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实:中国个人收入差距的最新变化

                    中国个人收入差距的最新变化

                    (提纲)

 

                                 李实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一、引言

     收入差距本身不仅是和经济效率相关的,过度的平均主义和过大的收入差距还会影响到经济效率,更重要的是过大的收入差距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大量的发展中国家的例子都表明,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导致社会和政治不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这种不稳定反过来又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发展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国家的收入差距确实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关头,也许处在一种临界的水平上,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会带来何种社会后果是很难预测的。

 

二、中国收入差距变动的近期回顾

1.        农村收入差距在1996年较大幅度下降之后,开始一路走高(见图1)。这种收入差距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也反映了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

 

2.              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的扩大幅度要大于农村。 从1990年的0.23上升到2001年的0.32,上升了9个百分点,应该说上升幅度是非常大的(见图2)。

 

3  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一个先上升后扩大的过程(见图3)。从1994年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但是从1997年起又逐步扩大。

 

 

 

三、中国收入差距的最新估计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收集到的1995年和2002年全国住户调查数据,为我们进一步分析个人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和收入差距的结构性变化提供了可能。为了与上述的分析结果具有可比性,我们仍使用国家统计局的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概念,来估计和分析有关的个人收入差距指标。

  

四、对收入差距的评估与解释

 

五、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考虑

 

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当务之急是应该从体制上解决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问题。 我们现在对农民工的歧视,对农民工户口的限制,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问题。这是和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经济原则相悖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最大的政策应该是怎么样能够消除现存的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也就是说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能够使得农民有更多的进城机会,能够有更多的在城里找到工作的机会,而且是一个平等的就业和公平的收入待遇的机会。

农村的税费改革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然而应该看到税费改革力度是相当有限的。

城镇中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也是需要从政策上加以考虑的。农村中导致收入差距扩大和部分农民陷入贫困的一个因素是罚款问题。罚款已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一种普遍使用的手段,对农民利益的伤害也是相当严重。

对于农村现有的贫困人群,在扶贫战略上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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