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年以后”的中国经济制度

“夜话”2006年第19                                               20061115

 

2050年以后”的中国经济制度

 

    一位年轻朋友最近写信给我,希望和我交流关于马克思理论与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些想法。他说:“我所看到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方针基本上都是以2050年为一个里程碑。在2050年以前,可以积极发展非公制经济。到2050年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并认为那时中国的生产力已经达到马克思所要求的实现社会主义转变条件。对于2050年以后是怎么样,我好像没有看到国家在这方面的任何政策,我自己认为到2050年会不会又重新回到19531956的社会主义改造。当然改造的形式肯定是不同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到那时非公有制经济可能要被消灭。因为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这是生产社会化是本质要求.不知我这样的想法是不是有问题?”

 

    他的真诚讨论态度让我感动。任何想法,包括我自己的想法都是有问题的。否则思想就无从争鸣、理论就无从前进。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尤其对年轻人来说,最重要的是有想法。我不同意这位年轻朋友的想法。可是,在支持他转变想法的同时,我同样支持他坚持和扩展他的想法。思想是平等的。不管这位年轻朋友的想法是否与官方观点一致,是否与马克思的观点一致,是否与我的或者其它任何人的观点一致,他都和官方、和马克思以及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人、任何组织拥有同等的权利表达和发展自己的观点。

 

       毫无疑问,“2050年以后”的问题是目前中国最忌讳的问题。然而,经历过最近五十多年尤其文化大革命的中国成年人,有几个人感觉不到这个问题呢?可又有几个人有勇气把它说出来?敢于面对未来的是年轻人。未来属于年轻人。写信给我的年轻人到2050年时应当是60来岁,正是担任中国和世界领导人的年龄。因此,年轻人必须而且应当考虑和讨论中国与世界未来的走向。这样,中国才有方向,中国在思想、文化上才可能步入先进国家行列。

 

    我不同意这位年轻人的想法。首先,他对2050年中国经济制度的考虑建立在马克思的著名断言“生产的社会化必然导致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上。我不能肯定是不是每一位参加过高考的年轻人都背熟了这个断言,从而形成了对公有制的“自然”好感。在我看来,马克思这个断言至少在逻辑上还不成立。希望它成立的朋友们在这方面还有艰苦的思维工作要做。我认为,生产的社会化是一回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另一回事。前者到后者是否存在逻辑必然性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所以,马克思这个观点还是一种断言,而非逻辑论证。几百年来,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在提高,问题是,第一,假如承认马克思的观点,那么,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达到多高,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成为必然?第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是否有个小于100%的上限,因为总有一部分生产是为了生产者个体或生产者组织自己或者当地使用而生产的?如果有上限,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必然所要求的生产社会化程度是否高于这个极限。第三,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即使能够达到100%,它必然导致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逻辑链条如何建立?第四,如何排除高度社会大生产也能够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逻辑可能性?比如,微软公司为全世界生产视窗软件,它是否就必须(不仅仅是应当)由全世界人民所有呢?或者,我们也许能够设想一种经济状态,全世界每个企业都是私有的,都为了自己的利润目的而生产,却又都把全世界人民作为顾客而生产。这是一种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并存的状态。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证明这种状态的不可能性。可是,我没有看到包括非马克思主义者在内的哪个人做出过类似证明。根据马克思本人的说法,这种状态会发生经济危机。可是,一种全世界的公有制,就能够避免经济危机吗?至少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读到类似的论证。因此,在我看来,生产的社会化必然导致生产资料公有制仅仅是一种信念。信念可以启发思路,个人实践它是个人的自由,但用它从事牵涉许多人的实践则是危险的。此时,我们需要逻辑。我可以举一个类似例子来说明这一点。我的年轻朋友的专业和化学有关。我想,我们都会同意一个化学家有权利至死坚信某种化合物存在的必然性,但他必须通过逻辑设想出生成这种化合物的可能过程,他才可以从事牵涉许多人的化学实验。

 

其次,根据马克思的理论,生产的社会化是全世界的,而非一个国家的。因此,马克思“本质上”否定了一个国家实现生产社会化从而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可能性。提出一个国家能够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是斯大林。他的理由是他的苏联已经在一国内实现了公有制。当时的苏联没有人敢反驳斯大林,他的论证自然成立了。马克思理论当然不一定正确,但我的年轻朋友谈的是马克思,我们的讨论先假定马克思是正确的。如果假定斯大林是正确的,我们则需要从另一个出发点开始讨论。

 

再次,根据马克思理论,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同时是个人自由的社会,马克思本人甚至用了“个人所有制”这个词描述那种社会。确实,没有个人自由,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就只可能成为生产资料的政治权势者所有制的美丽面纱。后者在马克思那里比生产资料私有制还令人厌恶。我们知道,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人的制度。一个人首先必须在心理上达到内在自由,他才有资格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一个从内心就对权势者或者生产资料的管理者满怀恐惧的人,不具备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资格。即使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情况下,一个看着权势者眼色生产的人,也在实际上放弃了自己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所以,即使生产的社会化可能(注意,不一定必然)导致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没有人的自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也肯定不会出现。其实,根据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概念,每一个人对生产资料的权利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如何使用生产资料的决定,可以要求改换生产资料的管理者,而且在这样做的时候不担心任何迫害,否则的话,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无从谈起。可是,在这里,个人自由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否相容,也还是马克思主义者无法回避的理论问题。

 

因此,根据我对马克思的理解,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对“2050年以后”的看法是:第一,2050年中国可能实现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远远不足以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第二,2050年以后的一段长时期里,中国的生产社会化即使达到非常高的程度,中国社会也建立不了公有制,因为普通中国人要改变“伴官如伴虎”的恐惧心理,需要的时间更长得多;第三,如果中国在2050年或者以后一段时期内建立了公有制,那一定是政治权势者的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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