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私有化是一个需要规范的事实

(第2期)在中国,私有化是一个需要规范的事实

  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政府把国有企业经营权从政府机关转移到企业经营者开始的。把企业的经营权或者国有资产的使用权授予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过程是典型的国有企业民营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的高峰是1992年中国政府颁布的关于国有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条例。该条例正式授予或者追认了国有企业经营者的14项权利,包括投资权、收入分配权、用人权。这些权利比私人经济的股份公司中,董事会授予经理的权利更广泛。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到1995年,这14项权利的平均落实率已经达到75%以上。因此,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国有企业民营化过程已经基本结束。通过民营化过程,国有企业管理者在获得了国有资产使用权的同时,也获得了国有企业盈利的部分剩余索取权

  但是,不管他们的剩余索取权有多大,这些管理者还是在为别人打工。因此,随着民营化过程的结束,他们必然提出资产本身的所有权问题,他们将要求直接掌握企业的所有权,以便为自己打工。因此,民营化过程的基本结束便意味着民有化过程的开始。九十年代中期提出的通过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口号,标志着民有化过程的正式开始,这就是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在中国广泛出现的公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改制即私有化过程。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可以分成这样几种形式:

   1.国有企业上市,通过证券市场出售一部分国有资产给个人。这一做法虽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了,但到九十年代才形成高潮。尽管在上市过程中,一部分企业同时增发股票以融资,但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把原有的一部分国有资产以股票形式出售给私人,实现部分的私有化。国有企业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并且分阶段出售国有股份,是国际上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的通行做法。中国自然也不例外。

  2.国有股减持给个人。它和第一种形式相联系,是分阶段私有化的通行做法。中国政府虽然在前两年宣布暂停国有股减持,但实际上各上市公司减持国有股的现象始终没有停止过。

  3MBO,管理者购买自己管理的企业。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一个重要方式是直接出售给特定的购买者。中国出售的大部分国有企业,虽然没有用MBO的名称,但政府强调企业出售时,管理者要得大头,尤其是原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要持大股,所以,中国出售国有企业的主要方式虽然是向企业管理者和职工出售,但由于企业管理者占大部分股份,所以它是一种变形的管理者自购企业MBO

  4.出售给他人。这也是中国出售企业的一个方式。但它的重要性比较小。一般情形下,,政府为了宣传,或者企业确实无人肯买,才会采用这种方式。

  使用上述以及其他一些方法,中国已经把很大一部分国有资产私有化了。迄今为止,国有资产到底有多少被私有化了,恐怕是一个连政府本身也不清楚的问题。不过,中国如今出现了一个新名词民营经济,大概可以多少表明国有资产私有化的规模。其实,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取消国营经济名称以来,中国的经济整个就是民营经济了。但如今报刊杂志上的专门术语民营经济,指的却是近年来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旁边出现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成分。这是什么样的经济成分呢?这就是被私有化了的原国有企业组成的经济成分。今天,中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正如火如荼。国有股减持的规模绝非外人可以想象。国有企业的直接出售正在规划和实行。这是一个无法阻挡的潮流。其实,国有企业越早出售,社会资产(不管它的法律所有者是个人还是由政府代表的人民)的损失越少。国有企业保持一天,国有资产(它是社会资产的一部分)流失和损失就会增多一笔。因此,在中国,国有资产的私有化不但是过去十年的事实,而且是中国目前的现实和最近将来的必然现象。

  在私有化的事实面前,国有企业是否应当改制或私有化的问题失去了意义。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规范改制和私有化。私有化是好事还是坏事,已经是第二位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不管它是好事还是坏事,只要它已经出现并达到一定规模,社会就需要对其加以规范。举一个例子。抢劫是无法消除的坏事,捐献是无法阻止的好事,但社会对这两者都同样需要规范。一个对抢劫和捐献不加规范的社会是混乱的社会,同样,一个没有规范的私有化改制是危险的。如果私有化是类似抢劫的坏事,它便需要法规来抑制和处置;如果私有化是类似捐献的好事,它也需要法规来鼓励和规则。而一个没有规范的私有化,不但可能把私有化变成少数人侵吞国有资产的过程,而且可能使在中国建立健康稳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任何希望落空。最近,中国政府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这是朝规范私有化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在国资委举行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主任已经对记者提出的各地正赶紧出卖国有资产的问题作出了要求各地暂停出卖、国资委将抓紧制定规则的回答。在不可回避的私有化大潮面前,规范私有化应当是本届中国政府的重大责任。但规范的前提是公开化,是承认私有化改制这一事实,就象防治非典型性肺炎的前提是承认非典的存在一样。在这个意义上,以私有化为专门讨论对象的三好坞网站www.sanhaowu.net愿意为政府对私有化的规范做一些民间的工作。

 2003612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