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胜的评论

对《略论服务业资本——马克思资本论体系的一个扩展》论文的几点看法

作者:黄鹤胜[1]

发稿时间:2003-11-27 17:38:50

 

 

认真拜读了胡教授的《略论服务业资本——马克思“资本论体系的一个扩展》论文后,我认为该论文与“资本论”理论体系存在下面几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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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红霞批评(2)的回答

王红霞:

你好!首先感谢你的批评。我想,你提出的矛盾也许可以表述为这样的问题:

1.  劳动力商品是否和惯指的商品一样地具有某种内在价值(以下仍然称“价值”)并可以表现为市场价值

2.  如果是,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如何生产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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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霞的评论(2)

首先,非常抱歉迟迟未对胡教授的批评和指教做出回应,敬请胡教授及各位关注讨论的学者和学人朋友原谅!
其次,请允许我在此再次阐述我对讨论问题的一些粗浅看法,恳请胡教授继续批评赐教!

王红霞

主题:

关于胡教授回应文章再次向胡教授讨教  (2004-7-13 12:40:48)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的生产和价值的实现: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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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对本人论文“略论服务业资本”的学术批评奖的声明

关于建立对本人论文“略论服务业资本”的
学术批评奖的声明

  “略论服务业资本”是在本人在1981年写作的学士论文的基础上于1982年修改定稿、2000年发表的一篇文章。在这篇文章里,本人试图观察马克思在其著作《资本论》中建立的理论体系是否可能逻辑地推广到服务业。因此,文章有这样一段开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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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霞的评论

浅议劳动力的再生产 ——从马克思“资本论”体系看《略论服务业资本》的逻辑谬误

 

*

 

 

胡景北教授的《略论服务业资本》一文(以下简称《略》文)从马克思的“资本论”体系出发,通过分析产业工人生产劳动力的过程,定义了“直接生产劳动力使用价值的社会劳动部门即服务业部门”并相应地把社会总资本扩展为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和服务业资本;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了服务业资本在剩余价值生产中的作用。尽管胡教授对服务业资本在剩余价值生产中作用的论证相当精彩,但是,文中对于“劳动力的再生产”的分析和论述,笔者却不敢苟同。笔者粗浅地以为:《略》文中对于“进入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之前工人所处状态的分析和判断”与马克思资本论的逻辑相去甚远甚至悖离。同时,由于“进入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之前工人所处状态的分析和判断”是《略》文分析的基础和前提,因而其谬误又导致了整个《略》文体系的诸多问题和漏洞。以下将从《略》文与马克思“资本论”体系逻辑的基本谬误出发,逐一深入分析《略》中的矛盾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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