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辉的评论:从马克思《资本论》体系的分析框架看服务业和服务业资本

 

 

从马克思《资本论》体系的分析框架看服务业和服务业资本

再评《略论服务业资本》

 

一、 马克思的逻辑与“价值”概念的内涵

马克思为什么要提出“价值”这一概念?难道是给“价值”下一个定义,然后进行判断,什么劳动生产价值。这样的话,什么也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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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马克思和理解服务业资本 ——回应赵辉的《商品和服务》,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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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马克思和理解服务业资本

    ——回应赵辉的《商品和服务》

赵辉先生的《商品和服务 ——兼评胡景北<略论服务业资本>》(以下简称《兼评》),对服务劳动、服务产品做了大量论述,对马克思的有关观点做了许多阐述,本身是一篇在马克思理论的框架内讨论服务劳动、服务产品的很好文章。我同意《兼评》的许多看法。同时,在有关我写的《略论服务业资本》(以下简称《略论》的评论上,我又不能同意《兼评》的若干重要观点。这里,我将仅就与《略论》直接有关的评论,说说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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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红霞批评的回答

对王红霞批评的回答

 

首先,非常感谢王红霞的批评。当然,由于我开辟这样一个窗口的主要目的是批评和反批评,所以,我还是迅速转向反批评。

1.悖论并不存在

王红霞的批评(以下简称《王评》)认为我的《略论服务业资本》(以下简称《略》文)的基本悖论是“进入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之前的工人仅有其‘出卖劳动力所得的价值’但不具有使用价值”。但根据马克思的逻辑,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也没有价值,因此,如果承认劳动力是商品,而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属性,那么,进入劳动力生产过程之前的工人既然不具有使用价值,当然就不应当具有价值,所以,《略》文认为进入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之前的工人不具有使用价值但具有价值,显然是一个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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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鹤胜批评的回答

对黄鹤胜批评的回答

 

首先,非常感谢黄鹤胜的批评。当然,由于我开辟这样一个窗口的主要目的是批评和反批评,所以,我还是迅速转向反批评。

第一点批评:关于服务业劳动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问题

黄鹤胜的批评(以下简称《黄评》)认为我的《略论服务业资本》(以下简称《略》文)既然承认服务业是从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产业分离出来的,就是承认了在分离前,服务业劳动是创造价值的,那么,分离后它也应当是创造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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