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社会学基本概念》的四种中文译本比较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经典著作《经济与社会》有两个中文译本,分别是1997年出版的林荣远译本(林译)和2019年再版的阎克文译本(阎译)。该书第一章《社会学基本概念》并独立出版单行本。它也有两个中文译本,分别是1993年台湾出版的顾忠华译本(顾译,2005年在大陆出版)和2000年出版的胡景北译本(胡译)。本文对照和比较这四个译本。由于篇幅限制,本文仅从上述四种译本内选出五个译义严重相异之处加以对照。选择标准为1. 按正文顺序选,不随机选择;2. 选择相异明显且严重之处;3. 仅仅选择译义相异之处,就是说,仅仅根据“信”的标准比较各译文,而不考虑“达”和“雅”的标准。同时,本文亦把英译本(英译)列入比较。原著和各译本的出版信息见本文尾注。

韦伯《经济与社会》的第一章是该书最重要的一章。第一章起首的概念定义,又是该章最重要的部分。本文的比较样本虽然只有五个,但第一,它们都处于第一章起首之处,所涉及的“行为”(或译为行动、举止,下同)、“意向”(或译为意义,下同)、“纯粹类型”(或译为纯粹状态)、“理解”(或译为诠释,下同)诸概念,属于韦伯社会学的核心概念;第二,韦伯在这里做的是尽可能严格地定义上述概念,所以,这里的文字精炼,几乎达到多一字不可、少一字不能的程度,对翻译的要求高;第三,译者在这里都会再三斟酌、反复考虑,选择自以为最适合的字、词、短语、句子和语言结构,尽可能让译文达到“信”的标准并兼顾达、雅,因此,这五个相异之处的比较结果,应当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预示各译本在整体上的高下优劣。

本文比较的结果是:1. 在四种中文译本中,阎译错误最为严重,达不到“信”的标准。在所有五个相异之处中,阎译错误非常严重或严重。林译、顾译正确错误并存;胡译错误较少。2. 英译存在错误甚至严重错误。根据这两个结果,本文向读者推荐胡译,向现在和未来的韦伯译者呼吁直接从德文原著翻译。

以下是原著和各译本的对照与比较。译本的排列按照出版次序。

第一处.正文第一段第二句:行为的定义(1)

德文

 „Handeln“ soll dabei ein menschliches Verhalten (einerlei ob äußeres oder innerliches Tun, Unterlassen oder Dulden) heißen, wenn und insofern als der oder die Handelnden mit ihm einen subjektiven Sinn verbinden.

解说:该句括号位置紧接“Verhalten (行动)”,其内容是“行动”的定语,指行动的各种形式。

英译

We shall speak of “action” insofar as the acting individual attaches a subjective meaning to his behavior—be it overt or covert, omission or acquiescence.

注:英译将括号变成破折号,其余同德文。英译正确。

顾译

所谓“行动”意指行动个体对其行为赋予主观的意义——不论外显或内隐,不作为或容忍默认。

注:顾译1. 易造成“行动指个体对其行为赋予主观意义的行动”的歧义;2. 破折号位置转到“Sinn (意向)”后,尽管破折号后的译文“不作为及容忍默认”可以理解为不同形式的行动,但破折号后内容亦易于误解成“意义”的定语。顾译不确。

林译

“行为”应该是人的一种举止(不管外在的或内在的举止,不为或容忍都一样),如果而且只有当行为者或行为者们用一种主观的意向与它相联系的时候。

注:林译括号位置与德文括号位置相同,即紧接“行动”,定语明确。林译正确。

胡译

“行为”在这里表示人的行动(包括外在的和内心的行动,以及不行动或忍受),只要这一行动带有行为者赋加的主观意向

注:胡译括号位置与德文括号位置相同,即紧接“行动”,定语明确。胡译正确

阎译

我们谈到“行动”时,指的是行动中的个人给他的表现附加了某种主观意义——不管那是明显的还是隐蔽的,是被忽略还是被默认的意义。

注:阎译破折号位置转到“意义”后,且强调破折号后内容是“意义”的定语。此外,“被忽视、被默认”的译文造成严重歧义。阎译非常严重错误。

小结:

翻译困难程度(非常严重,严重,正常,无困难):正常,因为该句的字词联系关系清楚。

错误正确程度(非常严重,严重,不确,或有瑕疵的正确):英译、林译、胡译正确;顾译不确;阎译错误非常严重。

第二处.正文第二段第一句:意向的定义(1)

德文

„Sinn” ist hier entweder a) der tatsächhch α. in einem historisch gegebenen Fall von einem Handelnden oder ß. durchschnittlich und annähernd in einer gegebenen Masse von Fällen von den Handelnden oder b) in einem begrifflich konstruierten reinen Typus von dem oder den als Typus gedachten Handelnden subjektiv gemeinte Sinn.

解说:该句的困难在于对b)后短语的理解。把该句第一、二两个单词、a)后的第一个单词和b)后的短语直接联系起来,得到如下句子

 „Sinn“ ist (…) der (…) b) [in einembegrifflich konstruierten reinen Typus] von dem oder den (…) Handelndensubjektiv gemeinte Sinn.

方括号内容意译是“在思维构造的纯粹类型里”。该句可意译为“‘意向’是[在思维构造的纯粹类型内]一个或一些行动者主观持有的意向。”

更简单一些:

„Sinn” ist der von dem Handelnden subjektiv gemeinte Sinn.

这个简单式适用于第一句中谓语列举的全部三种情形,意为“意向是行为者主观持有的意向”

由此可知,一、本句是“Sinn ist  xx Sinn“ 即“意向是xx意向”的结构,二、“在思维构造的纯粹类型里”是定语,表示行为者处在什么环境中,即类型指的是环境的类型。

英译

“Meaning” may be of two kinds. The term may refer first to the actual existing meaning in the given concrete case of a particular actor, or to the average or approximate meaning attributable toa given plurality of actors; or secondly to the theoretically conceived pure type of subjective meaning attributed to the hypothetical actor or actors in a given type of action.

注:英文把德文的一句译成两句。英文第二句,英译者一方面遵守了“meaning is  xx meaning” 即“意向是 xx意向”的结构,另一方面把“在思维构造的纯粹类型里”,错译成“思维构造的纯粹类型”,并进一步错译为“思维构造的主观意义的纯粹类型”。英译者错误可揭示如下。本书中,韦伯在该句第一次提出他的著名的“纯粹类型”概念。在该句中,他的“纯粹类型”指的是某种假想环境的类型,人在该环境下行为且持有特定的行为意向,因此,如德文解说中的方括号内容所示,“纯粹类型”这个专用词于其中出现的短语是“在纯粹类型中”。但英译者把德文句中的“纯粹类型”错误理解为独立于介词短语的谓语,从而把它错误理解为意向的一种类型。

德文介词in和英文介词in在这里同义。in 和 reinen Typus(纯粹类型)在德文原句内不可互缺。可在英译中,in却无法和pure type 联系在一起。英译非常严重错误。

顾译

“意义”(Sinn) 在这里可以有两种含义:(a)事实存在的意义,是指某个行动者在历史既定情况下的主观意义,或诸多事例中行动者平均或相类似的意义,(b)纯粹类型的意义,是指以概念建构的方式被当作一种或多种行动者的类型来想象其可能的主观意义。

注:和英译类似。顾译非常严重错误。

林译

在这里,“意向”或者是:a) 实际存在的意向,即(1)存在于一个行为者曾经有过的意向;(2)一般地或者近似地存在于行为者们曾经有过的一系列情况之中的意向;或者b) 存在于某种用概念构想的纯粹类型的行为者或被作为类型而设想出来的行为者们主观上认为的意向。

注:遵守了1. “意向是 xx意向”的结构;2. 遵守了“纯粹类型”的定语结构,但译文模糊,易于把“纯粹类型”错误理解为行为者的一种类型。如果在“b)存在于某种用概念构想的纯粹类型的行为者或…”句内加入“中”,变成“b)存在于某种用概念构想的纯粹类型的行为者或…”,误解便难以产生。林译不确。

胡译

“意向”在这里指的可以是:1.(1)一个行为者在某一具体环境下主观上实际持有的意向,或者(2)一群行为者在特定的一系列事件中平均或近似持有的主观意向;2. 在一个思维构造的纯粹状态里,被视为典型的某个或某些行为者主观持有的意向。

注:遵守了1. “意向是 xx意向”的结构;遵守了2. 把“纯粹类型”作为一种环境类型的定语。胡译正确。

阎译

“意义”可以分为两种。该术语首先指的是,在某个特定行动者的特定具体情况下实际存在的意义,或者是可以在某一群特定行动者中间归纳出来的平均或相近的意义;其次,它指的是从理论上构想的、被认为是假设的行动者或行动者们在某个特定行动类型中的主观意义的纯粹类型

注:和英译类似。阎译非常严重错误。

小结:

翻译困难程度:非常严重,因为该句谓语的主冠词与它所冠的名词相距过远。

错误正确程度:英译、顾译、阎译皆非常严重错误,因为关系到对“意向”和“纯粹类型”两个核心概念的理解。林译不确,胡译正确。

第三处.正文第二段第二句:意向的定义(2)

德文

„Sinn” ist hier entweder a) der tatsächhch α. in einem historisch gegebenen Fall von einem Handelnden oder ß. durchschnittlich und annähernd in einer gegebenen Masse von Fällen von den Handelnden oder b) in einem begrifflich konstruierten reinen Typusvon dem oder den als Typus gedachten Handelnden subjektiv gemeinte Sinn. Nicht etwa irgendein objektiv ,,richtiger“ oder ein metaphysisch ergründeter ,,wahrer“ Sinn.

解说:为明了上下文关系,我们在这里附上前面讨论的该段第一句。下面所引的译文亦如此。从上下文看,第二句补充第一句对意向的定义,指出意向本身的对错或者真假与否,和第一句的意向定义毫无关系。

英译

“Meaning” may be of two kinds. The term may refer first to the actual existing meaning in the given concrete case of a particular actor, or to the average or approximate meaning attributable to a given plurality of actors; or secondly to the theoretically conceived puretype of subjective meaning attributed to the hypothetical actor or actors in a given type of action. In no case does it refer to an objectively “correct” meaning or one which is “true” in some metaphysical sense.

注:英译正确。

顾译

“意义”(Sinn) 在这里可以有两种含义:(a)事实存在的意义,是指某个行动者在历史既定情况下的主观意义,或诸多事例中行动者平均或相类似的意义,(b)纯粹类型的意义,是指以概念建构的方式被当作一种或多种行动者的类型来想象其可能的主观意义。此处并不牵涉到客观正确的或是形而上学式的“真正”的意义。

注:顾译正确。

林译

在这里,“意向”或者是:a) 实际存在的意向,即(1)存在于一个行为者曾经有过的意向;(2)一般地或者近似地存在于行为者们曾经有过的一系列情况之中的意向;或者b)存在于某种用概念构想的纯粹类型的行为者或被作为类型而设想出来的行为者们主观上认为的意向。不是某种客观上“正确”的或者形而上学地探索出来的“真正的”意向。

注:韦伯的意思,“意向”不仅是、不限于是、不必要只是,而非“不是”某种客观上“正确”的或者形而上学地探索出来的“真正的”意向。林译非常严重错误。

胡译

“意向”在这里指的可以是:1.(1)一个行为者在某一具体环境下主观上实际持有的意向,或者(2)一群行为者在特定的一系列事件中平均或近似持有的主观意向;2. 在一个思维构造的纯粹状态里,被视为典型的某个或某些行为者主观持有的意向。意向是否客观上“正确”或者是否能够被形而上学地论证为“真”,在此毫无意义。

注:胡译正确。

阎译

“意义”可以分为两种。该术语首先指的是,在某个特定行动者的特定具体情况下实际存在的意义,或者是可以在某一群特定行动者中间归纳出来的平均或相近的意义;其次,它指的是从理论上构想的、被认为是假设的行动者或行动者们在某个特定行动类型中的主观意义的纯粹类型。它绝不是指客观上“正确的”意义或者形而上学的“真实”意义。

注:参见林译注。阎译非常严重错误。

小结:

翻译困难程度:严重,因为该句无动词,全靠对上下文理解和对韦伯的整体理解来翻译。

错误正确程度:林译、阎译皆非常严重错误,其译文把客观上正确和形而上学上可论证为真的意向皆排除出韦伯定义的意向范围。英译、顾译、胡译正确。

第四处.正文第三段第一句:行为的定义(2)

德文

Die Grenze sinnhaften Handelns gegen ein bloß (wie wir hier sagen wollen:) reaktives, miteinem subjektiv gemeinten Sinn nicht verbundenes, Sichverhalten ist durchausflüssig.

解说:括号内容意译是“如我们在这里想要说的:”

英译

The line between meaningful action and merely reactive behavior to which no subjective meaning is attached, cannot be sharply drawn empirically.

注:英译缺少德文原句中括号内容的翻译,但增加了德文字面和含义皆不存在的“empirically (经验上)”,因此造成歧义。英译严重错误。

顾译

有意义的行动和不具主观意义赋予的反射性行为(Sichverhalten)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模糊的。

注:与德文意思相同,但缺少德文原句中括号内容的翻译。顾译正确,有瑕疵。

林译

意向的行为与一种只有(正如我们在这里想要说的)反应性的、不与主观上认为的意向相结合的行为相比较,其界线是十分模糊的。

注:与德文意思相同。林译正确。

胡译

有意向的行为,与(如我们希望在这里说的)单纯反应性的、无主观意向的行为之间,没有任何确定的界限。

注:与德文意思相同。胡译正确。

阎译

从经验上说,有意义的行动,与仅仅是反应性的、并未附加主观意义的表现之间,不可能有截然分明的界线。

注:与英译相同。阎译严重错误。

小结:

翻译困难程度:无困难,因为德文文法和意义皆明确,按原文“硬译”即可达到正确。

错误正确程度:英译和阎译严重错误,因为添加的“经验上”将凭空造成歧义。顾译、林译和胡译正确。

五.正文第四段第三句:理性的定义(1)

德文

Rational evidentist auf dem Gebiet des Handelns vor allem das in seinem gemeinten Sinnzusammenhang restlos und durchsichtig intellektuell Verstandene.

解说:韦伯自称自己的社会学理论为“理解社会学”。韦伯在本段定义他的“理解”概念,指出一个确切(确证、明确,下同)的理解(evidentes Verstehen)或者是理性的,或者是可体验的。接着,韦伯在本句定义什么是理性的明确、确证或确切的理解(rational evidentes Verstehen)。

英译

Action is rationally evident chiefly when we attain a completely clear intellectual grasp of the action-elements in their intended context of meaning.

注:英译把该句的重点变成“action (行动)”,从上下文看可以接受,但容易造成误解。若译成“A understanding of an action is rationally evident chiefly when …”,误解便难以出现。英译不确。

顾译

理性的确证,主要适用于其主观意义关联(gemeinter Sinnzusammenhang) 能够以知性清楚理解的行动。

注:顾译附上德文词汇,表示此处顾译来自于德文,因此避免了本句的英译易于造成的误解。从上下文看,顾译内容是定义什么是理性的确证的理解。但是,顾译的“适用于”是错译,因为德文和英译的意思都是“若达到此状况,理解便是理性的确证的”,而非理性的确证的理解“适用于”该状况。此外,顾译缺少对“restlos (没有遗漏的)”的翻译。顾译严重错误。

林译

在行为领域里,首先是那些在其所认为的意向的相互关系中可以彻底无遗地和显而易见地用理智去理解的事物,具有理性的明确性;…

注:林译把该句变成具有完整性的半句。林译把“理解”具有的理性的明确性错译成“事物”具有理性的明确性。林译非常严重错误。

胡译

这里,理性的特征表示,对人的某一行为来说,它所具有的全部意向都完全的和透彻的被理智地理解了。

注:从上下文看,胡译内容是定义什么是理性的确切的理解。但胡译缺少对“evident (确切的)”的翻译。胡译正确,有瑕疵。

阎译

如果我们就其意向性的意义背景完全清晰而理智地把握了行动的诸要素,这时的行动显然就主要是理性的。

注:阎译错把“理性的”清楚地视为行动的修饰词。阎译非常严重错误。阎译缺少对“evident”的翻译。

小结:

翻译困难程度:严重,因为要在上下文关系中翻译。

错误正确程度(非常严重,严重,不确,或有瑕疵的正确):胡译正确。英译不确。顾译严重错误。林译、阎译:非常严重错误。

(本文得到了李晋先生的帮助,这里谨表感谢。)

“夜话”2021年第4期,2021年4月17日

文献信息:

Weber, Max, SoziologischeGrundbegriffe, 6., erneut durchgesehene Auflage, Tübingen: Mohr, 1984. Sonderausgabe aus: Max Weber, Wirtschaft undGesellschaft: Grundriss der verstehenden Soziologie, Tübingen: Mohr, 1921, 1972/1976, S. 1-30.

Weber, Max, Economy and Society: 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 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 Berkeley, CA, etc.: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8.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第1卷,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

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胡景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胡景北知青日记》部分内容照片

去年底,我把自己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尚存的十六本日记以《胡景北知青日记》为名发布到网络上。当时我许诺把这些日记的照片也发布到网络上。这里,我先从十六本日记里随机选择16页,拍照后发布。随机选择的具体方式,是在微软excel的randbetween函数中分别填入这些日记本的起讫页码,得到16个随机数如下:

 9,34,136,176,237,324,428,496,517,670,726,794,878,952,1062,127

由于我的日记仅仅标注奇数页码,所以把上述随机数中的偶数减1获得奇数。纯奇数的16个“近似”随机数为

9,33,135,175,237,323,427,495,517,669,725,793,877,951,1061,127

这些页码的日记照片见下。公布日记照片的一个目的,是请网友们帮助发现文本版的知青日记依然存在的打字和其他错误。但最重要的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它们的真实性。2006年我在湘西参加扶贫时,一个农家孩子在简陋的小桌子上写作业的情景,让我想起自己当年在农村写日记的经历。回到上海后,我找出当年日记,并把第一本日记输入计算机,发布到网络上。和我谈论这些日记的朋友们,还有最初为此访问我的外国人,都没有对它们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我自己更没有想到这类问题。直到几年后,才有一位从中国到海外读博(并准备以知青为题材撰写博士论文)的人向我提出这样的问题,即我如何证明自己当年的日记是真的,如何证明自己在后来的年代中和输入计算机时没有改动它们等等。听到这样的问题,我下意识地出现“你凭什么怀疑我的当年日记有假”的感觉,因此很为不快。不过,也许和自己早已明白数据质量的极端重要性有关,我迅速认识到对方问题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甚至感谢对方能够提出这样的问题。我把原件全部展示给对方并解释了对方提出的问题;对方后来确信了这些日记本身的真实性。

我把自己的知青日记“完整地准确地”(这是我年轻时官方关于学习马列毛理论的标准用词)整理出来、公布于众,它们就成了脱离我个人的公共产品,由外人和后人自由地评论。公布于众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发现回顾个人历史时的巨大记忆误差。例如,我曾经认为自己在九一三事件后就发现毛本人的问题;而我的当年日记清楚地揭示了截然相反的“我”。我的日记同时清晰地表明,1976年时我笃信“四人帮”,并且认为抓捕他们是资本主义复辟而毫无保留地反对之。我相信我的日记所载明的这些想法亦存在于我的许许多多同龄人的头脑中。因此,这些日记应当对过来人认识当年的自己,对后人了解当年的真相,多少有所帮助。而在发布当年日记的工作中,我的个人责任就是保证它的真实性和计算机文本的可靠性。阅读我的知青日记的网友,尤其是利用这些日记了解中国青年在毛泽东政府时期的部分情形的网友与学者,同样需要确定它们的真实性和其计算机文本的可靠性。在我看来,把这些日记全部拍照并公布于众,是让公众尤其学者检验它们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可行方式。这里发布的随机选取的16页日记照片,只是一个尝试。对我的知青日记有兴趣并且希望看到更多照片或获得特定页码照片的网友,请在我的个人主页www.hujingbei.net上留言,或者写信到[email protected].

“夜话”2021年第3期,2021年2月17日

附:随机选取的《胡景北知青日记》部分照片

第一本(1-70页, 19710127-19710515),第9页

第二本(1-74页, 19710516-19710909),第33页

第三本(75-148页, 19710910-19720110),第135页

第四本(149-218页, 19720111-19720516),第175页

第五本(219-290页, 19720519-19721003),第237页

第六本(291-364页, 19721004-19730407),第323页

第七本(365-440页, 19730408-19730920),第427页

第八本(441-508页, 19730921-19740127),第495页

第九本(509-572页, 19740128-19740514),第517页

第十本(573-672页, 19740515-19741121),第669页

第十一本(673-740页, 19741122-19750407),第725页

第十二本(741-810页, 19750408-19750723),第793页

第十三本(811-902页, 19750724-19751219),第877页

第十四本(903-1000页, 19751220-19760522),第951页

第十五本(1001-1092页, 19760523-19761018),第1061页

第十六本(71-134页, 19780423-19780821),第127页

《胡景北知青日记》发布说明

我于1953年3月在江苏省南京市出生,1959年上小学,1965年9月进入南京市第九中学。1966年上半年,政府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并宣布中学“停课闹革命”,我的中学学业遂停。1968年下半年,政府组织当时依然停课的城镇中学生迁移到农村地区,我于1968年12月从江苏省南京市迁移到江苏省句容县宝华人民公社凤塘大队建华生产队(现为江苏省句容市宝华镇凤塘行政村建华村民小组)。1977年5月,我从该地返回江苏省南京市,1978年9月被分配到南京市白下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当工人;1978年10月进入南京大学当学生。

在农村生活期间,我写了大量日记。目前依然保存着的15本日记,涵盖时间为1971年1月17日至1976年10月18日。此外,我还保存着自1978年4月23日至8月21日的一本日记。上世纪七十和八十年代的其余日记皆已不存。由于1978年的那本日记内容依然和我的农村生活和思想密切有关,因此,我把所有这16本日记编为本书并命名为《胡景北知青日记》。这些日记本的原始页码编排和起讫日期如下:

编号原始页码起讫日期备 注
11-701971.01.27 – 1971.05.15 
21-741971.05.16 – 1971.09.09 
375-1481971.09.10 – 1972.01.10 
4149-2181972.01.11 – 1972.05.16两次第165-166页, 但内容不同。
5219-2901972.05.19 – 1972.10.03 
6291-3641972.10.04 – 1973.04.07 
7365-4401973.04.08 – 1973.09.20 
8441-5081973.09.21 – 1974.01.27 
9509-5721974.01.28 – 1974.05.14 
10573-6721974.05.15 – 1974.11.21缺第601-604页。 无667-668页,但不缺内容。
11673-7401974.11.22 – 1975.04.07 
12741-8101975.04.08 – 1975.07.23缺第769-774页
13811-9021975.07.24 – 1975.12.19 
14903-10001975.12.20 – 1976.05.22缺第903-904页
151001-10901976.05.23 – 1976.10.18 
16    71-1341978.04.23 – 1978.08.21 

我在农村生活时期,农村实行的是行政与经济组织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又分为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个层次。生产队是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同时又是最低一级的行政组织和承担包括争议仲裁、养老保险、社会救济和其它许多功能的最低一级社会组织。生产队往往和自然村同一。我所在的生产队便是如此。在当时的中国计划经济制度之下,生产队必须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来确定种植什么、种植多少和怎样种植。在生产队内部,农民集体耕作土地。农产品收获后,由上级确定产量在政府和生产队之间的分配,方式是先根据产量确定生产队平均每个人口当年的原粮量,剩余的卖给政府。生产队内部按照上级规定的人口/劳动分配比(我所在生产队,大部分年份内,人口平均原粮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按人口分配,百分之二十在劳动力之间按照工分分配)将原粮分配给各户。粮食价格则由政府决定,农民没有议价权利,粮食亦不准自由买卖。此外,每户农民有一小块自留地,用来生产自食的蔬菜。

就国内整体的政治和社会形势来说,那是个人独断的专制达到极端的时期,是政权内部激烈争斗、政府向民众全面灌输极权思想的“思想革命化”和社会生活的泛政治化时期,也是一个极权体制和思想向社会基层结构扩张和向人的心灵渗透的时期。从经济形势来说,那是一个计划经济和物质匮乏的时期,是一个农民通过沉重的体力劳动才能够获得最低物质生存资料且经常挨饿的时期。就文化形势来说,那是全国只有几十份报刊公开发行、只有几本“革命”小说可以公开阅读的时期,是一个信息几乎完全垄断、文化几乎完全禁锢的时期。

本书附录1“本书日记天数统计”显示,我的日记涵盖的天数为2213天,其中日记写作天数为2139天,包括日记纸张遗失等在内的未写天数为74天。因此,我的日记几乎不间断地连续记录了我在上述环境下的日常生活和劳动。不过,这些日记的绝大部分内容记录的却是我的思想状况,是我如何学习政府确定的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理论,如何学习当时中国仅存的宣传这些理论的报纸杂志,如何把这些理论融化到自己的血液中,如何用这些理论看待世界和中国,看待我接触的人与事。和这些内容相比,我对生活、对劳动、对发生在身边甚至自己身上的生产队和农村事情记录的反倒不多。所以,与其说这些日记是我的知青生活记录,不如说它们是我的思想演化过程的记录。就此而言,我的这些日记在展示我的个人思想经历的同时,也许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展示部分中国青年人当时的思想状况,展示一个青年形成某种极端思想的过程。所以,我的这些日记对于他人尤其研究者了解当时部分中国青年的状况,了解中国政府当时实行的“思想革命化”政策的部分状况,了解极端思想的形成过程,也许会有一些帮助。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在2006年第一次把上表中列出的第1本日记发布到网络上,后来又在2007和2018年分别发布了第2和第3本日记。我曾为这三本日记的发布写了三篇引言。这三篇引言现在作为附录2、3、4列在本书末。

在整理和发布这些日记的时候,对日记内容没有做任何性质的改动。对日记中的文法错误或内容难以理解之处的订正和解释,也限制在最低程度并在相应处标明。当然,本书依然可能存在个别打字错误。为了便于读者比较,我将把上述日记的照片亦发布在我的个人主页www.hujingbei.net上。

徐小青、梅丽和宋开生先后承担了把这些日记输入计算机的主要工作。这里,谨向她(他)们表示深切的感谢。本书依然可能存在的个别打字错误,将由我全部负责。在此,我请求读者,若发现内容难以理解或可能的打字错误时,请直接在我的个人主页www.hujingbei.net 上留言,或者写电子邮件给我,我的电子信箱是[email protected]。谢谢!

                                                                                                胡景北 2020年11月27日  

“夜话”2020年第15期,2020年11月29日

Hu, Jingbei, 2000, A Study On Service Capital —— An Extension of Karl Marx’s Capital

Hu, Jingbei, 2020, A Study on Service Industry Capital ——An Extension of Karl Marx’s Capital

Keywords: Marx, surplus value, reproduction of labor force, definition of production and comsumption, social consumption, consumptive labor, reductions in value of labor-power in social comsumption, service industry, service industry capital, functions of service industry, movement of service industry capital, economy in social consumption, end of the general private ownership, profits of service industry capital, source of profits of service industry capital capital

Hu, Jingbei, 2011, Beyond Todaro: A Re-Consideration of Comparative Macroeconomic Relevance between Unemployment and Migr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Hu, Jingbei, 2011, Beyond Todaro: A Re-Consideration of Comparative Macroeconomic Relevance between Unemployment and Migr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Keywords: Migration of agricultural labor, Todaro model, facts of migration of agricultural labor, agricultural share of labor (ASL), falling speed of ASL, migration rate and unemployment rate, output effects of migration of agricultural labor, macroeconomics of migration, USA,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