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农业劳动力转移率

第三章 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度量指标和标准数据

3.5 农业劳动力转移率

类似于配对概念失业和失业率,对应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变化率概念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率。顾名思义,农业劳动力转移率是作为流量的农业劳动力转移量和某一个劳动存量的比率关系。农业劳动力转移率概念在经济学文献中由来已久。事实上,如果说农劳比下降速度和加速度是本书作者第一次提出的概念,[1] 农业劳动力转移率概念则在文献中有着很长的历史。Todaro和Mas-Collel与Razin便先后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这个概念。Todaro在最初研究乡城劳动力转移时把劳动力转移率定义为转移量和城镇劳动力之比,[2] 后来又改为转移量和乡村劳动力之比。[3] Mas-Collel和Razin 则用农业劳动力转移量和非农劳动力的比率定义农业劳动力转移率,[4] 而Mundlak和Larson与Mundlak的定义是农业劳动力转移量和农业劳动力之比。[5] 中国文献中,黎德福的转移率定义和Mas-Collel与Razin相同。[6[7] 在上两节中,我们以总劳动为分母确定农劳比,并用农劳比差分确定农劳比降速或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本节将说明若以总劳动作为分母,则农业劳动力转移率和农劳比降速将成为两个等价概念。

用H代表农业劳动力转移量,用总劳动为农业劳动力转移率概念中的劳动存量并用h*表示农业劳动力转移率,h*的定义如下:

        (3.16)    h*t,t+1=Ht,t+1/Lt+1

t, t+1属于t。这里,农业劳动力转移率被定义为一定时段内农业劳动力转移量与该时段末的总劳动存量之比。这个定义有两点值得注意,(1)分母是总劳动力;(2)分母是时段末点上的总劳动力。对点(2)的解释放到本节后面。对点(1)的解释如下。首先,LA和LN都直接且强烈受到H本身的影响,而L不受H的影响。无论劳动力在农业和非农部门之间如何转移,无论是否包括劳动力在失业和就业之间的转移,总劳动力都不会因为劳动力转移而改变。可劳动力只要在农业和非农部门之间转移,H0, LA和LN就会因H而改变。由于相对数指标选择的标准之一是分子分母的相互影响尽可能小,所以作为转移率分母,L应当优于LA或LN。其次,本书的研究目的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宏观经济学意义。L是宏观变量,而LA和LN更多的是结构变量,因此,利用L做分母更符合我们的研究目的。前面提到Mundlak和Larson与Mundlak选择LA为转移率分母。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是他们的研究目的在于观察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宏观影响不属于他们的研究范围。再次,理解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短期宏观经济学离不开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失业的相互关系研究。我们知道失业率的分母是总劳动力,因此用总劳动力为转移率分母能够简化对转移和失业的比较研究。事实上,在下面的第6章中,我们便用h表示农业劳动力转移率并用它与新增失业率相比较。正是由于它们之间的可比性,它们各自的宏观经济学作用才是可比的。

现在我们证明(3.16)定义的农业劳动力转移率和(3.12)定义的农劳比降速是两个等价概念,即h*≡h。已知lt=(LAt/Lt)并注意Lt+1=(1+nt,t+1)Ltn为总劳动L的增长率,我们有

(3.17) ht,t+1≡-(lAt+1lAt)

                   =(LAt/Lt )-(LAt+1/Lt+1)

                   ={LAt/[Lt+1/(1+nt,t+1)]}- (LAt+1/Lt+1)

                    =[(1+nt,t+1)LAt– LAt+1]/Lt+1

                    =Ht,t+1/Lt+1

                    ≡h*t,t+1

t, t+1属于t。(3.17)表明农劳比降速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率只是同一个概念的两种名称,[8] 它们从不同角度表示完全相同的关系,前者的角度是农劳比的变动状况,后者的角度则是农业劳动力转移量与总劳动力数量的比较。我们用h统一代表这两种名称。注意(3.16)定义h*时用的分母是t+1属于t时的Lt+1。经济学在定义类似比率概念时常常使用t属于t时的变量值,因此(3.16)的变量时点选择显得特殊。(3.17)为此提供了一种解释。与其它农业劳动力转移量或转移率概念相比,农劳比降速可能更适合在分析意义上描述和研究农业劳动力转移过程,因此在概念选择上具有优先性。同时,农劳比降速概念明确具有长期趋势和趋势内短期波动的双重含义,而农业劳动力转移率仅仅传达短期波动的意义,所以农劳比降速概念能够把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短期分析和长期分析直接联系起来,而农业劳动力转移率则缺乏这样的功能,这也是农劳比降速优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率之处。所以,农业劳动力转移率概念应当参照农劳比降速概念来确定,而Lt+1h*的分母保证了h*和h即农劳比降速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率的等价性。

注释:

[1] Hu, 2009.

[2Todaro, 1969.

[3Todaro, 1976.

[4Mas-Collel and Razin,1973.

[5Mundlak, 1979; Larson and Mundlak, 1997.

[6黎德福, 2005; 2011。

[7李扬和殷剑锋把非农就业比重视为劳动力转移率。但非农就业比重本身只是表示非农就业与总就业的关系,与农业劳动力转移并无直接联系,逻辑上不能作为转移率看待。参见李扬和殷剑锋,2005。

[8李扬和殷剑锋曾在农业劳动力转移研究中提到”劳动力转移率的变化, 即非农产业就业比例的一阶差分”。这也许是首先把农业劳动力转移率和部门就业比重变化联系起来的文献。参见李扬和殷剑锋,2005,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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