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与“礼”

“双周夜话”2002年第24                                20021124

 “权”与“礼”

 

    孔孟之道这个词,是我二十岁出头时碰上批林(彪)批孔运动,从有线广播中知道的。林彪要复资本主义,倡“藏富于民”,不以国家利益为重,孔孟要复周朝制度,称“男女大防”,不以革命友谊为先,都是令时人愤愤然的。林彪的说法不论,但作为孔孟罪证的“男女之防”一说,当时倒变成了年轻人之间常用的玩笑话,并且也被我和我的许多同辈接受了。后来读马列书、学经济学(不是经学),接触的几乎都是外国的理论;对孔孟之道,除了偶然见到若干语录外,没有读过原著。细想起来,有些愧为黄帝子民的感觉。于是近几年常把四书五经放在案头,间或读一读,才发现自己从当年那种摘语录做枪靶的背景下获得的孔孟印象太过狭隘。

比如,男女之礼,孟子是如此说的:“嫂溺不救,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也就是说,男女之接触,社会有规范。在正常情况下,去拉异型的手,是非礼;但若异型溺水,不伸手去拉,见难不援,见死不救,则又无异于豺狼。异性溺水,是特殊情况,伸手去拉,“权也”,是临时的权宜之计,又是救人于水火之中的必要方式。但特殊情况毕竟少有发生,因此在特殊情况下的“权变”,并不能够否定在一般情况下的礼。

于是乎想到白猫黑猫论。异性溺水,救人要紧。白猫黑猫,救起人就是好猫。于是拉住溺水异性的手,下水托起其身体等等,都行。但是,在正常情况下,白猫黑猫论就不中了。假设溺水的是某位男士倾慕已久但无缘相识的女性,这位男士当然应当救人出水,拉手或拽衣,自如白猫黑猫一般,救起人就是好猫。但在普通场合,该男士必不能运用白猫黑猫论,随便去拉对方的手:他要想结识对方,便必须遵守社会规则,要“礼也”。规则之一是表现出自己的正当能力。读好书便属于这样的能力。古人也有用“书中自有颜如玉”一说来教导学生用心读书的,那些先生是知道“把书读好”的白猫才行,读不好书而用权术去抢、骗美女这样的黑猫是不行的。

    然而不幸的是,白猫黑猫论一旦成名,其地位竟然从孟夫子所说的“权”变成了“礼”,有了调节社会和个人一般行为的功能。股票市场做为改革措施之推出,便有白猫黑猫,圈到钱就是好猫之嫌。白猫黑猫,能发财就是好猫,能稳定就是好猫,能得到提拔就是好猫,能够拿到好处就是好猫。至于用来发财、稳定、高升、获利的方法是否合“礼”,是否只有比如白猫才行,而黑猫绝不可用,则已经不在考虑之中了。这种只管目的、不问方法的哲学的泛化,和经济目的第一或唯一的气氛相配合,造成了整个中国民族的急功近利。从老百姓方面说,这几年的下岗过程中,许多人更改年龄、工龄、病历,以谋得下岗津贴或者退休金的好处,其状况固然值得同情,但方法却又令人可悲;考试舞弊、作文抄袭,用“黑猫”冒充“把书读好”的白猫,则令人可恨;至于有权的人一边唱高调,一边改分数、改票数、改产量、改政绩甚至随心所欲改规则,以达一己之私,更令人可鄙。此况不变,中华复兴无望。为改变从平民到高官不分白、黑的可悲可鄙心理,从官到民,以孔孟之道,辨明白猫黑猫,分清权、礼之别,“克己复礼”,重立社会规范,应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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