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马克思经济学的兴趣

“夜话”2005年第3                                                     2005510

 

 

我对马克思经济学的兴趣

 

 

我对马克思经济学的兴趣开始于农村。

那是三十多年前,我在江苏省农村插队,田间劳动之余喜欢找几本书看看。那时的舞台上只有样板戏,书店里几乎也只有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像《三国演义》、《啼笑因缘》等等都是“毒草”,禁止阅读。虽然我在农村偷偷地读过一些这样的书,但地下流传的这类书毕竟太少,满足不了阅读的欲望。更重要的是,在那个泛政治化的年代,我自然而然地响应起毛泽东“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号召,读起马列毛的著作,并且非常认真地读。在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青年按照父母地位被分成三类:一类人不可再教了,一类人名为“可以教育好的”青年,第三类人没有专用名词,但显然是“根红苗正”、无需教育的青年接班人。我当时被划入“可以教育好”一类,心里很感动,毕竟不算不可救药的青年,于是读起马列毛著作特别虔诚。在农村期间,我从《毛泽东选集》,读到列宁著作,再读到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反杜林论》和《资本论》。在上大学之前,我已经读了《资本论》第一卷的许多章节。正是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阅读,我知道了政治经济学的概念并且产生了兴趣。在那个时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学就是经济学,经济学就是中国的政治经济学,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一样都在禁止之列。而我当时既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其他经济学说存在,更以为象《三国演义》、《啼笑因缘》这样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的东西被禁止阅读是最适当不过的事情了,因此很自然地接受了中国的政治经济学就是经济学的看法。实际上,直到今天,尽管各种外国经济学说又一次传入了中国,我们仍然看到一些人持中国的政治经济学才是经济学的看法。

由于我在没有教师、没有同伴、没有辅导书的情形下长期自学马克思经济学,所以我形成了自己的理解。因此,当我作为大龄青年于1978年走入大学的政治经济学专业、开始听教师讲授《资本论》的时候,我无法接受教师的正统理解:他们把《资本论》课程变成了一门寻章摘句的玄学和一字不易的神学!为什么会这样呢?在我看来,关键原因可能不是制度,而是那些教师不再是社会的贫穷者而且害怕成为贫穷者。我是在做着社会最苦最脏的体力劳动之余读《资本论》的,最深刻的体会就是《资本论》是为穷人写的,因为《资本论》把社会问题归结为富有者统治的制度而不是穷人的不觉悟、不努力、不自救。马克思和他的妻子皆出身于富裕家庭,马克思凭着自己的努力取得了即使今天在德国仍然是凤毛麟角的博士学位。他完全可以建立自己的富裕家庭。但是,马克思走了另一条路。在他写作《资本论》的时候,他是全英国(甚至全欧洲)最穷途潦倒的博士。据说,他的家里没有一个凳子或者椅子的四条腿全是稳的。不过,到他家的人只要和他讨论起来,就会忘记凳子的不稳。幸亏大英图书馆对读者完全免费并且把为读者服务视为图书馆的宗旨,否则马克思的抱负亦成泡影。当然,一个博士任凭家里极端贫困,不但不去找工作,反而天天泡在图书馆里,这样的人,无论在夫权制的中国,还是在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的中国,都是难以想象的。马克思自然不愿意贫穷,但为了自己的抱负,在不得不贫穷的时候,他不惧怕贫穷。这就是马克思作为学者的基本素质。这也是中国历史上从孔夫子以来的若干学者所具有的素质。而今天讲授马克思经济学的教师,心里想着的往往是手中的饭碗和房子,最担心的就是陷入贫穷,自然无法理解马克思。

在大学里,我向自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果没有马克思,我们现在是不是仍然能够写出《资本论》这样的著作?照说,我们现在知道的事情比马克思更多,资本主义在马克思身后的发展应当更加明确地显示它的本质特征,我们今天也 比马克思有更多的经济条件:我们可以一边当教师一边研究;尽管还不富裕,但毕竟比马克思这样的社会闲杂人员或无业流民好得多;最后,研究马克思也许还会得到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的政府的大力支持。不过,唯物主义在这里大概不适用。例如唐诗宋词,后人条件再好也写不出可以与李白、杜甫一比的诗篇;所以,我们现在条件再好,可能也写不出《资本论》来。但经济学很象自然科学:没有牛顿、爱因斯坦,别人也会建立类似的物理学理论。不过,无论如何,一旦这个问题提出,我就被吸引住了。我需要认真领会马克思为什么那样地提出他的问题,为什么那样地重视价值和剩余价值概念。我那时的结论是,从学理的角度说,马克思写《资本论》的目的是为了验证他的历史哲学,让他的历史哲学落到某个实处。而历史又是人的历史。人演绎自己的历史既不是以一个一个的个体身份、也不是以全体人的身份,而是以人组成的不同团体出现的。这是因为,如果以全体的身份出现,历史便是人和不同于人的自然界之间相互作用的历史;如果以个体身份出现,两个不同人之间会出现许多种类的关系;在它们之中,哪一种关系可能对人类历史演化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本身就成了非常困难的问题。避免这个问题的一个方式,便是把人组成的团体视为历史演化的基本单位,把这些团体之间的互相作用视为历史演化的推动力。而马克思最重要的贡献,便是在所有团体中,抓住了两个团体: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是除了整体“一”之外的最小整数,因此是最抽象的结构;比“两”个更多的团体则可能模糊历史演化的真实。但哪两个团体对人类社会的历史演化最重要呢?马克思认为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他看来,社会一旦有了少量剩余产品,就需要少数人管理它们,人就分成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因为对剩余产品的管理本质上不是针对自然界,比如防止剩余产品被自然界损坏,而是针对可能对这些产品提出过分要求的人,所以,那些不充当剩余产品管理者的人,自然就成了被管理者,即管理者通过管理物而管理着作为被管理者的人。正是在这里,马克思透过人与物的关系看到了人与人的关系。社会没有剩余产品,管理者无物可管,人与人的关系不通过物的中介,推动历史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剩余产品非常多,人人都有时间管,人人都成了管理者,这就是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到那时,推动历史演化的又重新是个人之间的关系,即他所说的个人所有制关系。恰恰在人类既有了剩余产品、可剩余产品又不多的时期,人类需要分成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通过这两个团体的关系,马克思便能够用一个统一的框架,解释人类脱离原始状态以来到今天的几千年历史。而《资本论》的目的,就是在这个框架内,解释他自己亲身经历的历史;或者说通过解释他面前或者他被卷入其中的历史,来证明这个框架的可行性。

我在大学后期,中国经济学界正在争论服务业产值是不是应当计入中国的国民收入统计中。这本来是个实际问题,与马克思研究并不直接相关。但在那个年头,凡写文章就必须引用马列毛的话来支持自己,因此争论各方打的是语录战。这自然是官员作风在学界的扩张,因为官员必须遵循长官的言论。我无官之念,不受所累,虽然关心这场争论,但我更关心如何把服务业这个马克思没有专门考虑的经济活动纳入到他的《资本论》尤其是他的历史哲学框架内:如果我是马克思,我继续往下写《资本论》,我应当如何写关于服务业的一章。后来,我写了“略论服务业资本”的学士论文。在这篇论文开首,我写下了一句“作者的话”:“本文追求的是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逻辑体系的一致。对可能得出的结论,对可能与马克思某些话的不协调,不予重视。”这是迄今为止自己写得最满意的一篇文章。我后来从事发展经济学研究,并且特别研究农业劳动力转移,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是细化我在这篇论文内无意写下的一句话:“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深入到社会的每一角落,社会一切经济活动的资本主义化,使来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外的劳动力供应日趋减少,从而,劳动力的再生产,也就成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必要环节”。这里所谓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外的劳动力”在现实生活中主要是农业劳动力,而发展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就是这些劳动力如何转移到资本主义的现代部门,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如何纳入到资本主义体系内。当然,我的这篇论文有许多可以批评和争辩之处,而且又是在别人(即使是马克思这样被公认的大师)的理论框架内写成的,自己的创新实在很有限。

大学期间,我开始接触别种经济学,并且为了发展马克思理论而对它们产生了兴趣,因为我那时仍然相信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各种知识的最高综合。大学毕业后,我选择了西方经济学为自己的研究生专业,以后我便在这个领域工作。不过,我对马克思经济学和马克思历史哲学的兴趣从未降低。当然,又经过二十多年的读书,今天的我已经不再盲目崇拜马克思理论。在我看来,马克思理论是历史理论和经济学理论之一种。它有助于我们理解历史和未来。但它又不是唯一的一种。它留下的空间足以建立起好几种历史理论和经济学理论。就马克思理论本身来说,也有许多基本问题需要思索。比如,为什么一有了剩余产品,过分要求尤其是管理者的过分要求就出现了呢?剩余产品多到什么可以具体想象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度,一个人相对于他人的过分要求才会消失呢?如果说在人类历史的早期,人作为兽的动物特征就可以说明他的过分要求的话,那么,人要具有什么样的人的特征,才能够在剩余产品很多的时候失去他的过分要求呢?马克思把这个问题归结为经济发展程度或者剩余产品多寡。但近几千年来,人类的剩余产品不断增加,可人的不同于兽之特征的演变似乎在循环之中,以至于今天我们很难说人为人的特征就比1000年前高许多。再比如一个人会不会提出过分要求应当和他的道德水准有关。未来的不需要把人区分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新社会应当具备的基础之一,就是每个人都具有很高的道德水准。这样的道德水准在新社会建立之前就应当基本实现,就像马克思本人强调的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应当在新社会出现之前实现一样。可如果这样的话,资本主义生产和社会方式要为未来社会准备的,将不仅仅是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力,而且也同时是很高的道德水准。但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全部道德看法就得改变。不过,在这个方面,马克思没有发展出自己的理论。又比如,马克思把历史演化的主体更多地放在贫穷者或者被管理者团体上。可被管理者之所以被管理,除了社会原因外,也有个人的原因。我本人如果二十岁的时候在农村不读书,我今天更可能属于后来返回城市接着又下岗的知识青年(为什么称为“知识青年”?我们当时其实并无知识!)之列。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会把自由散漫的农民训练为具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工人阶级。但要成为管理者,组织性纪律性是远远不够的:管理者最重要的特征是主动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仅仅为被管理者考虑,尤其把被管理者的被动性完全归结为社会原因的理论是不够的。马克思自己能够从富裕家庭走出,为了实现自己的主动性而甘愿落入贫穷;但人类新社会的希望可能更多地在于贫穷出身的人不但主动争取个人富裕,而且具有更广阔的社会主动性。而马克思对缺乏主动性的被管理者的过分重视,也许造成了后来在他名义下建立的社会制度,都试图用压抑个人主动性的方式来确保缺乏主动性的一批人的利益,其结果则是这些制度无一例外地变成了一潭死水。因此,马克思虽然抓住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矛盾,但他对这两大人群的基本看法却值得讨论。总之,马克思理论是一种激动人心的理论,它启发我们去深刻思索人类的基本问题。我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重新回到这些问题上来,并且能够形成一些系统的想法,以回应马克思和象他那样的杰出学者对我的引导和启发。

 

                                                                               (为一篇约稿写的初稿)

人权、人的动物权利

“双周夜话”2003年第6                                                             2003325

 

人权、人的动物权利

 

人权这个概念,如今已不新鲜。有次见到亲戚问正在写信的中学生的孩子信写给谁,中学生一扭头,要保密,这是人权。其实,不满18岁的孩子,既不能够承担自己行为的完全责任,也还不能够行使人的完全权利。但知道了人权这个概念,总是一桩好事,要明白,10年前的1993年,人权还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概念。

人权有很多内容,例如与人的动物性质直接关联的权利,与日常人际关系直接联系的权利,象通信保密权,有社区生活的权利,当然还有政治上的个人权利。但从人权概念传入中国起,中国人似乎就把它理解成人的动物权利。因此,近二十年来,中国人做为动物的个体权利的恢复速度,恐怕在全世界能够名列第一。首先,大多数中国人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了。做为一个动物,中国人能够吃饱饭、穿暖衣了。二十多年前还不行,那时,即使一个农民生产的粮食够吃,他也得先交给国家;国家留一些给他,让他充饥。所以,动物的觅到足够食物就能够吃饱的权利,人还没有。据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森的饥荒仅仅出现在专制政府的命题,可以从这里得到解释。二十年前,我在北京读书,口袋里的钞票没有几张,但粮票有好几种:米票,在食堂买米饭用的;面票,买馒头用;杂粮票,买窝窝头用。现在这些票证都成了历史。其次,中国人在性关系上的动物权利也恢复了,而且一下子几乎恢复到几千年之前。二十年前,我在大学时,大学生还不允许结交异性朋友,婚前性行为更是了“流氓行径”。如今,中国人不但挣脱了婚姻对性关系的规范,而且超越了情感对之的约束。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看,动物遇到异性便能够交配的权利,在中国的媒体上已经得到认可。从正式制度的角度看,美国的拉斯维加斯对婚姻登记还有个户口登记天数的限制,德国对离婚申请还有两年不处理的等待期,号称在传统上最重视家庭的中国,如今则是报了户口第二天就能办婚姻手续,提出离婚两个星期就能拿到离婚证。第三,中国人的动物行为权利也恢复了。动物通行的规则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今天这个规则在中国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强者一会把一所中学变成民办,一会把一笔资产转到外国;弱者或投机附炎,或钻小空子,以求生存或求从强者处得些许余羹。

       动物求的是生存权。人的要求当然不止这些,否则“君子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不会流传至今。中国人现在跨过了温饱阶段,正要建设小康。小康不是动物的概念,它仅仅属于人。看来,中国人“人”权的恢复已经有望。但就象驯化动物那样,中国“人”权的恢复可能首先要求每个人尤其强人对其动物权的节制。

国企出售的公开化是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

“双周夜话”2004年第19                                     2004928

 

国企出售的公开化是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

 

       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对社会热点问题变得不甚关心了。有一段时间家里没有电视机;有了电视机后也很少看新闻,而电视新闻往往也不播送热点问题。比如国有企业出售或者私有化的问题,我直到2002年夏天才意识到 ――当时一位刚得到企业很多股权、但对自己的一日暴富又觉得不妥的朋友找到我的门上。那时我才意识到中国的私有化已经走了多远、国企的私有化又是多么黑暗。一旦我意识到它,我就意识到解决问题的症结所在:私有化的规范化。尽管我开始查找文献,了解私有化的理论和实践,但是从我意识到它开始,我就强烈地感觉到私有化必须公开(public and open):公开信息(let information public to all公开竞价(let pricing negotiations open to all)。这是因为在我看来,无论对于赞成还是反对私有化的人,无论以什么样的理论为依据,无论国情、厂情多么特殊,只要一个国企搞私有化,公开化就是第一位的。

       确实,我们在中国建立的许多理论,分别从公平、从效率、从可行、从政治过程、从法律框架、从经济人、从不完全信息、从自发行为、从企业家定义、从治理结构等许多角度出发,支持或者反驳地下私有化的必要性。但所有这些理论都不如日常生活中的一句话有力:大家的东西大家管。而大家管的前提就是对大家公开,public and open to all

       我不妨举一个例子。现在我们有好些理论来说明在什么情况下不应当偷窃:偷窃收益小于偷窃成本;偷窃收益小于被发现的概率与处罚额之积;司法机构查证偷窃的成本小于法院确证后处罚偷窃的收益,等等。然而,我们同时必须明白所有这些理论都远远逊于幼儿教育的一句话:不偷窃。

       因此,在我们发展理论的时候,我们必须牢记我们作为一个人、尤其作为我们自己孩子的榜样所应当具备的某些基本品质。只有在这些基本品质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谈理论,谈特例,而不是用后者来抹杀、否定或者大范围地限制它们。比如对于不偷窃,我们不能够用公平(别人都偷)、用效率(偷更容易得到)、用可行(偷很难被发现)或者其他理论来支持,不管这些理论看上去多么科学、模型多么精致、逻辑多么严密。

       同样,在国有企业私有化方式的问题上,公开化是第一位的。只要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还具有不偷窃的品质,还不用公平、效率等各式各样的理由来为偷窃辩护,那么,在国企私有化方式上,他就会要求公开化。这里,我们既不需要公平、效率、可行等各式各样的理由,也不需要不同理论的共识。这是因为,就像不偷窃一样,国企私有化的公开化,从本质上说是不需要证明也无法证明的。为什么如此?就是因为这里牵涉到的不是科学,不是理论,而是为人处事的准则,是社会行为的准则。在这里,一个人感受到的不是科学的逻辑或理论的精巧,而是类似天主教上帝的救赎召唤或儒家先哲的求仁欲求。它们不属于任何一门研究人的行为的社会科学,但它们是比所有社会科学更重要的人的行为准则,它们构成了所有社会科学的前提,就像欧几里德的五个公理构成了欧氏几何学的前提一样。就国有企业私有化来说,只有在公开化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讨论如何私有化,讨论为达到私有化的不同目标并在一定条件约束下最好地实现其中某个目标或者某些目标集合的私有化方式,讨论如何建立自己的理论,展开学术的论争,并对实践发挥不同的作用。没有了公开化,全部私有化理论也就不复存在。这也就是我们不能够用私有化理论证明私有化需要公开化的原因,也是我所知道所有全世界现存的私有化理论、私有化模型都把私有化的公开作为前提(并且是不言而喻的前提)的原因。因此,我们实在不必要把私有化是否应当公开化当成学术问题来讨论,而是应当回到它的本来性质:一个人或一个政府行为处事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