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增长的发展经济学导论

(敬告:本书曾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邮编200083)于1997年出版。这里上载的仅仅是本书的目录、自序和第一章导言部分。引用该部分的读者请务必参照上述出版社的本书。)

 

工 资 增 长 的 发 展 经 济 学 导 论 

     

 

 

我在农村期间(19681977)结识的农民朋友们 


      

                                            

第一章    导言                                               

第二章    发展经济学的定义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经济分类的人均收入方法                       

第三节    经济分类的边际收入方法                       

第四节    发展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界定                     

第五节    发展中经济的定义和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建设           

 

第三章    发展中经济的劳动市场和工资的上升趋势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一阶级模型的假定                                       

第三节    农业部门的工资决定                                     

第四节    农业和工业工资的共同决定        

第五节    对工资上升结论的检验                                   

附录一    有关统计数据                              

附录二    模型的证明                                         

 

第四章    人口变化和工资上升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古典模型和刘易斯模型中人口与工资的关系           

第三节    一阶级模型中人口与工资的关系                             

第四节    人口增长和工资变化的数学关系                             

第五节    人口增长情况下决定工资上升的条件                 

 

第五章    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                                     

第一节    发展经济学中的资本市场                       

第二节    资本市场模型                              

第三节    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的相互作用                             

3.1       两个市场的均衡方程                                     

3.2       利息率和工业劳动在劳动市场上的相互作用           

3.3       利息率和工业劳动在资本市场上的相互作用           

3.4       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共同均衡                             

第四节    结论                                               

附录       模型的证明                                         

 

人名译名表                                                  

参考文献                                                    


 

     

    呈献给读者的这本书,是我近十年来在发展经济学方面的一点研究心得。十年前,当我在上海财经大学讲授西方经济学和中国经济学时,我注意到,在解释我国的收入分配和资本积累时,存在着很多基本的理论困难。比如

文化大革命和中国历史轮回

四十年前即1966年,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了。从这一年起,全中国的中学、大学不再招生。原定1966年秋天进入中学的全国几百万名六年级小学生,必须等到1969年才能升学。

我很幸运,1965年进了中学,因此,虽然我“没有赶上巴黎公社、没有赶上十月革命、没有赶上打蒋匪”,可是赶上了中学,“赶上了文化大革命,赶上了打倒刘少奇”。千百万大学生、中学生和全中国人民一直革命到1968年。那一年,革命终于无以为续,而农村成了城市大、中学生唯一可能的归宿。

在我的心目中,文化大革命就是1966到1968的三年,那暴风雨般的三年,那不上课、不工作、所有学生都成了职业革命家的三年。现在所说的文革十年,加上了1969到1976的七年。其实,那七年无论对红卫兵、对走资派、对中国历史都没有多大意义,因为那只是强弩之末,只是因为毛泽东没有勇气宣布文化大革命结束而有名无实地延续着而已。

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仍然能够清楚地回忆1966年10月18日,我卷在一百多万红卫兵的汹涌人潮中接受毛泽东检阅的巨大场面。同时,我的脑海中总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托尔斯泰小说《战争与和平》中,罗斯托夫在沙皇检阅军队时的感觉:沙皇“只要说出一句话,这支庞大的军队(他自己虽是微不足道的一粒砂,但是他和这支军队息息相关)就要去赴汤蹈火,去犯罪,去拼死,或者去建立伟大而英勇的业绩,所以一知道这个人就要说出这句话,他不能不颤栗,不能不为之心悸。”是的,文化大革命的回忆也不能不让亲历者颤栗和心悸。托尔斯泰小说在文化大革命前没有被划为禁书。如果说,1966年时13岁的我还不明白巨大的群众运动既可能建立伟大而英勇的业绩,也可能犯下凶残和暴烈的罪行,那些读过托尔斯泰的大学生们、成年人们难道不明白吗?我的中学班主任是俄语老师,他肯定读过托尔斯泰,为什么他不告诉我们“群众运动天然合理”的说法不一定正确?当然,在文化大革命中,如果他这样说,他立即会被我们学生当成“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反革命分子而受到批斗。可是,在形势走到极端之前,为什么他不对我们说说托尔斯泰呢?现在,我自己是成年人,读过托尔斯泰,又处在言论虽然受到限制、但毕竟比文化大革命时期宽松得多的社会环境,因此,面对虽然不可预知、却可能重演历史的未来,面对无法理解文化大革命、包括无法理解我自己当年日记的青年人、少年人质询的眼光,我愿意说说我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

我认为,文化大革命既是毛泽东维持个人专制采取的一个残酷手段,也是中国人建立理想社会进行的一次野蛮尝试。一方面,它把共产主义在二十世纪的实验推到极端从而彻底暴露了它的不可行性,另一方面,它把中国历史荡秋千似的轮回在二十世纪推到极端,因此给中国未来的历史进程添加了更多变数和更大风险。文化大革命的特征是全民性的红色恐怖和人民的部分政治自由。我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对它和中国历史轮回的关系也围绕这两个特征展开。

  1. 文化大革命:红色恐怖

毫无疑问,文化大革命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独裁专制的一页。在那个时期,中国人不但一切行动以毛泽东的话为准,而且一切思想也以毛泽东思想为准,任何有违于毛泽东的话和思想的行为都是反革命的,都立即受到暴力惩罚。类似状态虽然在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但从来没有达到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暴烈程度。这是因为,文化大革命和以往历史上的专制有两个显著不同的特点。第一,它发生在一个高度组织起来的社会里。每个中国人都被组织在工厂、学校、生产队等单位里,连老人和幼儿也被居委会或者生产队管理着。通过无所不包的组织,毛泽东思想贯彻到社会每一个角落;通过每一个人对其它每一个人的监视,任何对毛泽东不敬的言行都会被发现,被公开处罚。而红卫兵作为从内心里崇拜毛泽东的青年群体,首当其冲地承担了发现和处罚这类言行的责任;第二,中国人民对毛泽东的专制不但在思想上认同,而且上升到情感上的一致。毛泽东作为中国人民的大救星,每天早晨听到的“东方红”乐曲,作为文化大革命一大特色的“毛主席语录歌”,到处展开的用个人经历讲述的“忆苦思甜(忆旧社会的苦,思新社会的甜)”、用个人心理变化描述的“斗私批修”(斗私心杂念、批修正主义),政治对纯个人领域如上学、劳动、衣着、娱乐、甚至恋爱(无产阶级的爱情)的全面统治,在强烈抑制人的普通情感的同时,又把人对爱、对心灵抚慰的需要,转变为对毛泽东个人的情感。而正是第二点,让每一个人对其他每一个人的监视成了人民大众的自觉行为。也正是第二点,不但使得许多与毛泽东从未有过个人交往的人在毛泽东去世时痛哭流涕,而且使得在1968年以后吃尽苦头的当年红卫兵,就像大多数人难以忘记初恋那样,难以放弃自己对毛泽东的情感。

文化大革命的专制程度可以用一个词表示:“红色恐怖”。它是红卫兵引以为骄傲的一个词汇,是保证革命理想实现的革命方式。它和红卫兵所说的中国二十世纪二十、三十年代的白色恐怖相对立。然而,那时的白色恐怖仍然容许鲁迅的生存、容许大学教授在书刊上公开宣称自己观点属于马克思主义,红色恐怖则认定非马克思主义言行都是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观点,这样的言行不但不准公开,即使私下里对配偶、孩子、朋友说过,后者也必须把它们揭发出来,因为这样的言行必须受到惩罚。更重要的是这里的惩罚首先是暴力的,而不仅仅停留在语言、文字和行政处理层次上。所以,红色恐怖达到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恐怖新高度。当然,文化大革命以前的十七年里,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已经不允许出现在报刊和课堂上。但文化大革命走到了极端,除了毛泽东和林彪外,任何人的作品都被翻出来检查一遍,任何人的言行都被拿出来清理一通,以便发现他们反对毛泽东的可疑之处。而一经发现,被指责的人就不但在尊严上,并且在肉体上受到伤害。老舍、傅雷等一大批文化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自杀,刘少奇、彭德怀等一大批人的去世,绝不仅仅因为尊严扫地,而且也因为甚至首先是因为难以承受的肉体惩罚。我所在的南京市第九中学,好几位教师在文革中自杀,其直接原因都不是因为受到的大字报批判,而是因为受到的暴力或暴力威胁。文化大革命的专制特别是恐怖性质,不但今天,就是一千年后也无须证明。翻开1966年到1968年期间的任何一份中国大陆报纸,读者的第一个感受将是恐怖,是毛泽东“句句是真理”的绝对权威,是红卫兵和普通中国人对毛泽东的顶礼膜拜、是对走资派、牛鬼蛇神的任意认定和惩罚,是没有人性、没有理性的恐怖。

  1. 专制下的局部政治自由

在认清文化大革命恐怖性质的同时,我要指出它的自由一面。按照官方的正式用词,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动乱”。动乱转个身是乱动,而乱动必然意味着自由。没有行动自由,谁能乱动?没有思想自由,谁想乱动?有了自由,才能够乱动;而几亿中国人的乱动,才形成动乱。然而,这里所说的行动自由和思想自由又需要和上一节讲的专制与恐怖协调起来,否则的话,我们便很难理解文化大革命。

中国的专制往往被视为抽象的国家专制或者皇权专制。这一点虽然正确,但它必须用具体的社会专制来补充。中国的每一个单位都是专制的,每一级政权对下都是专制的。一个中国人不但生活在抽象的国家专制中。他也生活在具体的单位专制、社区专制中。一个普通中国人日常体验到的专制不是国家层面的,而是自己所在企业、村庄、机关、学校、社区领导的专制。在大多数情况下,普通中国人不会把日常体验的专制和国家专制直接联系起来。中国人民喜欢包青天,古典小说喜欢描写“挡轿喊冤”,就是因为在普通中国人眼里,亲身体验的社会专制和京城皇帝的国家专制之间有着很大的距离。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1949年以后出现的社会专制中,单位专制特别突出。单位是中国社会在1949年后形成的一种特殊组织。中国所有劳动者都被组织在这个或那个单位里。只有加入某个单位,中国人才能够参加社会劳动,和取得生活资料。问题是这样的单位不仅仅是经济性的,而且更重要的是政治性的,是政府控制社会的组织体系。每个单位都有执政党组织并且掌握该单位最终领导权,无论这个单位是工厂、生产队、学校、幼儿园、研究所、福利院、街道。正是通过这样的单位制度和单位专制,中国的专制控制到了每一个人。这个专制制度的运转机制是政府对各个单位的考核指标为各单位的专制程度:没有自由思想者或者自由思想者被单位遏制住(以至于政府与外界以为那里没有自由思想者)。专制程度越高的单位,越是被评价为“好”单位,单位领导人的升迁可能或物质利益越大。但是,各单位在实施内部专制的时候,单位领导人必然会出现两种倾向:1) 把专制实施到比政府希望的程度更高。比如许多与政治完全无关的经济、文化、环境的改进建议等,也许是政府所希望甚至非常希望听到的,但由于它们必须首先在单位内部提出,因此反而因为其新意或与单位领导不一致的“自由”而受到压制;2)单位领导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不受监督的权力而滥用权力为自己牟利。这两种倾向是单位专制的必然结果。对生活在任何一个单位内的普通中国人来说,他们几乎每天都得承受这两种倾向给自己带来的痛苦。

具体的社会专制尤其单位专制虽然是中国国家专制的基础,但各级专制政权和专制单位对下滥用权力的趋向严重到一定地步,却又危及人民对国家专制者的信任和国家专制本身,因此,皇帝总是采用各种手段抑制地方和单位专制的滥用。然而,在中国历史上,所有这些手段都是自上而下的。只有文化大革命是自下而上的,或者说在相当程度上是自下而上的。所谓文化大革命的“史无前例”,也表现在这一点上。回忆一下文化大革命。我所在的中学,最早被当成批斗对象的是当时的校长。这也许是市教育局的决定,是自上而下的。可后来学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副校长、教导主任纷纷成为批斗对象,虽然可以说是毛泽东“伟大的战略部署”,但至少这一部署的实现方式,在我的中学里,是学生和教师自由地、没有恐惧地对学校官员“修正主义”言行的揭露和斗争。其实,市教育局作为地方政权的一部分那时已经瘫痪,局长和其它领导官员都已经被打成走资派,不可能再对中学文化大革命做出指示。另一方面,即使它还能够指示,学生也会用怀疑、批判的态度对待它甚至反对它,因为它毕竟不是“毛主席、林副主席”本人的指示。在文化大革命中,各个单位、各级地方政府的情况都是如此。毛泽东可以指出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是走资派,但他不知道上海市教育局或者黄浦区谁是走资派。这就给红卫兵与民众很大的自由余地。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检查那些局长们、区长们的言行,发现他们有“修正主义迹象”就可以把他们拉下马。因此,在肯定文化大革命的专制时,我们不应当否定文化大革命中民众获得的局部政治自由。

乔治·W·布什曾经说过,人类几千年来取得的最大进步,是把自己的统治者关进笼子里,让他们只能够从笼子里行使权力。当然,这个笼子要关的,不仅仅是作为总统的布什,而且包括了各级政府官员、企业经理、学校校长。在文化大革命中,从居委会、工厂、学校、区县机关到省、市政府和国务院,中国的统治者都被关进了笼子。唯一幸免的只是毛泽东和林彪。可是,对普通中国人来说,这还不够吗?这样的“大民主”(文化大革命的标准用词)难道不是一种自由?中国历朝历代都反贪官污吏,但哪一次把大多数官员交由民众自由地揭发、批斗的呢?文化大革命是仅有的一次!

在文化大革命中,出格的服装、多吃多占都被视为资本主义,甚至夫妻在大街上搀手也属于资本主义行为。修正主义只是比资本主义弱的一个用词。但是,在反对整个社会的资本主义倾向的同时,文化大革命的重点却是批斗共产党内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也就是有权有势的党政官员。文化大革命之前,官员的任人唯亲、贪污腐化、行贿受贿、专横跋扈、争抢荣誉、造假欺骗等这些如今常见的现象还很少有。一个官员只要多强调物质利益(即使不是他本人的物质利益)、只要对工作有过怨言,只要对“毛主席革命路线”贯彻不力,他就会成为走资派,更不用说现在常见的任人唯亲、贪污腐化等行为了。然而,即使文化大革命前的官员没有现在这般“可恶”,如何监督他们仍然是中国的重大问题。我们知道,特权的滥用、社会的腐败、道德的堕落,首先表现在皇帝以下的各级政权官员的身上,而不表现在皇帝本人身上。因此,皇帝也需要监督他们。从这种意义上说,文化大革命可以视为一场整肃皇帝以下官员不良行为的大规模运动。它和以往各个专制朝代同类运动的一个区别在于用词不同:文化大革命用词是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过去的用词是反贪官。

对于文化大革命,毛泽东曾经说过,他在1949年后试过许多种方法,但是都失败了;文化大革命才是他找到的好方式。他说:“现在的文化大革命,仅仅是第一次,以后还必然要进行多次”,“过七、八年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我的一位中学朋友认为:“如果七、八年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当官就会成为畏途”。确实,假如今天的政府官员、企业经理、村长乡长、校长主任知道七、八年后又要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有多少人敢不小心翼翼呢?七、八年这个周期,和法国总统五年选举一次的间隔相差不大,和美国、德国官员若连任两届共八年的时间几乎相同。每隔七、八年把官员关进笼子一次,让民众自由地没有恐惧地批斗他们,和西方国家每隔四、五年重新选举一次官员,多少有相同之处。就此而言,和西方人发明的自下而上的自由选举类似,文化大革命是中国人发明的自下而上自由批斗官员的方法。

  1. 文化大革命和中国历史轮回

1976年以后,中国正式放弃文化大革命,从宪法中取消了“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和罢工权利。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是维护最高国家专制,手段是践踏人格尊严的暴力和无限上纲的恐怖,因此,作为民众获得部分政治自由以约束官员的方式,它是野蛮的和丑恶的,是一种暴民政治,所以,它应该放弃。但是,中国没有发明新的约束官员方式,而重新采用以往整肃官员的自上而下方式,因此,在国家专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中国的单位专制、社会专制迅速恢复,并且比文化大革命前更加严重。民众又一次失去所有政治自由。今天的中国,甚至连历史上常见的“挡轿喊冤”都被规定为非法了。然而,只要民众一天不能够有效地约束官员,只要他们还生活在单位专制中,文化大革命就会是他们的一种记忆甚至憧憬,并且是官员挥之不去的一个噩梦。因此,要让人民放弃文化大革命的憧憬,官员消除文化大革命的噩梦,中国必须找到把官员“关进笼子”的新方式。

自上而下整肃官员的方式,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针对个别官员滥用权力的行为,这种方式行之有效。可滥用权力的行为一旦蔓延,这种方式就无效了。中国历史上也发生过自下而上“清君侧”(清除皇帝身边的大臣)的事情,那是地方诸侯逼迫皇帝整肃某些官员,因此不但不具有制度性的意义,和人民大众起来整肃官员也完全是两回事。在中国历史上,人民一起来,就是造反,就是王朝颠覆或几近颠覆。文化大革命是一种全新的方式,皇帝和大众联手整肃官员。人民起来了,但王朝仍然稳固。因此,它让无意推翻王朝的人民看到了一吐心中冤屈、挣脱社会专制的希望。今天,当文化大革命的大量亲历者还在人世,文化大革命的灾难还鲜活地存在于人民头脑中的时候,这种希望还无法生长。可随着时间的推延,人民对痛苦的记忆将越来越淡,对那时毫无恐惧地整肃官员的快感的记忆会越来越强,对文化大革命的希望和憧憬就可能生长起来。就此而言,文化大革命给中国未来社会变迁埋下了新的不确定因素。

文化大革命是中国历史轮回在我眼前展现的一次极端状态。假如没有文化大革命,清王朝颠覆后,经过几十年战乱已经疲倦的中国社会,将循着中国历史的传统轨迹,走入新的大治。如果没有外来因素,这次大治也许能够延续几百年。文化大革命改变了中国历史轮回的轨迹,它在战乱之后,又用没有硝烟、可照样是人杀戮人、人仇恨人的动乱,把中国历史的乱推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因此,动乱过去,虽然王朝稳固,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吃尽苦头的官员却对皇帝失去了信任;而他们比文化大革命前更严重的单位专制和权力滥用,又造成了社会的强烈不满。所以,中国还没有跨上长期大治的新一轮历史轮回。

另一方面,我们又应当认识到,外来因素已经彻底改变了中国历史轮回的条件。没有现代文明从西方国家的传入,清王朝不会在一百年前颠覆,我们今天还生活在爱新觉罗家族的统治下。没有现代文明的传播,中国人不会有平等观念,官员滥用权力虽然会受到皇帝或暴民的约束,但皇帝一言九鼎的政治特权和三宫六院的生活特权,却不会遭到质疑。西方人最早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享”观念,只用仅仅一百来年的短时间,就在中国传播的如此彻底,完全打破了两千多年来支撑中国专制制度的皇权观念:皇帝本人一言九鼎的政治特权和三宫六院的生活特权,不再被官员和民众视为天经地义的了。对比一下佛教在中国经过五百年方才立足的艰难过程,我们便很难否认,“民有、民治、民享”的观念特别切合中国人的心理。这就像中国古人发明的造纸和印刷技术,特别切合西方人亲眼阅读《圣经》的心理需要那样。皇权观念的打破,既意味着皇帝的天然合法性消失,也意味着官员不再在宗教意义上效忠皇帝:官员对皇帝的不信任具有了正当性。因此,官员成为民众之外威胁皇帝和民众的第三方力量。这是当代中国和古代中国的一个巨大差别。这个差别既导致了皇帝和民众对官员残酷斗争的文革,也导致了文革后来迅速瓦解。皇权观念被打破,天下不再为一人所私的看法普及之后,中国未来的长治久安的社会制度,便只可能建立在人与人平等的观念基础上。中国历史尽管还在轮回,但轮回的性质必须改变:它将不能够再在专制和暴民政治的“治乱”之间轮回,而必须转变成以人与人平等为前提的不同社会思潮互占上风的新型轮回。后一种轮回在转换时不需要通过人类自相残杀的暴力方式。所以,中国要跨入的长期大治,不可能是以往历史上的专制新朝代,而只可能是既没有皇帝专制也没有单位专制的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也只有这样,中国才可能最终消弭文革或暴民政治的合理性。而在经过了文化大革命动乱的今天,中国如何和平地跨入这样的大治,是对每一位中国执政者和普通中国人胸怀与智慧的考验。

我祈福中国、祈福我的每一位同胞!

“夜话”2006年第18期,写作于2006年10月18日,定稿于2006年10月29日。2007年发布在 “上海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工作文稿”2007年第2期时,曾对“单位专制”概念作了少许补充说明,其余未作改动。

(本文曾多次试图发布到微信公众号“学者胡景北”上,包括用其它字词代替“文化大革命”、“专制”等可能的敏感词,但皆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