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话”2006年第2期 2006年1月20日
再谈无欲则刚
大约一年前,我写了一篇短文“学者的无欲则刚”,就自己当年欲发表文章而把明知不该用的词用上,做了忏悔和总结。前几天有匿名的朋友留言,提到这篇短文,认为只有无欲的人才能够不受引诱。我知道这是好心提醒我无欲。在感谢之余,我想就“无欲则刚”继续写点心得。
无欲则刚,强调的是无欲。人能够修炼到无欲,那是进入上上境界,少数高僧可以,但大众不可。因之,老子提出下策:“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意思是不让大众知道天下可以向往的事情,大众自然安心伏贴。如此,“治大国如烹小鲜”也。毛泽东领会老子建言最为彻底。我年青时,衷心地认为生活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是最幸福的,因为按照毛泽东的最高指示“忙时吃干、闲时吃稀”,还能够吃得半饱,比起生活在水深火热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人民,无论怎么高呼万岁都不能够表达对毛泽东的感激之情。后来国门开了,老百姓见到外面那么多可欲之物、之理、之情,焉能不乱?乱中反思,才明白原来是毛泽东权欲太过。只可惜老子没有在其书上标明“献给皇帝和欲为皇帝之人”,使得我们这些没有皇帝欲望的人,在读老子的时候,意识不到其中的“意识形态”。
不过,今天我要写的,是顾名思义地理解“无欲则刚”可能引起的误解。既为凡人,岂能无欲?人不得不做的只是在各种欲望冲突之时做出选择,扬此欲而贬彼欲。所扬之欲若在人格清粹,后人便颂之为无欲,而忽略了选择。其实,即使高僧,其欲亦在修炼得道,何谓无欲?注家也明此理,因此往往把无欲释成无“私欲”。可何谓私欲?林则徐没有家人共乐的“私欲“吗?没有继续为官的“私欲”吗?即使它们是“私欲”,它们又有什么错吗?况且,有“私欲”必有“公欲”。可“公欲”、“私欲”何以为分?孔夫子周游列国欲当官,却又不肯屈就而为官,其中“公欲”、“私欲”如何区分?毛泽东执政到死的欲望是“公欲”还是“私欲”?是“公欲”就“好”、“私欲”就“不好”吗?
在我看来,“公欲”、“私欲”之分既不必要也不可能。由于各个人良知有别,甚至许多欲望的“好”与“不好”都是难以确定的。因此,在人格方面,我们面临的不是一个有欲无欲的问题,而是两个问题:一是决定各种欲望的轻重缓急,二是决定实现欲望的方式。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人有各种各样的欲望。匿名的朋友列举了发表文章、当官、经济好处、情欲、性欲等欲望。如果不考虑比如当官就要当到死一类的不好与吸烟一类近于不好的欲望,我们还可以跟着匿名朋友举出许多好的欲望,例如健康、名誉、美食等。人生的问题是这些欲望很难同时实现,所以我们必须选择,必须决定什么欲望最重要,什么其次,什么再次。这样的选择在平时往往无意识,但在关键时候、在所谓的一次性博弈时候,人们常常不得不做出痛苦甚至残酷的决策。不食嗟来之食,是以生命为代价的选择:尊严在这里是最重要的欲望。反之,屈就而食,则把维生作为第一选择。假如侮辱非常严重,维护尊严的牺牲非常大,把尊严放在第一位,就能够做出勇敢刚正的行为。
今天,我们的日常生活能够大体满足简朴的衣食住行欲望,因此可以把爱、健康、舒适、富裕、兴趣爱好、为他人贡献、权力等欲望放在更重要位置上。不过,无论怎样决定欲望的次序,拥有和保持良知、尊严的欲望,应当统领所有其他欲望。这一点,也许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根本意识不到;如果一个人幸运地波澜不惊地度过一生,这一点也显现不出来。然而,如果不幸而遇到波澜,保持良知和尊严的欲望,就是变得特别重要。可惜,绝大多数人一生中在情感、健康、兴趣爱好、财富、权力等方面难免波澜和危机,因此,良知、尊严的重要性是不可忘却的。
第二个欲望实现方式的问题也许比第一个欲望次序问题更重要。第一个问题有关内省,第二个问题才有关实践,而一个人良知强弱、尊严高低,最终通过他的实践表现出来。一个欲望再好,如果追求和实现的方式不正当,这个人的良知也是弱的、人格也是低的。富裕的欲望是好的,但如果用腐败、抢劫的方式去追求,追求者一定良知弱、人格低。发表文章的欲望是好的,可如果文章不能提供新知识,作者只是为了升职称或塞责而写,他的良知不会很强、人格不会很高。性欲是好的,可如果缺少爱,放弃性生活反倒是自尊和尊人的一种正当方式。
从实践的意义说,实现欲望的方式,比欲望本身更加重要。如果象口水理论那样,为了独吃一盘好菜,而在餐桌上吐口水到那盘菜里。那么,这个人的美食欲望再好再重要,这个人也是无耻小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碰到的问题主要不是欲望,而是实现欲望的方式。一个正常的人应当选择正当方式实现自己的欲望。一个特别重视良知和人格的人,应当特别选择正当并且高雅的方式实现自己欲望。
欲望实现方式的正当性问题,无论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我们民族历来过于重视欲望的内省方面。早期儒家便强调“尽心知性”,后来又发展到“存天理、灭人欲”,并进而有了“无欲”之说。我们评价一个人一件事,往往用“好心”做标准,似乎只要心好,就不必承担责任或者便能够“减刑两年”。然而,一个人越是好心,欲望越是伟大纯洁,这个人就越容易做坏事,因为正是那种“凭良心”的自恃,才使人无所敬畏,超越一切宗教的、传统的道德规范,而做出比那些自觉良心有虚的人更坏的事情。文化大革命中,不管毛泽东还是红卫兵,都以自己的良心自豪,但其所作所为,却真正摧残了中华民族的道德良心感,造就了今日弥漫于中国的不信神、不信鬼,“别人抢得我就抢不得?”的只管目的、不管手段的强盗心理。所以,越是自以为自己欲望好的人,越必须重视实现欲望的方式,必须常常反省自己的追求方式正当吗,是不是有更好的方式。如果实现方式不正当,那么,欲望的好是没有意义的。
匿名朋友在留言中同时列举了一些人为自己丧失尊严找出的借口。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借口都不是用来掩饰欲望的有无或好坏,而是用来掩饰他们实现欲望的不正当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听到一些人为自己行为辩护的借口,几乎都试图把不正当方式说成正当方式,把不高雅方式说成高雅方式。这种现象正好突出了欲望实现方式的重要性:它迫使用不正当方式实现欲望的人为自己寻找借口。其实,良知再强、欲望再好的人,在实现欲望方式上都可能犯错误。所以,除了反思与讨论自己行为外,承认错误、承担责任是维护一个人尊严的最好方式。然而,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但需要良知,而且需要勇敢。小说《项链》中的女主人公和其丈夫,就是这样既有良知也勇敢的人。他们毅然搬入了阁楼,干起了粗工,无怨无悔。需要什么理由或者借口呢?不需要。理由和借口仅仅是怯懦的表现。而在犬儒主义弥漫的当代中国,勇敢变得特别可贵。因此,至少从字面上说,不是无欲,而是一个人在重要时候,不惜舍弃其他欲望,并勇敢地采取正当和高雅方式维护个人良知和尊严,才使这个人刚正不阿。
附:匿名的留言
<无主题> (2006-1-16 7:30:39) http://www.hujingbei.net/bbs
胡教授 $ 读了你翻译的 我相信, 我认为内容很好。 你自己也写过无欲则刚的文章。 我也认为, 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名誉。 而有好名誉的人在现代社会是很难保的。 因为人很容易受引诱, 这种引诱是多方面的, 包括出版文章的引诱, 当官的引诱,经济好处的引诱, 情欲的引诱, 性欲的引诱等等。 有人抵挡不了这些引诱,就坏了自己的名誉, 是很可惜的。 而这些使人破坏名誉的引诱往往还带有很好的外衣, 例如, 出版文章是为了做学问, 当官是为了利用权力做的事情,经济的好处是为了做事情增加经济实力, 情欲是为了爱, 性欲是为了照顾穷人(给美女收入的机会, 陆德明这样是说)。最后只有无欲的人才能够不受引诱,这一点我相信。而且我也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的人,例如台北的马英九。
大约一年前,我写了一篇短文“学者的无欲则刚”,就自己当年欲发表文章而把明知不该用的词用上,做了忏悔和总结。前几天有匿名的朋友留言,提到这篇短文,认为只有无欲的人才能够不受引诱。我知道这是好心提醒我无欲。在感谢之余,我想就“无欲则刚”继续写点心得。
无欲则刚,强调的是无欲。人能够修炼到无欲,那是进入上上境界,少数高僧可以,但大众不可。因之,老子提出下策:“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意思是不让大众知道天下可以向往的事情,大众自然安心伏贴。如此,“治大国如烹小鲜”也。毛泽东领会老子建言最为彻底。我年青时,衷心地认为生活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是最幸福的,因为按照毛泽东的最高指示“忙时吃干、闲时吃稀”,还能够吃得半饱,比起生活在水深火热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人民,无论怎么高呼万岁都不能够表达对毛泽东的感激之情。后来国门开了,老百姓见到外面那么多可欲之物、之理、之情,焉能不乱?乱中反思,才明白原来是毛泽东权欲太过。只可惜老子没有在其书上标明“献给皇帝和欲为皇帝之人”,使得我们这些没有皇帝欲望的人,在读老子的时候,意识不到其中的“意识形态”。
不过,今天我要写的,是顾名思义地理解“无欲则刚”可能引起的误解。既为凡人,岂能无欲?人不得不做的只是在各种欲望冲突之时做出选择,扬此欲而贬彼欲。所扬之欲若在人格清粹,后人便颂之为无欲,而忽略了选择。其实,即使高僧,其欲亦在修炼得道,何谓无欲?注家也明此理,因此往往把无欲释成无“私欲”。可何谓私欲?林则徐没有家人共乐的“私欲“吗?没有继续为官的“私欲”吗?即使它们是“私欲”,它们又有什么错吗?况且,有“私欲”必有“公欲”。可“公欲”、“私欲”何以为分?孔夫子周游列国欲当官,却又不肯屈就而为官,其中“公欲”、“私欲”如何区分?毛泽东执政到死的欲望是“公欲”还是“私欲”?是“公欲”就“好”、“私欲”就“不好”吗?
在我看来,“公欲”、“私欲”之分既不必要也不可能。由于各个人良知有别,甚至许多欲望的“好”与“不好”都是难以确定的。因此,在人格方面,我们面临的不是一个有欲无欲的问题,而是两个问题:一是决定各种欲望的轻重缓急,二是决定实现欲望的方式。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人有各种各样的欲望。匿名的朋友列举了发表文章、当官、经济好处、情欲、性欲等欲望。如果不考虑比如当官就要当到死一类的不好与吸烟一类近于不好的欲望,我们还可以跟着匿名朋友举出许多好的欲望,例如健康、名誉、美食等。人生的问题是这些欲望很难同时实现,所以我们必须选择,必须决定什么欲望最重要,什么其次,什么再次。这样的选择在平时往往无意识,但在关键时候、在所谓的一次性博弈时候,人们常常不得不做出痛苦甚至残酷的决策。不食嗟来之食,是以生命为代价的选择:尊严在这里是最重要的欲望。反之,屈就而食,则把维生作为第一选择。假如侮辱非常严重,维护尊严的牺牲非常大,把尊严放在第一位,就能够做出勇敢刚正的行为。
今天,我们的日常生活能够大体满足简朴的衣食住行欲望,因此可以把爱、健康、舒适、富裕、兴趣爱好、为他人贡献、权力等欲望放在更重要位置上。不过,无论怎样决定欲望的次序,拥有和保持良知、尊严的欲望,应当统领所有其他欲望。这一点,也许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根本意识不到;如果一个人幸运地波澜不惊地度过一生,这一点也显现不出来。然而,如果不幸而遇到波澜,保持良知和尊严的欲望,就是变得特别重要。可惜,绝大多数人一生中在情感、健康、兴趣爱好、财富、权力等方面难免波澜和危机,因此,良知、尊严的重要性是不可忘却的。
第二个欲望实现方式的问题也许比第一个欲望次序问题更重要。第一个问题有关内省,第二个问题才有关实践,而一个人良知强弱、尊严高低,最终通过他的实践表现出来。一个欲望再好,如果追求和实现的方式不正当,这个人的良知也是弱的、人格也是低的。富裕的欲望是好的,但如果用腐败、抢劫的方式去追求,追求者一定良知弱、人格低。发表文章的欲望是好的,可如果文章不能提供新知识,作者只是为了升职称或塞责而写,他的良知不会很强、人格不会很高。性欲是好的,可如果缺少爱,放弃性生活反倒是自尊和尊人的一种正当方式。
从实践的意义说,实现欲望的方式,比欲望本身更加重要。如果象口水理论那样,为了独吃一盘好菜,而在餐桌上吐口水到那盘菜里。那么,这个人的美食欲望再好再重要,这个人也是无耻小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碰到的问题主要不是欲望,而是实现欲望的方式。一个正常的人应当选择正当方式实现自己的欲望。一个特别重视良知和人格的人,应当特别选择正当并且高雅的方式实现自己欲望。
欲望实现方式的正当性问题,无论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我们民族历来过于重视欲望的内省方面。早期儒家便强调“尽心知性”,后来又发展到“存天理、灭人欲”,并进而有了“无欲”之说。我们评价一个人一件事,往往用“好心”做标准,似乎只要心好,就不必承担责任或者便能够“减刑两年”。然而,一个人越是好心,欲望越是伟大纯洁,这个人就越容易做坏事,因为正是那种“凭良心”的自恃,才使人无所敬畏,超越一切宗教的、传统的道德规范,而做出比那些自觉良心有虚的人更坏的事情。文化大革命中,不管毛泽东还是红卫兵,都以自己的良心自豪,但其所作所为,却真正摧残了中华民族的道德良心感,造就了今日弥漫于中国的不信神、不信鬼,“别人抢得我就抢不得?”的只管目的、不管手段的强盗心理。所以,越是自以为自己欲望好的人,越必须重视实现欲望的方式,必须常常反省自己的追求方式正当吗,是不是有更好的方式。如果实现方式不正当,那么,欲望的好是没有意义的。
匿名朋友在留言中同时列举了一些人为自己丧失尊严找出的借口。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借口都不是用来掩饰欲望的有无或好坏,而是用来掩饰他们实现欲望的不正当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听到一些人为自己行为辩护的借口,几乎都试图把不正当方式说成正当方式,把不高雅方式说成高雅方式。这种现象正好突出了欲望实现方式的重要性:它迫使用不正当方式实现欲望的人为自己寻找借口。其实,良知再强、欲望再好的人,在实现欲望方式上都可能犯错误。所以,除了反思与讨论自己行为外,承认错误、承担责任是维护一个人尊严的最好方式。然而,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但需要良知,而且需要勇敢。小说《项链》中的女主人公和其丈夫,就是这样既有良知也勇敢的人。他们毅然搬入了阁楼,干起了粗工,无怨无悔。需要什么理由或者借口呢?不需要。理由和借口仅仅是怯懦的表现。而在犬儒主义弥漫的当代中国,勇敢变得特别可贵。因此,至少从字面上说,不是无欲,而是一个人在重要时候,不惜舍弃其他欲望,并勇敢地采取正当和高雅方式维护个人良知和尊严,才使这个人刚正不阿。
附:匿名的留言
<无主题> (2006-1-16 7:30:39) http://www.hujingbei.net/bbs
胡教授 $ 读了你翻译的
“双周夜话”2003年第12期 2003年6月17日
再谈财务公开问题
恰好一年前,我因为阅报有感,在去年的双周夜话13期上,对报上文章倡导的农村村级财务公开发了一些感慨。写文章的都是知识分子,但他们自己的比如校、院、系级财务便没有公开,怎么能够“鼓足勇气”倡导别人公开财务呢?当时我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如果说农民文化水平太低,农村干部素质太差,农村村级财务难以公开,那么,大学的学院、系由大学教师和具有大学文凭的职员组成,这些人的文化水平不可谓不高、素质不可谓不好,写起论村级财务公开的文章,下笔千言,洋洋洒洒,论点论据,不由人不信,为什么他们的财务不能够公开呢?”
如今我自己当上了大学里专业学院的院长,一年前向别人提出的问题,便一变而成了向自己提出的问题。好在我当院长,原本就是为老师服务几年。既然为老师服务,工作就要向老师汇报,财务自然要向老师公开。于是学院便制定了规则(见附件),公开财务状况,包括重大的单项收支、院长个人从经过学院获得的收入,并由教师代表组成审计小组加以审查。
学院财务公开,各个部门财务公开,包括企业在内的领导人的收入公开,这本不是需要下笔千言去论证其必要性可能性的事情。在公开场合,有几个人不懂得它的必要性可能性?同时,这些事情实行起来亦没有多大困难。然而竞出现论证者把道理说的不由人不信,可是自己便不信、不实行的事情,真是现代文明的一大奇特现象。我常常怀疑这样的论证者是不是患了精神分裂症而浑然不知,因此才能“理直气壮”地把自己不相信的道理说服别人相信。一个民族的知识分子是这个民族精神的代表。如果许多知识分子都对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却向别人论证如何地应当而且能够去做,这个民族也许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报纸上不断有人谈到目前中国的精神危机,指的大概就是我们今日经常看到的行愈丑而言愈美的现象吧。我想,克服这个危机的首要方法是知识分子的自律。自己愿意做的,才希望别人也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也不希望别人去做。而知识分子单位的财务公开便是验证他们是否自律的一块试金石。
―――――
附件: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文件
关于本院财务公开的若干
决 定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二级管理的指示精神和院财务透明化的要求,谨作出如下决定:
1. 将每学期教师的工作量和在院内取得的相应报酬公开,并同时公布工作量和报酬计算规则。
2. 在公布教师工作量与院内报酬的同时公开本院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和院内报酬。
3. 院每学期末公布该学期的院财务状况,包括
1) 收支平衡表
2) 重大的单项收入或支出
3) 院长个人从院获得或经过院获得的收入
4. 每学期末由三位不属于院级行政领导班子的本院职工组成院财务审计小组,审查该学期或自上一次审计以来的院经费收入和应用状况。
院财务审计小组的组织工作由院中共党总支和工会主席负责。
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财务工作人员有义务向院财务审计小组提供后者所需要的所有信息。院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院财务审计小组工作。
5. 院财务审计小组的职权是
1) 检查院内收支状况,包括查验原始单据。
2) 检查内容包括
a) 如果学校、院订有规则,检查实际收支是否符合规则
b) 如果没有规则,检查实际收支是否符合学院整体利益,是否公平、合理。而学院整体利益、公平合理的含义由该小组自己解释。
3)要求有关人员对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包括要求对全院职工公开作出解释。
4)对严重违反规则或严重不公平合理的支出,要求有关人员检讨甚至退赔。
5)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该小组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6. 院财务审计小组在审计结束后将公布审计结论。结论除了其他内容外,应当明确指出:
a) 发现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有严重不符合财务规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之处或
b) 没有发现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有严重不符合财务规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之处或
c) 没有发现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有不符合财务规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之处
7.如果本决定在公布后的一周内,
1) 学校没有下发复议批示,
2) 没有至少三位本院教师共同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
本决定即开始生效。
经济学院
200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