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的局限性

“双周夜话”2002年第21                                                          2002108

 

 

善良的局限性

 

在真、善、美三者中,我原先特别重视善良,以为善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而所谓的善良,便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以为这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而真、美在我心目中是次要的。

但是,许多事情促使我渐渐地转变了看法。远的不谈,就说前些天的一次聊天,天南海北、突然谈到了出版。一位在省市自治区级别的机关工作的人推测说:马克思的资本论在美国德国肯定是非法出版物吧?!这使我吃了一惊。为什么?说话者是我很熟悉的人,也很善良。照说他读过不少书,至少梅林的马克思传他读过,我知道。在省级机关,学校、开会、参观的机会也多,接触面、知识面不能说狭隘。但为什么做出这样的推测呢?在当时的聊天场景下,这显然是好心人在推己及人:既然批评我们国家制度的书籍在我们国家是非法出版物,那么,批评美国德国制度的马克思的资本论在那些国家被当成非法出版物也是可以理解的,甚至那些国家也应当把资本论划为非法出版物。我们自己希望做的,当然也得允许别人做。况且人之同心,事之同理,我们这样做,别人也肯定这样做。

然而,他这一次的推测是错误的。马克思的资本论从第一版起就是德国美国的正式或者合法出版物。它从来没有非法出版过,马克思自己没有、后来形形色色的出版社也没有在出版它时应官方要求而做过删改。在希特勒统治德国的短暂年头里它被做为犹太人的作品和共产主义的作品,而从合法出版物变成禁书。希特勒一倒台,资本论又成了合法读物。所以,资本论有过被当成非法出版物的经历。但美国是战胜希特勒的主力,现在的德国又和希特勒明确了划清战线,因此不能把他们和希特勒混为一谈。同时,资本论在美国,在希特勒之前和之后的德国,都是在正规的书店可以买到、在正规的图书馆可以借出的书籍,这一点,有过美国、欧洲经历的人都可以证明。而且,他们还可以证明,那决不是为了让我们中国人参观或考察而特地摆到书店和图书馆展示的(否则又有朋友可能会合理推测)。

    由此我体会到,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善良,有着严重的局限性。这里的关键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环境的狭隘。一个善良的人根据自己在所熟悉环境下行为处事的方式来希望别人,诚然是不错的。但他往往不知道世界上还存在着他不熟悉的环境,不知道如果越出他熟悉的环境,他的推己及人就会得出不真实的推测。如果他按照自己错误的推测去办事,他的善良心愿很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弥补这一局限性的具体方法,是我们祖先教导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了解自己不熟悉的环境和那些环境下人们的行为方式;弥补这一局限性的抽象方法,是西方人所说的追求真,追求适合于所有环境的普遍真理。不重视真的善,只能应用于日常生活;超出了日常生活范围,就可能变成不善。只有以真为基础的善,才是普遍的善。而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已经成为大范围的社会网络的一部分的今天,日常生活的善转变为社会生活的不善,是非常可能的。因此,已经成为的必要条件,的重要性一点不次于善。

我为什么赞成留学生留在外国

“双周夜话”2002年第17                                                      2002812

 

 

我为什么赞成留学生留在外国

 

      

我曾经当过留学生,后来从国外回到国内。虽然我对自己的选择没有后悔过,但在和国外留学的朋友交谈中,我始终赞成他们留在国外工作。我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孔夫子明确说过的“道不行,乘桴桴于海”。道在自己国家行不通,就到海外去。夫子是圣人,都做了这样的准备。后来夫子退而讲学,讲授他系统建立的君子之道。幸亏那时教育和科研自由,至今也没有哪一位学者考证出某个公子王孙干预了夫子的讲学,夫子还能招收到多达3000名的学生(在当时可真是个了不起的数字),他才没有出国并在那里永久居留下去。

作为中国人,我们都受过夫子的影响。不管我们学习、工作的专业是什么,我们都有夫子开创的儒家所说的向善之心,都有学习和实践君子之道的愿望。于是,作为一位留学生,他在决定回国与否的时候,便需要考虑回国以后,自己向往的君子之道可行与否的问题。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可行,但非常难行。这种难,是不熟悉中国社会生活的人无法想象的。许多人决定回国时,都希望回国认真认真地做一点事情。但到了国内,就发现很难不把自己混同于自己在国外时所蔑视的制度和做事方式;只有少数人能够坚持自己的向往。而在我看来,与其在国内被腐化成为小人,不如留在国外,保持自己的一点君子之心,保证自己免受不得不扭曲自己的那种心理煎熬。

    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行为符合规范而又心情舒畅。而这恰恰在现时的中国十分困难。如果你有一份收入尚可的稳定工作,你在德国、美国可能很容易做到行为规范并且心情舒畅。但在中国你很难做到这一点。比如,大学教师算上收入尚可的稳定工作了。你有了这份工作,当然还要努力,但你按照规范办就行了,而这些规范又基本符合你的君子之求,所以你很容易做到心情舒畅。但在中国,例如你的职称与奖金和你发表文章的篇数与字数有关,而且这篇数、字数还不能你自报,还得有关人员去数。按照国际惯例,按照中国官方对外公开的说法,这显然都是不规范的。但中国就是这个制度。你如果为此去多发文章、拉长文章,在你麻木之前,你知道你在扭曲自己;你如果坚持规范,你在看到别人因为那毫无价值的文章而比你先评上职称、比你多拿几倍钱的时候,你的心情又不会舒畅。到机关吧,你发觉你不得不说假话;经商吧,你发现你不得不贿赂官员。你发觉只要屈辱自己,你就能得到制度的好处。现行制度的引诱力是如此之大,凭你的洋学位,只要你愿意顺从它,你就能得到许许多多在国外都得不到的好处。你的生活甚至会比在国外更轻松、更富有。但是,一旦屈辱自己,你就背离了回国的最初想法,放弃了君子之求。和两千多年前孔夫子时代相比,今天君子之道甚至在教学和科研部门都行不通。孔夫子再生,可能也真得“乘桴桴于海”了。留学生的一点君子之求,在现行制度面前是太苍白了。因此,尽管我希望我的朋友们回国来共同改变不规范的现行制度,但我也完全赞成他们为了自己的行为规范和心情舒畅而留在国外。

学术机构企业化:学术腐败的一个源泉

双周夜话”2002年第8

200249

 

学术机构企业化:学术腐败的一个源泉

 

 

纵看古今,横观中外,今天中国学术界的一大特色是学术机构的企业化。这是中国继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展开政府机构企业化以后,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重大改革举措。从此,中国的学术机构进入了创收、分红、扩建、进一步创收的怪圈。经济目标成了学术机构的首要目标,经济利益成了学术机构的首要利益。学术机构不但在核算货币成本和收益,而且在用预期货币净收益指导自己的活动。由于这一变化是“有计划”的改革产物,由于它和现行制度、现行社会风气相吻合,由于中国学术机构本来就很少自己的独立传统,因此政府一改革,各方都照办,甚至竞争性地你追我赶,不赶上对方自己就失败,于是造成了全国规模的、席卷(几乎?)所有学术机构的企业化浪潮。二十一世纪初期的中国,好象没有一所高校不把创收放在首位、好象没有一位手握创收权的校长、院长、系主任不在紧张地考虑创收。学校即企业的现象在古代有,在当今的外国也有,但都不成气候。古代,孔夫子办私学、朱夫子办书院、朝廷办京师大学堂,都没有办成企业。外国,德国政府办大学、美国私人办大学,也都没有办成企业。当然,德国禁止把大学办成企业;美国允许把大学办成企业,但美国占主导地位的私立大学都不是企业。美国几百所研究型大学没有一所是企业化大学。像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MIT)、斯坦福大学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美国有关的法律已经禁止它们走入创收、分红、扩建、进一步创收的怪圈。所以,说学术机构尤其是大学的企业化是当今中国的特色,是有一定根据的。

 

古代和外国的学术机构不是企业,又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呢?它们是中国的学术机构在名义上的注册性质“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区别在于后者是盈利性机构,前者是非盈利性机构。事业单位的特点是它的非经济性目标,而可观察的关键指标则是事业单位职工尤其负责人的个人收入和该单位的经济效益脱钩。用更正式的语言说,事业单位是非盈利机构。如果它有盈利,这些盈利只能用于非盈利的用途,而不能他用,更不能够分红;即使分红,分红量也很小。因此,事业单位的个人收入都是公开的。在这里,谁是事业单位所有者的问题无关紧要。一个事业单位可以由政府办、团体办或个人办。但在中国,大学名义上“还”是事业单位,享受着事业单位的优惠,而不承担企业的责任和受到社会与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可是,中国大学创收的目的,首先是分红。在大学内部,则是如何分红的问题。于是出一份考卷多少价格、一场监考多少价格、一篇论文多少价格、一节课多少价格,都成了改革措施。学术工作实行了计件工资制,学者成了普通劳动力。国有学校的利润既然不需要像国有企业利润那样上缴国家,也就成了学校经营者的红利,以及了解这些红利的办事人员的额外报酬。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才能理解当今中国学术机构创收的积极性。只要政府给政策,或者只要政府容忍、或者只要和政府可谈判,学术机构就可以自己经营,自己营销。产品是市场急需的,卖得出高价的,也就是科研项目审批中的那一条“能创造经济效益”的;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比如高校往往比学者本人更热衷于比如博士点、博导等名誉,理解为什么有人把在学术界向上升的第一条途径列为“借东风:你不上、学校还要推你上。因为你上了以后,学校才好营销:学校要借你铺出一条新的财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学术机构“还”想维持自己的学术形象,学术腐败也就无法避免了。

我思故我在

“双周夜话”2002年第5                                                         2002226

 

 

我思故我在

 

 

“我思故我在”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的一句名言。哲学家用意深奥,法文用词精巧,非我辈所能探究。仅从中文译文的字面看,“我思故我在”意味着一个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在思考、在思索。一个人如果不思考,他就不再存在。严格地说,一个人可以在形体上存在,是一位现实的人;但是在人格上,他可能并不存在:他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如果他不思考的话。此时,这个人实际上依附于某一个他服从的人,后者的人格也就是他的人格。

三十年多前,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我没有思考,仅仅单纯地跟着伟大领袖走。当时不唯“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当时根本没有想到去思索,独立地思索,所以,当时即使有什么理解,也是在正统思路上的所谓“理解”,完全谈不上独立思考后的理解。因此,按照“我思故我在”的说法,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形体意义上的人,而不是一个社会意义上的人:我没有自己的独立思索,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

后来,我逐渐明白了“我思故我在”,懂得了我作为一个人类个体的特殊性,是以我思考的特殊性为前提的。没有思考,人云亦云,我就不具备特殊性,我的社会存在就可以被忽略。当然,这不排除我在许多场合下完全或者基本同意别人的看法,服从别人,可是,只有我的同意和同意、服从和不服从是自己独立思考后的结论,我才具备自我的人格,我作为一个社会意义上的人才是存在着的。

       思考,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人类文明在今天达到的成果,无一不和人的思考相联系。火的使用得益于火种的保存,而后者离开先民的思考便无法设想。同时,思考也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本质特征。人类社会中任何一项与原有物品、原有观念、原有制度不同的东西,都是个别人思考的结果。正是这些思考的人,显示出了自己独立的人格,可以平静地说“我在”。

“我思故我在”,还因为思考是每个人的内在权利。观察古今中外,我发现人类至今没有找出、而且也不可能找出任何方法来限制个体的思考权利。某个社会、某种环境可以限制个人公开其思考结果,但是它无法限制个人思考,尤其无法限制个人思考的特定内容。我曾经思索过这一点是否各国宪法都保护个人言论、迁徙、人身等权利,而不提个人思考权利的理由,因为思考是无法从外界禁止和限制,因此也无需用外部力量来保护的个人的权利。所以,思考是人类尤其每个个人的天然能力和内在权利,是个人具备独立社会人格的前提条件。作为人类中的一个个体,我乐意以我自己的思考,而不是以需要外部力量保护的头衔、财产、权利,来确认自己的存在。

散步在北大

“双周夜话”2002年第25                              2002125

 

散步在北大

    这几天在北京,晚上常常在北大散步。与国内大变面貌的其他大学相比,未名湖周围仿佛和我二十年前求学时一模一样,因此随意漫步,也不致迷路。北大给我的教诲太多太多。在北大,我才明白学者是怎样的人,知道中国文化的传承是怎么一回事,理解以天下为己任是怎样一种情感。仅就亲身感受而言,陈岱孙先生的高贵、胡代光先生的宽厚、厉以宁先生的识见,至今让我景仰,促我上进。

二十年前,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走进北大校门的。我在外地大学毕业前,有两条路可走,一工作一考研。当时自己已近而立之年,也一时兴起,盯上了北大:不考则已,要考就考北大。考取的希望本来近乎于零,但竟然侥幸得中,于是住入了紧邻当年教授(那可都是让学子肃然起敬的教授,而非今日忙于打工或奏折的“教授、博导”)住宅区的29楼,准备“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没有想到求无事却有事。那时刚刚开始有规模地招收研究生,要从学生会中分立出研究生会(我至今仍然没有理解分立的必要性,总担心是研究生要把自己区别于本科生的特权心理所致),系里同学竟推我去参与组织第一届研究生会选举工作。同学几乎清一色来自北大本科,而我刚入北大,不谙校园之例,本不该参与此事,但大家推我,只好勉从。那时北大还没有设学院。各个系研究生推举候选人,然后投票。我们这些“选举委员会”成员收集选票后便计票。按照规则,得票最多的前若干名便当选为研究生会委员,公布后,选举委员会便解散。没有想到好事多磨,在确定研究生会委员时却出了问题。原来几个和物理学相关的系都没有人当选。一时间有人抗议,有人建议。提出的补救方法有好几种,但每一种似乎都有难处。例如增加委员,但怎么让同学信服我们改动委员数目的合理性呢?重新选举,即使可行,工作量是否也太大呢?我们都是同样的研究生,不能够象“领导人”那样方便地改变规则并要求别人顺从。况且自己的责任在读书,谁愿意在社会工作上花时间呢?这时候,有人提出了一个方法:在场的我们把选票数改一下,让那些系中有一人当选就行了。这确实简便易行,用今天的经济学语言是“交易成本低”。但我的第一感觉是惊奇:在我崇敬的北大竟然会提出这样的方法。我立即表示反对,认为其他事情可商量,改选票则是我们绝对不应当做的事。那天晚上的最后决定是按照实际选举结果和事先确定的委员数公布当选的委员,第一届北京大学研究生会也就成立了。而我自己在北大,亦没能再卸掉做社会工作的担子。

今天,北大依然是我崇敬的学校。同时,北大的经历使我懂得,生活中有少数几条基本原则,是我们即使在和自己崇敬的机构、尊敬的人物发生联系时也不能忘记的。事实上,一个机构、一个人值得我们崇敬,就是因为他们坚持不在这些原则上搞机会主义。但是,如果我们普通人容易忘记这些原则,他们将很难坚持原则。我想,北大之所以一直受到我们的崇敬,除了因为少数名家大家在维护这些原则之外,也是因为北大许多普通学者、普通学生在北大生活的各个侧面(还?)没有忘记这些原则,因为许许多多在其它地方工作、学习的人没有忘记这些原则并且把坚持这些原则的希望特别地寄托在北大。

还是不做为好

“双周夜话”2002年第9                                                      2002424

 

 

还是不做为好

 

还是不做为好,我想。我被要求参加一次考试,“公民道德纲要”的学习考试,标准答案也给了,尽管在答案下方写着供参考的字样。是的,需要的时间不多,五分钟就行,都是选择题,按照标准答案在试题纸上打勾就行了。不过,我想,还是不做这样的考试为好。我在报纸上看到过“公民道德纲要”的大字题目,但我没有读过。我不是专职从事宣传工作或道德研究工作的人;在我这样的年龄,生活本身已经给了我太多的教育,已经不可能通过学习文件来增进自己的道德了:所以,我没有去读“纲要”。当然,即使我读了甚至认真读了纲要,我仍然不会做这样的考试,因为根据我自己对道德的理解,我以为这样的考试本身就是不道德的,甚至本身就可能不符合公民道德纲要上的要求(我说可能是因为我没有读过纲要,只能猜测)。首先,这样的考试没有必要,也没有依据,而根据道德规范,最好不要向别人提出不必要的要求,最好不要做没有依据包括没有不成文的道德依据的事情。不过,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让我把答案往上抄,交上满分卷子,然后在这个或那个办公室里被人们认为是学习“纲要”成绩优秀的一人或某一特定优秀人群中的一员,总觉得别扭,觉得在扭曲自己,而且在扭曲自己尚未被生活完全泯灭的对真、善、美的某些感觉。所以,还是不做这样的考试为好,还是让自己的心灵坦然一些为好。想一下,这和学生考试舞弊有多大区别呢?而作为教师,我的直接责任之一,毕竟是禁止学生考场舞弊,同时也从道义上向他们说明舞弊的可耻。为了使自己在学生面前不心虚,我想,还是不做这样虚假的考试为好。

中国人常说为人师表,外国人更认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教育对象是孩子和青年。要教育孩子和青年,教师不但要理解生活、懂得世界,而且还需要保持和孩子、青年一样的心态,这样,师生之间才有沟通、才有真正的教育。辜鸿铭所总结的“赤子之心、成人之智”,大概就是对教师的描述吧。因此,一个社会、一个政府、一个教育机构,要重视孩子、重视未来,它就不但要提高教师的工资,而且更要避免扭曲教师的心灵。如果说,提高教师待遇的目标之一,也是为了避免教师心灵的扭曲,避免他们为了挣钱而去做既使他们自己内心不安也有损于他们在学生心目中形象的事情;那么,直接要求教师扭曲心灵,去“圆滑”,去逢迎,去做假,就更不应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旦做了,而且是在意识到不应当做的情况下做了,心灵最初会感到扭曲,然后就会麻木,最后就由惯性而觉得自然。此时虽有成人之智,却失赤子之心,而受害最大的,不是教师本人,当然也不是坐在这个或那个办公室里无意识甚至有意识地要求教师做假的人(他们也许还会得利),而是我们大家的孩子,是青年,也是我们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好象“纲要”提出的道德要求第一条是爱国,教师本人努力做真事,政府机构不要求教师做假事,我们的孩子也才不会做假,我们所爱的国家才有希望。因此,我既为教师,虽被要求,但还是不做虚假的考试、虚假的事情为好。

男性“阉割”之责任

“双周夜话”2002年第20                                                          2002924

 

 

男性“阉割”之责任

 

暑假时在家里谈论到小说“沧浪之水”内男主人公池大为对制度先抵制、后屈服、再到得益并维护的经历,在一旁的孩子忽然激动地插进来说,那都是女性对男性“阉割”的结果,因为那都是书中的女主人公董柳迫使男主人公所为的。于是一时间观点各异。我虽然支持孩子的男性阉割论,但却反对女性所致论,因为我相信,男性的阉割是自己对自身的阉割,绝不能怪罪到女性。

第一,尽管现在男女比过去平权或平等得多,但社会还是男性在主导。池大为的被阉割显然和马厅长一手遮天有关。如果厅长权利受到实质限制,池大为显然就不需要改变自己而迎合马厅长,董柳也不需要动员池大为那样去做。但马厅长的一手遮天,说到底还是男性造成的。进一步说,如果在现时的中国,男性之被阉割首先是一种制度性的现象,那么,这一制度的建立和维持,至今还主要是男性在起作用。

其次,就各个人的情形而言,即使有女性阉割男性之实例,但关键还在于男性是否接受阉割。如果是阉割,那肯定就有痛苦;有痛苦就会有抵制。在小说中我们确实也看到池大为强烈的心理痛苦。他在坚持、在反抗、在挣扎:一方面他在抵制董柳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在向男性的智者请教并获得屈服的启迪。他的最终屈服固然有女性的因素在内(可惜他遇到的女性都先于他而屈服了),但主要因素无疑是他自己的转变。

第三,我相信绝大多数女性并不愿意阉割男性。哪位女性愿意看到自己的配偶在另一位男性或者女性面前低声下气?哪位女性不希望自己的配偶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女性不到她们确实认为、有时甚至连男性也认为的难以忍受的困难境地,一般不会劝说男性去低声下气的。因此,如果她们确实如董柳那样希望池大为去迎合马厅长的话,那么男性倒应当问问自己为什么让对方陷入那种困难境地,问问自己有没有能力既不违背自己的最初意愿而又把自己和女性从困难中解脱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不愿意低声下气的男性,不但要有正直的感觉,而且要培养自己正直地立身于社会的能力。

    第四,如果说男性受到阉割,那么,在这个男性为主导的世界上,女性受到的阉割更为严重,甚至严重到了被男性和女性熟视无睹、视为正常的程度。我们只要感受一下社会上对女强人的一般观念、对女性成为男性陪衬的压力、对女性应当比男性比如更多地从事家务的要求等司空见惯的现象,就可以体会到成为一位正直的女性要比成为一位正直的男性困难得多。因此,男性若被阉割,失去正直和良知的感觉,从社会和个人两个角度看,都主要是男性自身的责任,而非女性所致。

生活的约束,有效吗?

“双周夜话”2002年第15                                                    20027 17

 

 

生活的约束,有效吗?

 

 

我开蒙很迟,25岁以后才接触到高等数学,知道世界上有“条件极值”问题,就是在若干约束条件的限制范围内,找到所能够实现的最大目标值。后来我到经济学专业工作,才知道这个数学问题原来是经济学的核心。人称数学是抽象科学、经济学是经验科学,大概也因为此吧。

人生也是一种经验,每日每时真实出现的经历形成了一生的经验。人生的追求是不是也可以抽象为“条件极值”问题呢?本质上可能不是。因此目标就难定义,惶论量化并找出“最大值”了。所以,自己尽管在经济学专业工作多年,天天和条件极值问题打交道,可从来没有设想过自己人生的“最大化”问题。

不过,即使不追求最大值,即使仅仅想平平常常地生活,一个人也得面对许许多多约束条件。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就是一个不可逾越的严格约束。作为教师,备课时间、内容、资料、自己水平,都是把课上好的约束条件。想写篇文章,思路、文献资料、数据、时间、发表、书报检查制度,等等,都是约束。即使不考虑为下一次职称升级、为按照字数发钱的奖金,或者为完成科研工作量而写,而仅仅打算写点自己想写的文字,文献、时间、检查制度等等,也同样起着约束作用。至于想通过一场考试、计划一次活动、甚至准备一餐美味,都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真个是人生无处无约束。而纵观人的一生,或者就象自己,回顾五十年的人生,似乎也都是在不断的、多方面的限制下展开的。说到底,一个人只能在历史的、社会的、家庭的、个人的先天和后天约束条件下发挥自己。这些约束条件已经给我们每个人划出了无形的界限,我们只能够在这些界限内活动。

    这个道理,是我在农村生活期间明白的。不过,那时我也开始明白,我们所感觉到的许多约束条件,事实上并没有对我们形成限制或者严格的限制。形象地说,如果生活给我们划出的界限是一个半径为10公尺的圆,那么,我们一生的活动,可能从没有超出距圆心5公尺的范围。是的,既然圆周就在前面,为什么还要向前呢?但这样一来,生活的约束便失去了作用:它实际上并没有限制我们,是我们自己把自己限制在5公尺范围内。也许,我们应当反过来问:既然圆周还在前面,为什么不再向前呢?其实,只要我们向外再前进一步,我们的自由空间就大得多,我们就能够实现过去不敢想象的事情。我们所羡慕的人所做的,说到底是比我们朝着生活的界限多走了几步,甚至他们往往都还没有触及到界限。所以,如同我们在求解数学上的条件极值问题时必须检查约束条件是否有效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当经常问:约束条件有效吗?我自己的体会是大部分约束条件不象乍看上去那么有效。甚至一天二十四小时的约束常常也是无效的,否则的话,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在这个对所有人相同的限制面前,各个人的生命表现是那样地不同。

改变我们的教育信念

“双周夜话”2002年第22期                 20021022

 

改变我们的教育信念

 

今年暑假在波士顿,有次偶然从一个地铁车站走上街区,发现眼前正是有名的波士顿公共图书馆。波士顿图书馆别具风格的建筑,方便并且免费的借阅,都吸引了我。但最吸引我的是它的信念,这就是铭刻在图书馆屋檐下的一排大字:“The Commonwealth requires the education of the people as the safeguard of the order and liberty”。这句话直译过来大约是马萨诸塞州把人民的教育做为秩序和自由的保障来要求,其意思大体是人民的教育是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的保障,为此州议会、州政府要求人民接受教育。

 

    教育无疑有多种功能。除了直接的传道解惑外,教育还有其社会功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亦有各自的目的。而所谓的传道解惑,也和教育的社会功能与参与者的目的有关,因为传什么道,有什么惑,用什么解惑,是由后者决定的。仅就学校教育来说,有的人受教育是为了发大财,娶美女(就男士而言)。有的人受教育是为了中华民族的崛起,就象我们在一些学校看到的标语那样。有的人受教育是为了多懂一点事情,多完善一点自己。更有人受教育是因为类似自己的人也在受教育,因为父母之命,所以尽管日后可能生活平平,普通工资收入和过得去的配偶,但也得学习。所有这些目的都不错。而出于不同的目的,受教育者的疑惑便不同,对教育者所传之道的要求也就不同。教育虽然具有引导受教育者建立更人道的人生目的的功能,但它的更重要功能,可能是让受教育者明白和信服,达到他们每个人目的的方法虽然多种多样,但根本方法是秩序和自由。我想,所谓秩序,就是规则;所谓自由就是让自己同时也让他人自由地发挥。就发财而言,一个人可以通过炒股或注彩发财,通过经营有方发财,通过发明专利发财、通过畅销小说发财。但一个人不能利用内部信息炒股发财,不能制造假冒产品发财,不能虚报专利发财,也不能剽窃别人稿件发财。发财的道路有千万条,教育在让为发财而受教育的人懂得这些道路的主要性质和技巧的同时,也应当让他们信服并从而自觉地走正道,按照规则去争取财富。教育在教给一个人本领的时候,同时也应当教给他们对别人的尊重,比如男士对美女的尊重。而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更应当特别重视教育在促进人民对秩序与自由的理解方面的作用。今天,我们接受的学校教育比二十年、五十年前多得多,我们对技术的掌握比过去强得多,但是,我们对秩序和自由的理解可能没有什么进步,我们社会里破坏秩序以发大财、践踏自由而娶美女的事情太多了,我们的入学和未入学的少年、儿童对秩序和自由的理解,似乎不如他们受到的为目的而不择手段的熏陶强烈。这种状况最终将阻止中华民族的崛起。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为了我们的民族,我们的教育信念,尤其是主导教育的政府的教育信念,可能是必须向“保障秩序和自由的教育”改变了。

让穷人有希望,让富人有保障

“双周夜话”2002年第19                                                        2002910

 

让穷人有希望,让富人有保障

 

在今天的中国,在可以预见到的未来的中国,贫富不均现象是难免的。今后,不穷不富的中产阶层可能会多一些。但中产人士仍然希望富裕,而穷人当然更愿意富起来。一个具有现实性的好的经济制度是什么呢?我想,简单地说,也许是一个让穷人有希望、让富人有保障的制度。

       让穷人有希望,就是使他们相信,只要肯吃苦、肯努力,他们是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使自己富裕起来的。农民的情形就是如此。当年我在江苏农村时,政府规定每个农民每年口粮最高额是600斤原粮(相当于400斤米吧)。在没有肉、没有其它副食品的时候,这笔口粮是填不饱肚子的。但年成再好,收获再多,“多余产品”也只能交给政府。同时,除了务农,政府不准农民做这做那的挣钱。因此,农民就是肯吃苦、肯努力,他也不能够发挥自己的能力,让自己富裕起来。个人没有富裕的希望,国家当然就更没有富裕的希望。好在这种状况仅仅持续了20年。现在,农民收获,是交了国家的,剩下自己的:田种的好,就能富裕。如果他还从事其它行业,还能千里流动,寻求机会,他的致富可能性将更大。而在中国,一旦农民有了致富希望,中国的富裕就是早迟的问题了。

       让富人有保障,就是使他们放心,他们的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任何政府都不能剥夺他们的财产,不能限制他们应用自己的财产。孟子早就指出有恒产者有恒心。产之恒者,就是永久性,至少在可以想象的未来时间内不会变化,这样,富人才能有恒心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才能够发挥自己的建设性作用。

       让穷人有希望和让富人有保障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富人没有保障,穷人就不敢存富裕希望,小康足矣;穷人没有希望,富人便保障不了。在我看来,尽管我亲身经历过的穷人没有致富希望的那20年给我们的教训是那么地刻骨铭心,但在中国历史上,让穷人有希望这个问题解决得是比较好的。就象范进那穷途潦倒的生活、市侩庸俗的环境,一朝考得高分,金榜题名,立即就有了房子、银子,摇身一变就进了富人阶层,这在其它国家绝对不可想象。可是中国没有解决好让富人有保障的问题。别说皇帝一句话,财产马上充公,只是那每隔几十年,顶多一、两百年,就有一场杀尽富人的起义,也是其它国家不曾出现过的。即使在今天,中国的最大问题,也是富人有无保障的问题,而非穷人有无希望的问题。中国要想长久富裕,最终避免历史上的兴乱循环,让富人有保障,使他们有恒产有恒心是绝对必要的。

    不过,让富人有保障的途径,不是压制穷人,而是鼓励富人有道生财。努力致富的人是社会上很有能力的一批人。一个限制他们致富的制度肯定不是一个好制度,但一个鼓励他们致富的制度不一定是好制度。一个好制度应当仅仅鼓励他们依照合理的规则致富。做到了这一点,这个制度才不但能够让人们富裕,而且能够在道义上、法律上和实践上永久性地保障富人。如果一种制度太多地让人去发不义之财,那么,富人包括有道致富的富人是没有保障的。因此,为中国的长久考虑,为富人考虑,中国需要的不是让少数人先富起来的制度,而是让和仅仅让每个人合法富裕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