这样的改变不会自发出现,因为国企厂长、经理不愿意别人来和他们竞争购买企业。所以,改变现有错误程序、制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途径只能够是国家立法,强制性地规范国企的公开竞价出售,规范国企主管部门主持的出售程序。国企公开竞价出售是我们提议的《国有企业出售法》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恰恰是国资委目前颁布的国企出售规范中所遗漏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我们呼吁中国尽快制订包含国企公开竞价出售条文的《国有企业出售法》。

   2004927

什么是国有资产流失?

(第11期)什么是国有资产流失?

  我在上海财经大学工作的时候,曾经就什么是贷款和许多教师讨论过。按说这么著名的大学、又是财经类大学,课堂上隔三差五就要对学生讲到贷款,教师对什么是贷款应当是毫无问题的。但偏偏一触及到自己拿到的贷款,课堂上对学生讲的常识就不灵了。我最后离开财大的重要原因也是这一点。我要问清学校准备给我的贷款怎样还,但连要不要还都得不到正式的回答,而很多教师对我的问题都觉得奇怪,贷款当然不要还!”“贷款怎么需要还呢?

  现在我们又面临着什么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这个问题本来也是再清楚不过的。有些经济学、管理学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讲商品出售、讲企业兼并收购时对价值损失或资产流失的概念都讲得头头是道,但在当前的国有企业出售问题上却好像糊涂了。我们先看私有企业出售或兼并、收购过程中的资产流失。如果我们只考虑有着大批所有者的私有企业,那么很清楚:不通过这些所有者同意的方式达成的出售就有资产流失。尽管许多中介公司和买、卖双方会聘请许多专家,利用各种经济学、金融学的模型计算将出售的企业的价值,但企业最终出售的方式和价格取决于企业所有者的意志。如果所有者决定公开竞价出售,即使出售价格低于专家预计价格或者所谓的净资产价格,都不存在资产流失问题。如果所有者有意识地决定低价出售甚至赠送,也不存在资产流失问题。资产流失仅仅出现在所有者或者至少一部分所有者不了解情况下的企业出售。所以公开化本身就排除了资产流失问题。只要出售方式和出售价格对企业所有者公开并经过所有者同意,就不存在资产流失问题。相反,如果不公开,所有者不明底细,那么,不管出售价格高低,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因为,无论企业价值计算模型怎样精确,最终的出售价格只有通过市场才能找到。不通过市场出售或者有意识地在市场上低价出售企业的例子很多很多,但之所以没有引起资产流失的争议,就是因为所有者同意那样的出售方式和出售价格。

  弄清了什么是私有企业出售过程中的资产流失,什么是国有企业和公有企业出售过程中的资产流失,也就很清楚。由于公众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因此不通过公众同意、不向公众公开的国企出售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私营企业出售的道理一样,国企实际出售价格高低本身在这里是次要的。即使一个国企的净资产很多,把它低价出售甚至零价格或者政府补贴出售,都不是资产流失,条件是公众同意,公开出售。反之,一个净资产很少的国企在私下里即使卖出很高的价格,也无法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嫌疑,因为不通过市场公开竞价,任何人都无法否认国企价值可能高于私下的出售价格。

  国企低价出售的例子在世界上到处可以找到。比如英国、德国有意识地用显著的低价向公众出售他们的电讯公司,尽管人们对低价低到什么程度才适当有争论,但却没有资产是否流失的争论。为什么在西方国家、在其它转型国家里,资产流失问题没有成为重大问题,就是因为它们的出售是公开的。德国甚至大规模地用政府补贴的方式出售国企企业,但没有人指责那里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俄罗斯存在资产流失问题,但由于它在整体上执行的是公开私有化政策,所以资产流失问题只是局部问题,就像美国的安然公司问题只是美国上市公司的局部问题一样。所以我们可以听到比如俄罗斯某个公司的私有化出售是腐败现象,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言论,但我们听不到俄罗斯国企私有化在整体上是个腐败现象、国有资产整体流失的言论。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俄罗斯采取了公开私有化的方式,从整体上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因此,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最近回答国企出售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时,使用国企净资产数额高低本身就不清楚的说法,是文不对题。即使不清楚国企净资产有多少,公开出售也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为准备购买的都是行家,他们会提出自己的买价。其实,就是净资产数额明确且得到专家承认,也不能够用净资产确定出售价格,正如不能够用专家计算的企业价值来出售企业一样。只有市场才知道企业价值和相应的出售价格。厉以宁老师(作为他的学生,我多么不希望是他啊!)在谈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时曾经举例说一个人从国有商店里买了一台电视机回家,我们不能够讲这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吧?当然那不是国有资产流失,但这里的前提在于该顾客在国有商店里公开购买电视机、而国有商店也是公开出售电视机的。如果一家国有商店私下里把一台电视机卖给某个顾客,它就无法避免人们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怀疑。同理,如果一家国有企业被私下出售,它也无法避免公众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怀疑。

  (2004108日)

胡景北教授简历

姓名: 胡景北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53年3月

出生地点: 江苏省

职业: 高校教师

专业: 经济学

电子信箱:jingbeihu#yahoo.com(#换成@)

   
从…年…月
从…年…月
事 项
1959.09
1965.08
小学生
先后在南京市白下区科巷小学、江浦县桥林小学、南京市白下区五老村小学就读
1965.09
1968.12
中学生
南京市第九中学正常就学时间:1965年9月至1966年5月
1968.12
1977.05
插队知识青年
江苏省句容县宝华人民公社凤塘大队建华生产队
(现江苏省句容市宝华乡凤塘村建华生产组)
插队后期,先后任生产队仓库保管员、记工员、现金保管员
1977.05
1978.09
待业知识青年
(因高度近视从农村回到城市)
南京市白下区五老村居民委员会从事各种临时性工作
1978.10
1982.01
大学生
南京大学经济学系
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学士论文:略论服务业资本
因学分修完而提前半年毕业
期间任经济学系学生刊物”经济初探””第一期主编
1982.02
1984.08
硕士研究生
北京大学经济学系西方经济学专业
导师:陈岱孙、胡代光、厉以宁、杜度、范家骧诸先生,并由胡代光先生具体指导论文
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硕士论文:斯拉法、斯蒂德曼和劳动价值论
期间任北京大学研究生刊物””北大研究生论文集””第一期主编
1984.09
2004.09

教师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系(2000年起改为经济学院)
其中:
  1984.9-1987.5 任助教
  1987.6-1997.5 任讲师
  1997.6-2004.9 任正教授
讲授的课程有:
  西方经济学
  西方微观经济学
  西方宏观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流派
  政治经济学 (资本主义部分、社会主义部分)
  发展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专题
  高级微观经济学 等
其中:
  1989.01-1997.04在德国进修和攻读博士学位
  期间:1989.01-1989.03 在歌德学院
     (Iserlohn市)学习德语
     1989.04-1990.08在波恩大学
     (Bonn市)进修
     1990.09-1997.04德国科隆大学(Koeln)
     经济和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导师:Christian C. von Weizsaecker
     获得经济学和社会科学博士学位
     博士论文: 中国和德国金融统计的比较研究及中国金融统计向德国金融统计模式的转换
   2003.06-2004-06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1993.04
德国联邦政府外交部外语处编外译员
1999.09
教师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
德国科学基金会联合会基金教授
德国德意志银行基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