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人主页被注销又被恢复的一次经历

 

在刚刚过去的616号晚上,我想看看自己的个人主页www.hujingbei.net 但计算机显示的却是“该网页不存在”。我没有在意,天知道漫无边际的网络世界哪个节点出了点问题,过一会还不恢复正常?。617号上午,主页依然不存在,我感到不妙。按照惯例,即使我的主页上出现“反动信息”或“非法内容”,宣传部门、网络管理部门或网络服务提供商也会在封网前先发警告给我,要求我删除那些内容。为了保持网页的生存,我也总是退让。但最近我的主页应当没有什么敏感内容吧!可谁又知道敏感不敏感的标准呢?我赶紧到我的电子信箱查看有无警告。果然有一条616发出的署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系统”的电子邮件,全文如下:

尊敬的用户胡景北 ,您备案信息中的网站胡景北个人主页三好坞已被注销,该网站的备案号沪ICP05001415-1已被收回。特此通知!”

这不是警告,而是封网。我立即询问网络提供商,可对方既不知道什么回事,也无法挽回工信部对我个人主页的注销决定。我必须重新登记注册。经过一番手续,终于在622号接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系统”的另一份电子邮件,告知我的ICP备案申请已通过审核,备案/许可证编号为沪ICP11019604号。于是我的主页重新开通,更重要的是,原主页名www.hujingbei.net得以保留。

我不清楚工信部为什么注销、又为什么重新开通我的个人主页。也许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的大形势有关?也许只是工信部例行检查时顺便做出的一个小小决定?也许我的注册手续不全?无论如何,我相信我应当做的首先是就事论事,首先看看自己有什么错误或者不妥之处。如果有,能改正就改正,不能改正再看下一步。把我的主页被封首先和大形势挂钩并作出激烈反应,不是我的行为方式。我检查自己,便发现我的登记信息不全。200211我创建个人主页时,我国对个人主页还没有登记、注册与许可证的要求,在网络提供商那里租个空间就可以了。好像2004年前后政府开始管理互联网,个人主页要注册了。但那时,政府对个人办网页简单地说就是禁止,因为它的注册要求只能让个人网主知难而退。例如,它要求单位担保。但网页牵涉到宣传,宣称牵涉到被毛泽东视为可以推翻其政权的“笔杆子”问题,因此网页风险说小能小,说大能大,任何一个单位都不敢为某个个人主页担保。所以,这个要求便无法做到。其次,它要求每天24小时有人管理网页,以便在第一时间删除“不良信息”。显然,如果一个人不是亿万富翁,他也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因为请不起人来实现24小时不间断管理。其实,不但个人,许多单位也不可能满足这第二个要求。例如在我经常浏览的中国经济学教学科研网上,有时便看到前一夜发上去的纯广告信息尚未被网管删除。由于我无法满足这两个要求(是不是还有其他要求,记不清楚了),我当时的注册信息确实不全、不符合规定。如今,关于个人主页的这些禁止性规定是不是取消了?我不知道。不过,尽管我的主页依然没有单位担保,依然做不到24小时实时监控,但又重新开通了。但愿这是我国网络管理走向自由化、法治化的一个象征,而非潜规则魔力。

最后,我想指出24小时值守以随时删除不良信息的要求对个人网页是不合理的。这个要求甚至连单位网页和政府网页都做不到。我们知道,即使我国实现言论自由,政府不再担心笔杆子颠覆自己,网络依然有不良信息问题,例如色情画面、反人类宣传、不宜广告、谣言等等。这样的信息不可能杜绝,也不可能随时删除。假如网页受到攻击,随时删除更无法做到。例如,昨天74,美国著名的福克斯微博网站被黑,黑客在上面发布“奥巴马身亡”的谣言信息,网站亦做不到随时删除,政府也不可能因此关闭福克斯网站。所以,对政府监管部门来说,删除不良信息的强制性要求只应当规定网站在某个合理的短时间内删除这类信息,比如视网站流量规定在1小时或24小时或72小时内删除之。“随时删除”只能是一种理想和一般性要求,而非具有可行性的强制性规定。目前我国还没有实现言论自由,“不良信息”甚至无法定义,网站和监管部门两方面都无法因“不良信息”上的分歧而诉诸法院,由对信息“良”与“不良”的不同看法更会延长对监管部门认为的“不良信息”的删除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应当对不良信息加以分类,严格对非政治性的不良信息如色情广告的删除要求,逐步放宽对政治性信息的禁止和限制,放宽以致最终取消对这类信息的删除要求。

 

夜话2011年第13期, 2011年7月6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