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乎?人民乎?

“双周夜话”2003年第4期                                                             2003年2月25日

 

 

君主乎?人民乎?

 

  寒假在德国期间,一些国家正在纪念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斯大林格勒战役60周年。德国电视台也更多播放了一些当年的镜头。尤其是当年美国飞机轰炸德国的不少照片,在德国还是第一次播放。显然,许多轰炸是多余的,造成了无辜居民的死伤。不过,即使是最反战的德国左翼知识分子,也没有否认美国轰炸的必要性,这是因为,没有这样的轰炸,德国人民的抵抗士气不会下降,对纳粹政权的信心不会动摇。

  经过战后若干次讨论,现在的德国人民已经基本达成共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责任在整个德国民族身上,在德国人民身上,而不是希特勒等一小撮民族败类的责任,虽然后者应当付更多的个人责任。国际学术界也接受了这一认识。正是为了避免德国人民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战后的德国把西方世界的融合、把欧洲共同体的建立从而德国这一国家本身的消亡做为自己的长期目标。

  整个民族、整个人民也可能错误,可能犯罪。这种思想对生活在中国的我们是难以理解的。谈到日本的侵华战争,我们都习惯于遣责当年日本的军国主义分子,而用日本人民是好的来安慰自己、安慰日本人。谈到现在的伊拉克危机,这里的报纸总用美国政府准备战争、伊拉克政府和人民准备反抗的语言,来表明他们同情伊拉克人民的态度。这里隐含的前提是人民总归是正确的,永远正确,绝对正确。

  一个人、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社会在幼年的时候或者软弱的时候,需要某种绝对正确的东西作为自己的依靠。但更多的时候,这一民族或者社会把某个外在的权威绝对化并作为依靠。在我们中国,古时候以为君主绝对正确。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教条很少有人相信,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却成了大义,渗透了几千年的政治和文化生活,甚至成了臣子良心的一部分。对朝政啧有怨言的人,批评的都是奸臣宦官弄权,而从不怀疑君主的绝对性。即使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候,还是靠新的真命天子来支持着君主的绝对性。辛亥革命后,君主不复存在,开始有了国民、人民的称呼,于是权威的绝对性也就从君主向人民转移。文化大革命的高潮中,在几十万造反群众的簇拥下,领袖高呼着人民万岁,群众高呼着领袖万岁。当时的我,也为领袖能够喊出人民万岁而激动。文革既过,领袖的绝对性不复存在,人民取得了绝对的权威。人民支持的,自然就是对的;人民反对的,自然便是错的。当然,说这些话的都还只是人民的代表,也许他们会错,可人民本身是不会错的。因此,即使伊拉克人民百分之百地投票选举侯赛因执政、即使伊拉克人民默认和帮助侯赛因藏匿着联合国禁止其持有的武器,伊拉克人民也是正确的。

    其实,人民是由一个一个的个人组成的。任何个人的智慧总是有限的,由这些个人组成的群体的智慧也不可能是无限的。既有限,就难免犯错误;如果太不自谦,甚至还会犯罪。所以,绝对正确的人民是不存在的。特别是当一个个的个人还不习惯于自由思考,社会内部还不能自由讨论,这个社会还需要某种绝对正确的东西来支撑自己的时候,组成这个社会的人民在整体上是非常可能犯错误的。所以,我们在放弃君主的时候,不应当再把人民当成绝对权威。在观察目前的伊拉克问题时,德国人民当年的错误以至罪行可以提醒我们,不要以为伊拉克人民一定是正确的。

基本品行和社会制度

“双周夜话”2004年第9期                              2004年5月13日

 

 

基本品行和社会制度

 

 

将近一年前,我把莫泊桑小说“项链”的读后感发到网上。我的主要观点是“项链”所展示的主人公在人间的阴差阳错面前勇于负责的人生态度,使它成为一篇名作。但由于“项链”的背景是资本主义社会,小说中的阴差阳错又和主人公的虚荣心相关,所以,不少朋友还是习惯于把小说中的阴差阳错和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似乎只是在资本主义下,那样的阴差阳错才发生了,而主人公才需要吃那样的十年辛苦。但我的想法是人的基本品行和特定的社会制度没有多大关系。

其实,为某些不是很必须的用处而向他人借东西、以及借东西后不慎丢失的情形,在任何社会中都可能发生。我们自己就经常向同学、朋友、同事借一些不是非借不可的东西。考验我们生活态度和基本品行的,我想不是借东西,而是象“项链”所描述的不慎也不幸地丢失他人东西后,我们怎么办的问题,是借者此时是否敢于承担责任的问题。这里牵涉到的,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责任感,一种勇气和吃苦精神,而非社会制度问题。人与人的关系是人类的一个永恒话题。任何一个社会内,都有人更敢承担责任,尤其是对自己过失的责任,也都有人更不敢承担这样的责任。人类的文明如果是一个发展的过程,那么,它是不是能够使敢于负责的人在人口中的比率越来越高?好像很难做出肯定的断言,就象很难说我们今天(不管它是什么社会制度)就比1000年前的宋朝人更敢于为自己日常生活中的错误负责一样。所以,在这样一个人生态度或者品行的问题上,我们实在不必把社会制度拉进来,不必把小说中的借非必需物品或者虚荣心说成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否则的话,从逻辑上推理,我们也应当把小说主人公敢于为自己过失负责的品行说成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但这显然不是我们的中学教科书想说的。

    人生的态度,一个人的品行,可能不一定与特定的社会制度有关。作为人,而非纯粹的动物,一个个体需要和他人共同生活在社会中,这就产生了基本的人生态度问题。不同的社会制度会给人类个体提供不同的行为激励,因此会产生相应的人生态度与品行问题,但这一点不能够否定人的不随社会制度而转移的基本品行的重要性。孔夫子言论和圣经的精华给我们的正是这些基本品行的教育,所以它们才能历代流传。一个人借东西后原物归还、丢失后赔偿,尤其是承受严重代价后依然心平气和的赔偿,这个人在任何社会下都是值得尊重的。相反,在我们社会中发生的借东西不还、丢失东西后不愿意承受严重代价赔偿的行为,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是应当避免的。莫泊桑的作品本来会使我们感受到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具备的基本品行,但我们的中学教育不去引导学生注重这些品行,反而把注意力集中在所谓“资本主义下的虚荣心”和“资本主义的金钱至上”上,恐怕是有违于教育的宗旨。

我所认识的生永

“双周夜话” 2002年第12期                              2002年6月6日

 

 

我所认识的生永

 

我第一次认识生永,是在去年暑假。那天我正在系里值班,他来了,个子不很高,穿着也还朴素。通过姓名之后,他点了一支烟,然后问我:

“听说你平时喜欢写写东西,是不是?”

“有时高兴,就动动笔,”我回答说。

“想不想发表呢,在报纸上,或者杂志上?”

“还没有想过。”

“不要紧,想发表的话,我可以帮忙。”他打开话闸,谈了一气报纸杂志发表文章的内幕后,郑重地告诉我:“没有熟人,你是别想在报纸上发表东西的。”

“是这样吧。”也许是看过了巴尔扎克的“幻灭”—— 那里对新闻界内幕有精彩的描写—— 我对他的话不大感兴趣,虽然他谈的东西也有些中国特点。

他似乎很会揣度,又聊了几句便走了。开学后我知道了他的一篇暑假调查,已经被报社打出了小样。

他在学校里很不引人注意,上课来一下,下课便回家。在他去年统计学考试不及格的时候,我听说他的外界交往时间太多。接着,他偷窃一千多元现金的案子发了,学校给了他一年留校察看的处分,他这才为大家所知道。

偷钱,其原因据说是为了还债,而这债,是他在交际和谈恋爱时欠下的—— 不过也仅仅是听说。但这些也都好理解。交际多,特别是象家庭舞会之类的交际,是他能够在报上发表文章的诀窍之一,而人, 又都是想出名的。恋爱以至于同居,也许可算是七年知青生活的一个后果吧。迟来的感情,是更容易战胜理智的。偷钱无疑是错误的—— 虽然对方很有些钱—— 特别是偷的手段令人发指:用过量的安眠药使人家沉睡。

生活的目的。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 我自己可能也是 ——只是舒适的工作、受尊敬的地位, 和称心的爱人。这也不能算错,只是需要了解生活本身的限制,而生永,正是超过了道德的现实界限。

今年暑假,我仍然在学校值班,然而却听到了生永作为情场的失败者而死的消息。生活的目的仅仅是爱情,—— 生永对于爱情是认真专一的,生命之火当然是很难保持旺盛的。人们是应当热爱生活的,但生活,并不止于爱情 —— 生活是丰富多彩的。

生永死了,他留下的无形的痕迹很快也将被忘却之神抹去。但生活,却是永存的。

 

                                                                                                  写作于1980年9月3日

 

(附记:日前去南京大学,忆及在那里的学生生活,想起大三时曾在学校黑板报上发表过一篇文字。回沪后竟然还找到了原稿。二十多年沧桑,所见所闻多已与时俱进,但似乎心得体会,还停留在原有水平上。今日再写类似主题,亦不会比那时更有进步:所以便拿它充作本期的“夜话”。    2002年6月4日)

取消学校录取新生的保留比例

“双周夜话”2002年第16期                                                    2002年7 月30日

 

 

取消学校录取新生的保留比例

 

      

       一年一度的高中录取高潮已经尾声,大学录取高潮正在到来。录取新生的标准是分数,而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既是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共同意识,也是政府反复保证实行的原则。目前,虽然比如上海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在市内各区、县还没有统一,全国高校的录取分数线在各省间还没有统一,但至少,对特定的地区来说,考生在学校宣布的分数线面前人人平等,应当是没有异议的。所以,前几个月我们的报纸才讥笑了牛津大学竟然出现某教师收钱录取学生的丑闻。然而,那些记者或评论员也许不知道,在中国每个学校录取新生时都有一定的保留比率。保留比率有多大,没有公开,但据说在上海是2%。一个大学一年若招生3000人,那就意味着它有60个机动名额。注意,这60个名额可不是为了少数民族、奥赛冠军保留的,因为这些“特殊性”各有加分标准,加分后已经纳入到正常招生中了。那么,保留的这60个名额不必参照分数标准分配给考生,学校又有什么标准可以参照呢?按照学生或其代理人给学校的特殊贡献,比如给学校的捐款?似乎没有哪个学校订立了这项标准。邵逸夫先生给国内许多高校捐过款,好象没有任何学校给了他几个新生名额。按照学校员工的投票吗?也没有听说过。按照分数分配给本来低分的本校员工子女吗?这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符合中国传统。即使是私有制的学校,也不敢提出私有者本人子女低分仍可录取的规则。当然,各学校都是高智商的知识分子成群,他们肯定能够订出若干标准来录取这2%的名额。问题只是这些标准是什么,这些标准是是否符合一般规则。

    就我推论,这里的标准就是完全违反一般规则的权和钱,而且权第一,钱第二。当然,各个学校可以公布近年来录取2%新生的实例反驳我的推论。我愿意在事实前面承认我的推论错误并赔礼道歉。但在这之前,我将坚持认为,以权、钱为标准的2%保留录取比率,是一个极其腐败、极其令人厌恶的制度。如果说牛津大学会偶然出现收钱录取的事情,并且大家都知道那样做违法,那么,在中国,这样腐败的事情竟然被纳入了正式制度,从而不再违法,不再受到记者和评论家的讥笑,可见中国的正式制度本身是多么地必须改革。当然,这几年,据说招生制度有了很大改进。在这2%的招生中,纪律检查委员会、反贪污局以至检察院都加强了监督。但一个腐败的制度不会因为强化监督而改变其性质,反之,这些监督充其量也只是把腐败抑制在一定程度内,而其实际作用则是延长腐败制度。为新生录取规定的保留比率,这本身就没有任何理由。既然政府已经为比如少数民族青年、为智力特别优秀的青年,为华侨、烈士以及其它特殊人群的子女规定入学的优惠分数,那么,留给学校的保留比率便只能是给凭特权取得优惠、而又拿不到台面上的人群,而这样的优惠便只能是鬼鬼祟祟的“权利腐败”。在以代表最广大人民为口号的中国,在以育人为使命的学校内,竟然还存在着这种制度,不能不说是对包括我自己和我所在学校在内的中国人、中国学校的极大讽刺。这样的制度没有任何“改进”的余地,只有彻底取消。

善良的局限性

“双周夜话”2002年第21期                                                          2002年10月8 日

 

 

善良的局限性

 

在真、善、美三者中,我原先特别重视善良,以为善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而所谓的善良,便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以为这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而真、美在我心目中是次要的。

但是,许多事情促使我渐渐地转变了看法。远的不谈,就说前些天的一次聊天,天南海北、突然谈到了出版。一位在省市自治区级别的机关工作的人推测说:“马克思的“资本论“在美国德国肯定是非法出版物吧?!“这使我吃了一惊。为什么?说话者是我很熟悉的人,也很善良。照说他读过不少书,至少梅林的“马克思传“他读过,我知道。在省级机关,学校、开会、参观的机会也多,接触面、知识面不能说狭隘。但为什么做出这样的推测呢?在当时的聊天场景下,这显然是好心人在推己及人:既然批评我们国家制度的书籍在我们国家是非法出版物,那么,批评美国德国制度的马克思的“资本论“在那些国家被当成非法出版物也是可以理解的,甚至那些国家也应当把“资本论“划为非法出版物。我们自己希望做的,当然也得允许别人做。况且人之同心,事之同理,我们这样做,别人也肯定这样做。

然而,他这一次的推测是错误的。马克思的“资本论“从第一版起就是德国美国的正式或者合法出版物。它从来没有非法出版过,马克思自己没有、后来形形色色的出版社也没有在出版它时应官方要求而做过删改。在希特勒统治德国的短暂年头里它被做为犹太人的作品和共产主义的作品,而从合法出版物变成禁书。希特勒一倒台,“资本论“又成了合法读物。所以,“资本论“有过被当成非法出版物的经历。但美国是战胜希特勒的主力,现在的德国又和希特勒明确了划清战线,因此不能把他们和希特勒混为一谈。同时,“资本论“在美国,在希特勒之前和之后的德国,都是在正规的书店可以买到、在正规的图书馆可以借出的书籍,这一点,有过美国、欧洲经历的人都可以证明。而且,他们还可以证明,那决不是为了让我们中国人参观或考察而特地摆到书店和图书馆展示的(否则又有朋友可能会合理推测)。

    由此我体会到,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善良,有着严重的局限性。这里的关键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环境的狭隘。一个善良的人根据自己在所熟悉环境下行为处事的方式来希望别人,诚然是不错的。但他往往不知道世界上还存在着他不熟悉的环境,不知道如果越出他熟悉的环境,他的推己及人就会得出不真实的推测。如果他按照自己错误的推测去办事,他的善良心愿很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弥补这一局限性的具体方法,是我们祖先教导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了解自己不熟悉的环境和那些环境下人们的行为方式;弥补这一局限性的抽象方法,是西方人所说的追求真,追求适合于所有环境的普遍真理。不重视真的善,只能应用于日常生活;超出了日常生活范围,就可能变成不善。只有以真为基础的善,才是普遍的善。而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已经成为大范围的社会网络的一部分的今天,日常生活的善转变为社会生活的不善,是非常可能的。因此,“真“已经成为“善“的必要条件,“真“的重要性一点不次于善。

让穷人有希望,让富人有保障

“双周夜话”2002年第19期                                                        2002年9月10 日

 

让穷人有希望,让富人有保障

 

在今天的中国,在可以预见到的未来的中国,贫富不均现象是难免的。今后,不穷不富的中产阶层可能会多一些。但中产人士仍然希望富裕,而穷人当然更愿意富起来。一个具有现实性的好的经济制度是什么呢?我想,简单地说,也许是一个让穷人有希望、让富人有保障的制度。

       让穷人有希望,就是使他们相信,只要肯吃苦、肯努力,他们是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使自己富裕起来的。农民的情形就是如此。当年我在江苏农村时,政府规定每个农民每年口粮最高额是600斤原粮(相当于400斤米吧)。在没有肉、没有其它副食品的时候,这笔口粮是填不饱肚子的。但年成再好,收获再多,“多余产品”也只能交给政府。同时,除了务农,政府不准农民做这做那的挣钱。因此,农民就是肯吃苦、肯努力,他也不能够发挥自己的能力,让自己富裕起来。个人没有富裕的希望,国家当然就更没有富裕的希望。好在这种状况仅仅持续了20年。现在,农民收获,是交了国家的,剩下自己的:田种的好,就能富裕。如果他还从事其它行业,还能千里流动,寻求机会,他的致富可能性将更大。而在中国,一旦农民有了致富希望,中国的富裕就是早迟的问题了。

       让富人有保障,就是使他们放心,他们的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任何政府都不能剥夺他们的财产,不能限制他们应用自己的财产。孟子早就指出有恒产者有恒心。产之恒者,就是永久性,至少在可以想象的未来时间内不会变化,这样,富人才能有恒心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才能够发挥自己的建设性作用。

       让穷人有希望和让富人有保障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富人没有保障,穷人就不敢存富裕希望,小康足矣;穷人没有希望,富人便保障不了。在我看来,尽管我亲身经历过的穷人没有致富希望的那20年给我们的教训是那么地刻骨铭心,但在中国历史上,让穷人有希望这个问题解决得是比较好的。就象范进那穷途潦倒的生活、市侩庸俗的环境,一朝考得高分,金榜题名,立即就有了房子、银子,摇身一变就进了富人阶层,这在其它国家绝对不可想象。可是中国没有解决好让富人有保障的问题。别说皇帝一句话,财产马上充公,只是那每隔几十年,顶多一、两百年,就有一场杀尽富人的起义,也是其它国家不曾出现过的。即使在今天,中国的最大问题,也是富人有无保障的问题,而非穷人有无希望的问题。中国要想长久富裕,最终避免历史上的兴乱循环,让富人有保障,使他们有恒产有恒心是绝对必要的。

    不过,让富人有保障的途径,不是压制穷人,而是鼓励富人有道生财。努力致富的人是社会上很有能力的一批人。一个限制他们致富的制度肯定不是一个好制度,但一个鼓励他们致富的制度不一定是好制度。一个好制度应当仅仅鼓励他们依照合理的规则致富。做到了这一点,这个制度才不但能够让人们富裕,而且能够在道义上、法律上和实践上永久性地保障富人。如果一种制度太多地让人去发不义之财,那么,富人包括有道致富的富人是没有保障的。因此,为中国的长久考虑,为富人考虑,中国需要的不是让少数人先富起来的制度,而是让和仅仅让每个人合法富裕的制度。

惜乎哉 刘树成

“夜话”2005年第7期                                2005年11月13日

惜乎哉 刘树成

 

难产而终于出生的2005年第10期《经济研究》,今天放到了我的书桌上。难产的原因是《经济研究》编辑部有人不同意发表已在网络上和其它杂志上发表的刘国光文章。而这期《经济研究》带着刘国光文章出世,不蒂是中国经济学界的一大耻辱。因为刘国光的文章不具有任何经济研究的性质。说到底,刘国光的文章仅仅是被父母宠惯了孩子,刚刚发现世界不限于父母手掌大小时,而向父母提出的一手遮天的蛮横要求。

不过,最令我痛心的,不是刘国光竟然写出这样自毁名声的文章,不是《经济研究》竟然刊出了这样的文章,而是作为《经济研究》主编的刘树成,竟然容忍了这样文章的发表。

惜乎哉,刘树成!

原先便听说刘树成多次表示,如果有人强迫他在《经济研究》上发表刘国光这篇文章,他就辞职。然而,在《经济研究》第10期上,主编后面的大名,仍然是刘树成。

翻阅一下近五年来的《经济研究》,任何人都会发现,刘国光文章根本不适合《经济研究》的风格和水准。阅读一下刘国光文章,任何人,不管其意识形态如何,也同样会发现,它根本不是一篇研究型文章。因此,除了被强迫之外,没有任何理由能够解释《经济研究》发表刘国光文章,对这一点,天下人心知肚明。

在强迫《经济研究》发表刘国光文章的压力面前,如果刘树成以辞职抗争,那股强迫的压力也许会知难而退,《经济研究》的声誉、中国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会免受凌辱。即使刘树成抗争失败,而不得不辞职以抗议,那么,强权者也知道了,尽管中国知识分子半个多世纪来生活在奴化环境中,他们仍然是不可侮辱的。《经济研究》声誉虽损,中国经济学家的声誉反而会升到新的高度,中国经济学家的整体人格反而会被世人刮目相看。

惜乎哉,刘树成!

在中国经济学家的历史上,我们记得的伟人是马寅初。在那毛泽东的话被奉为“句句真理”的时代,在那连巴金都“不违心”地写出献媚文章的时代,马寅初英雄造时势,单枪匹马与强权抗争,虽辞去北大校长而不悔。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时势已变,连御用文人都不敢再言“句句真理”。在这个时候,只要刘树成应时而起,顺势而立,刘树成便成为中国经济学家继马寅初之后的第二位英雄,刘树成便将青史留名。马寅初需要等待三十年才得到人心,刘树成一天都不用等待,立即就会得到人心的公认;他为抗争强权而不惜辞职的行为,亦将被后人永久铭记。

惜乎哉,刘树成!

有人对我说,如果刘树成辞职,他的老婆孩子怎么办?我不知道孩子在这里的作用,也不想了解刘树成妻子在这件具体事情上的看法。但是,强调“女人”的阻力,却仅仅是中国男性最受用可也最无聊的女性“祸水论”再版。占据要职的男性,在遇到重大问题时,心悸腿软,却把责任归之于女性的“辫子长、眼光短”。其实,有几个女性不希望夫婿或知己是刚强正直的男子汉大丈夫,不希望他们建功立业、青史留名?况且,今日经济之宽松,物产之丰富,即使刘树成辞职,衣食住行也不至于拮据,刘树成又何必为那微不足道的“主编补贴”屈膝?也许,为刘树成辩护的理由是他继续担任主编所能够从事的事业。然而,太多的男性把官位与事业混为一谈,把世俗名利与事业混为一谈,而把自己的人格缺陷推到女性名下。可是,在这里,我们只要想一下,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1968年表决开除刘少奇党籍的决议时,唯一举起反对之手的人,是一位女性,我们就会明白女性“祸水论”的荒谬,明白官位的考虑,毁了中国多少男性的尊严,也许这一次还毁了刘树成。

惜乎哉,刘树成!

在二十世纪德国最伟大的戏剧家布莱希特的《伽利略传》中,安德烈亚说:“没有英雄的国家是个不幸的国家。”伽利略反驳说:“需要英雄的国家才是不幸的国家”。伽利略说的对。马寅初在1949年前没有成为英雄,刘树成在学术自由的国家里也不会遇到成为英雄的机会。一个每位国民说真话都不必恐惧的国家,是不需要英雄的。需要英雄的国家才是不幸的国家,因为那里大多数国民还在颤抖着、犹豫着甚至盘算着是否说真话,所以,这个国家才需要不颤抖、不犹豫、不盘算地说真话的人,所以这样的人才成为英雄。我们正是这样一个不幸国家的国民。让我们的国家走出不幸状态,是我们每一个国民的义务。但我们这个不幸的国家在需要英雄的同时,又给它的国民创造出许多建功立业、青史留名的机会。经济学是当今中国的显学,经济学家首当其冲地面对着社会变动、历史转折的重大考验,他们建功立业的机遇也最多。这样的机遇既可以是提出慎密思考的理论观点或政策建议,也可以是大义凛然地直面危机。当然,一个人遇到怎样的机遇,和他的运气有关;可一个人遇到机遇时能否抓住,则直接和他的个人品质有关。在后一种情况下,尼采说的完全正确,责任是一个仅仅对个人才有意义的概念。当今的中国需要英雄,当今的中国提供机遇,而一个人能不能抓住机遇,做出英雄的业绩,成为女中豪杰、男中丈夫,不但要看她(他)对人性脉搏和历史趋势的把握,同时要看她(他)挺身而立的勇气和决心。在这里,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把个人行为的责任推给集体、制度或者环境,尤其是刘树成这样被冠以或者自称为“经济学家”和“学者”的人。

惜乎哉,刘树成!

 

初稿于2005年11月9日

修改于2005年11月13日

布痕瓦尔德的耻辱

双周夜话2004年第4期                                 2004年2月16日

布痕瓦尔德的耻辱

我到过德国多次,但没有访问过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其简称“纳粹”或“纳粹党”倒更为人知)于上世纪三十和四十年代为迫害反对者而建立的集中营遗址,心中颇觉不安。这次到德国来,正好一位德国朋友也没有访问类似遗址,也为此常有不安之感,于是一拍即合,两个人今天去了德国本土最大的集中营布痕瓦尔德(Buchenwald)。

布痕瓦尔德位于德国文化历史名城魏玛市。纳粹党是以重振德国雄风为口号起家的,因此特别得到了以德国文化为骄傲的魏玛人民的拥护。这也是纳粹党把集中营放在魏玛附近的原因之一。德国最灿烂和最恶劣的文化竟然出现在同一个地方,拥有最灿烂文化传统的人群竟然会拥护最恶劣的文化。即使在布痕瓦尔德集中营旁,纳粹党员也设了一个小动物园,他们对动物那种关爱细心,连集中营展厅中的说明亦提及了。

但反对纳粹党的人不能算正常人,他们也就不及动物:因为动物还能够唤起怜悯,那些被纳粹党视为“反人民反国家”的人却只能够引起仇恨。纳粹党执政迄始,便取消了新闻、言论、集会、结社自由,否认了个人财产所有权,并开始建立集中营镇压反对者。接着纳粹党又在“纯洁德国民族”的口号下把犹太人当成民族之敌,大批善良无辜的犹太和其他少数民族人被抓入集中营。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后,积极和部分消极反战者、苏军和盟军战俘又被投入集中营。从1937年到1945年,仅仅在布痕瓦尔德集中营前后便关押了大约二十五万人。在这里,囚徒必须服苦役。纳粹党把他们当作战时经济中的奴隶、牛马不如的奴隶。仅仅为附近导弹试验工厂挖掘一个坑道,囚徒就死去2900多人。1939年11月8日暗杀希特勒未遂的事件发生后,为了报复,纳粹党第二天就在这里杀害了21名犹太人,并停止全体犹太人食物三天。布痕瓦尔德集中营中记录在案的死亡者就有34000多人。那些被直接投入焚尸炉的、被当做射击演练靶子的、在路上死亡的人都没有记录,估计加起来有56000人。而最终获救的囚徒终生都受着集中营造成的残疾和噩梦的折磨。

站在一排一排的囚房遗迹前面,对着用德文、英文、俄文、波兰文、保加利亚文镌刻的悼念碑文,我的同伴喃喃地说自己真为是一个德国人而羞耻。我说是的,但不仅仅德国人,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应当感到羞耻。人类在二十世纪中留下的耻辱,文明人用理性方式犯下的罪行,使人类自诩的技术成就失色。远处的苍茫群山,近处的罪恶废墟,山风猛烈地刮着,令人几乎无法喘气。也许,风在为无辜的死难者招魂,把他们终于被承认为人的魂魄送到远山、送过远山,警示着全世界每个民族每个个人,警示着我们刚刚跨入的二十一世纪。

                                                    2004年2月7日

 

附录:在金山词霸2003版收录的词典中,对“Buchenwald”的解释如下:

简明英汉词典:布痕瓦尔德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西南部一村庄](1937至1945年德国法西斯曾在此设立集中营,残酷屠杀了数万名反法西斯战士)

美国传统辞典:布痕瓦尔德 德国中部,靠近魏玛的一村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集中营所在地

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布痕瓦尔德(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市镇,1934-45年德国法西斯曾在此设立集中营,残酷屠杀爱国者和战俘)

按:简明英汉词典和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的说明有偏。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从1990年起便加入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而不复存在;在布痕瓦尔德被害的许多人是并不反对法西斯的平民,且纳粹党也是爱国的。

实践民主

“双周夜话”2004年第12期              2004年6月15日

实 践 民 主

    担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是我第一次当上和行政级别挂钩的官。在我为民时,我发现中国的封建“残余”不仅存在于宏观的社会总体上,而且更严重地存在于微观的个体单位内。每个单位的头头都有着皇帝般的特权:只能自己说话,不让别人说话,更不让别人参与;自己制定规则、解释规则、执行规则、改变规则;自己决定哪些信息可以向员工公布,哪些不可以公布;自己确定自己的收入是多少,待遇有多大,对职工是分给你多少你拿多少。因此,在我没有当官之前,我不但希望社会民主,而且希望单位民主。我想,如果我当官,我将实践民主。

在我担任院长一年多后的今天,在有关2003-2004学年的最后一次院领导班子重要会议结束后,我想,我们每个班子成员都可能感受到自己在实践民主。

    民主的要义是让别人知情、让别人说话,让别人平等参与决策。因此民主的第一步是公开化,公开信息,公开自己的观点。所以,我上任以后立即采取措施,建立制度,公开信息,根本打破在这之前只有第一把手知情和决策的专制状态。在学院领导班子内部,我们打破了不讨论、不争吵的局面。在必须决策而又争论不下的时候,我们使用了表决方式。在有时间可以商讨的情况下,我们多次商讨。民主决策需要更多的时间,这是它的代价;然而,民主决策既提高了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的兴趣和能力,同时避免了第一把手个人犯重大错误,所以,尽管多用了时间,但民主制度获得了每个成员的赞同。

不过,民主是由民、而不仅仅是领导班子成员作主。我上任以后,员工的知情和参与也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们的员工几乎全部受过高等教育,其中绝大部分是高级知识分子。担心民主的主要理由是民众的文化水平不高。可我们学院有着世界上最高的平均文化水平。所以,我们不再要求员工在面对外来的检查、评比时和领导班子口径一致;我们公开了主要财务状况;员工选举的审计组已经开始工作:我们的员工也已经开始实践民主。当然,方向虽然根本变了,但我们朝新方向才刚刚迈出第一步。它的继续需要建立更多的保证制度,需要员工更多地讲话。

在一个关键信息不公开的社会内、在总的单位专制的大环境下、在员工还不习惯于说真话的内部条件下,考验一个单位领导是否真心希望民主的,便是他能不能先在自己可支配的范围内,创造一个民主的小世界,和大家一起实践民主。今天,我很高兴,我自信在院长任上经受住了考验。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一年来开始的民主实践也许会继续、也许会中断,但我相信,说真话是人的一种本性,除非我们重建大、小皇帝的神圣光环,否则说真话的本性迟早总要导向民主,因此,我和我的同事的努力大概可以视为民主溪流中的一朵微小但毕竟昂起了的浪花吧。

既要私有化也要规范化

“双周夜话”2004年第17期                                      2004年8月31日

 

既要私有化也要规范化

 

近来一些中国网站开始大规模地争论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这次讨论的缘起是香港的金融学教授、公司财务学研究的国际一流学者郎咸平对中国包括海尔、TCL这样著名公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中公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批评。据说他就此撰写了一份研究报告。我在网络上还没有找到他的报告。但直觉告诉我,他抓住了中国目前最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就是中国私有化的规范问题。同时,他抓住问题的方式是通过具体案例从微观层面上揭示中国公有(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在私有化过程中流失的严重性。这种方式比起包括我在内的一些学者仅仅从宏观层面上强调现行私有化方式的错误和危险,具有更大的影响力。

在这场争论中,我的观点很明确:既要私有化,也要规范化。中国公有经济必须私有化,而私有化必须公开和规范。

近十年来,中国国有资产的私有化是中国大地上发生的不争事实。尽管网上和网下的媒体全都忌讳私有化这个词,而使用似乎只是改变经营权的“民营化”字眼来指代私有化的事实,但无论政府官员还是企业经理抑或经济学家,都明白中国从事的国有资产“改制”是改变所有制,是把它改成私有制,是实实在在的私有化。为什么要私有化?原因很多,这里只提及一条的:国有企业的经理们不愿意为别人打工,而希望为自己打工。他们的愿望自然是合理的,因此,为了提高企业效益,必须满足他们的愿望,国有企业必须私有化,让这些人不但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剩余(即收益分配的)控制权,而且掌握企业的资产所有权。既然政府没有能力识别出至少也愿意打工的经理,既然政府没有能力管理和节制不愿意打工的国有企业经理们,既然经理们在私有化之前已经用各种方式转移国有资产,那么早一天私有化确实比迟一天私有化好,因为迟一天私有化,国有资产就多流失一个亿甚至十个亿。就此而言,私有化是中国经济的必然之路。我读的郎咸平言论不多,但似乎感觉到他可能反对私有化,认为国有企业的效益不比私有企业差,国有企业也能够做大做强。但他这样论证的时候,他可能没有注意到,中国政府既没有任命国有企业经理的法律程序,也没有建立对他们的公开奖惩机制,更没有任何监督和约束企业经理的有效方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董事或者驻企业特派员,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是无法维持的。如果不私有化,它的结局就是被西装笔挺的企业高管和政府官员偷走一部分、浪费一部分并最后破产。

但是,另一方面,我完全同意郎咸平先生规范私有化的观点。我也同意他的观点,就是中国目前的主要问题不是私有化与否,而是私有化规范的与否。私有化本身的正确并不同时意味着私有化可以不加规范,可以采取任何方式。“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使中国富裕起来的)的猫就是好猫”的口号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之所以正确,是因为邓小平所用的猫恰巧是市场经济。如果他在这个口号下用勃列日涅夫强化计划的猫,这个口号就是错的,尽管邓小平也能够用从文化大革命中恢复过来的经济成绩证明其暂时的正确。在今天,“不管白猫黑猫,使国有资产私有化的猫就是好猫”的口号之所以不正确,就是因为中国用的猫,恰巧是不公开不规范的私有化方法,是官员和经理的腐败和偷盗起着重大作用的私有化方法。腐败和偷盗确实能够把国有企业私有化,就向四人帮1976年上台的话也会振兴中国经济一样,但在这两种情况下,中国经济都不会稳定。而应用目前的私有化方式,中国很难建立稳定的私有制。我的理由很简单,一个不保护国有资产的国家不可能稳定地保护私有资产,就像一个不保护私有资产的国家也不可能稳定地保护国有资产一样。这是中国的一个制度怪圈。中国只有从这个怪圈中走出来才有希望。然而,由于大规模公有资产的建立总是伴随着历史的非理性甚至暴力,所以,中国走出怪圈的希望仅仅是在建立私有资产的关头,仅仅在于公开地规范地建立私有制。用欺骗的腐败的方式私有化的结果,将可能是为下一次公有化准备条件。当然,这一点已经超越了一事一议的经济学理性范围。

    在当前制度下,中国本来可以把私有化做的公开得多、规范得多。比如,由人民代表大会公开决定上市的私有化公司可以送给或者低价卖给经理和职工的股份比例范围、送给或者低价卖给政府官员的股份数量范围;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和公布私有化的主要程序和日程;聘请社会贤达或者处在公开化言论监督下港澳台专家观察若干私有化案例;对已经私有化的公司的私有化过程作出评估;对国有资产因私有化而出现的变动发出公告;对私有化的收入做专项管理等等。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务院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不具备出售尤其大规模出售国有资产的资格。由人民代表大会对私有化作出基本规范,这是私有化取得合法性的第一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下一步的私有化(或者媒体用词“民营化”)应当能够公开地规范地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